移动客户端

|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

|
聚焦《民法典》丨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
时间:2020-07-03 15:36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责任编辑:安羽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法典中有许多领域受到民众的高度关注。对此,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和相关专家接受了总台央视记者的独家专访,结合《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众所周知,土地、矿藏、水流、海域、森林、山林、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对于海岛来说,《民法典》也明确: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

海岛包括有居民海岛和无居民海岛,无居民海岛是指不属于居民户籍管理的住址登记地的海岛。我国是海洋大国,海岛众多,海岛总面积约8000平方千米,其中94%以上岛屿是无居民海岛。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司司长廖永林:开发利用以前都是有的,更多注重开发利用的经济效益。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把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无居民海岛蕴藏着极为丰富的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不可估量的社会、经济、科研、生态价值。在开发海洋经济的大潮中,海岛应当成为实施国家海洋开发战略、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重要依托。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司司长廖永林:无居民海岛是首次把它提出为国家所有,这样我觉得国家来更好履行职责,防止被乱用破坏。

《民法典》明确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对保护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合理开发利用海岛自然资源,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促进海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报道
分享到: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主办

Copyright 2015 www.chinapeace.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 14028866 号-1 中国长安网 © 2017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