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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法院铁腕清“黑财” 银行卡里1分钱也被执行
时间:2020-07-06 09:16来源:法制网责任编辑:陈言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刘志月

□通讯员王田甜

虽然只有一张银行卡、卡上只有1分钱,但还是被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强制划扣。

一起涉及强迫交易涉恶案件的轻微参与者、被告人彭某被江岸区法院判处1年7个月有期徒刑、罚金5000元。

令彭某没想到的是,1分钱也被法院执行。

秉承“分厘必查、锱铢必较”的原则,江岸区法院始终保持对涉黑涉恶案件财产执行的高压态势,做到应执尽执、应划应划,保证“颗粒归仓”。

江岸区法院对涉黑涉恶财产“秋风扫落叶式”的执行,是武汉法院铁腕清“黑财”的一个缩影。

《法制日报》记者7月5日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坚定政治站位,坚持依法清财,确保断血效果体现在判决上,体现在“黑财”认定准确、追缴依法有据、证据齐全充分、处置精准及时上,做到“不漏人,不漏财,不漏项”。

截至6月28日,武汉两级法院执行部门接收刑事部门移送涉黑涉恶案件47件,执行立案227件,执行完毕112件,终本44件,执行中71件,执结率68.72%,执行立案标的金额2960.95万元,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304.38万元,执行到位率44.05%。

应收尽收铲除黑恶经济基础

“没想到多年前被勒索、敲诈的钱,还能拿回来!”

“看来这次扫黑除恶举措很彻底,决不是浅尝辄止!”

从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拿到返还款,受害的外来民工、在汉大学生很是惊讶、由衷点赞。

2018年12月27日,“全国首例非法房产中介涉黑案”在武汉中院终审判决,任某卓等17名被告人被判处19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迅速前往7个监狱提审各被执行人,通过线上线下查控冻结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及网络资金账户36个、扣划26个,查封任某卓1套房产,查封任某红、徐某伟名下2辆汽车。

“2019年上半年,我们从被执行人账户中扣划赃款资金122万元分发给受害人。”武昌区法院执行干警程光大说。

当年7月,任某卓、任某红及徐某伟3名主犯的罚金很快执行到位。

“剩下的多名被执行人要么账上没钱,要么不予配合。不夸张地说,摆在我们面前的是实实在在的硬骨头任务!”程光大说。

2019年12月,程光大等3名执行干警直奔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和拜泉县,一家家上门走访,了解5名账户里没钱的案犯财产情况。

在当地法院、社区、派出所、村委会大力支持下,经过3天的财产排查和对家属反复多次政策宣讲,任某波的家属分两次补缴罚款6.7万元,加上任某波在监狱劳动所得1000多元,任某波的罚金现已足额上缴。

“还有一名被执行人刘某鹏,之前其妻一直声称无钱。这次我们找到在村委会担任会计的刘某鹏堂哥,由他出面做刘某鹏父母的工作,罚金很快执行到位。”程光大说。

黑龙江之行,武昌区法院执行干警成功追缴4人全额罚金。截至目前,全国首例非法房产中介涉黑案已执行到位款项共计227.14万元,执行到位率98.34%。

执行中,武昌区法院组建专案组,采用外联“公、检、法”和内接“立、审、执”相结合方式,落实提审被执行人、做被执行人家属说服配合工作、向被执行人原所在社区和现服刑监狱等核查外围情况、被执行财产线上线下全面查扣处置四个“到位”,彻底铲除了该组织的经济基础。

“经过一年多整治,我区房屋中介市场乱象得到根本遏制。”武昌区法院执行局局长薛谦说。

优化机制合力啃下硬骨头

“政府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别墅都拆掉了!地也退回来了!”。

2019年12月29日,在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见证下,蔡甸区玉贤镇街道将钟某虎黑社会性质组织建造的违法建筑“隐贤农庄”予以拆除。消息传出,附近村民拍手称快。

2016年8月起,以钟某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开办农庄的名义敛财,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4.85亩,将农用耕地硬化,建成283平方米的木制结构房屋3栋以及砖瓦结构房屋1栋。

钟某虎等人以“隐贤农庄”为组织活动据点,招集社会闲散人员,成立多家公司,通过强揽工程等方式插手当地建筑工程及水利工程。

2019年6月19日,蔡甸区法院作出判决,判处钟某虎等16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17年至2年不等刑期,同时判处没收该组织及其成员的全部违法所得。

“打掉黑恶势力,涉恶资金绝非一收了之。拿了群众的要还回去,吃了群众的要吐出来,要以有力有效的举措,结束群众利益受侵害的状态,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蔡甸区法院院长彭俊向全体执行干警提出要求。

针对农庄等资产的特殊性,蔡甸区法院用好用足“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向区委区政府作专题报告,成立“黑财”处置专班,向街道职能机构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加大对当地土地、建筑、水利行业的监管。

蔡甸区法院执行局多次与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最终达成拆除违建退田于民的处置意见。

目前,蔡甸法院已依法扣划钟某虎黑社会性质组织现存的账户资金42万元,4辆涉黑车辆已进入司法拍卖程序,对其妻投资的保单共计3.5万元予以划扣。同时追缴其他被执行人罚金6.3万余元,查封车辆2辆,房产1栋,对“隐贤农庄”等违法建筑予以拆除,将土地进行整治并退还给当地村集体。

综合施策确保“黑财清底”

在涉黑涉恶案件中,部分被执行人企图“以刑抵罪”、抵触财产执行。与此同时,刑满释放的被执行人查找起来困难很大。

对此,江岸区法院努力查找被执行人或联系家属,多次开展释法和思想宣传工作,有效促进案件执结。

在强大宣传攻势下,20名刑满释放的涉黑涉恶被执行人主动到江岸区法院履行义务,21名被执行人家属代为全额履行。

为确保“黑财清底”目标实现,今年5月初,武汉中院执行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专项斗争工作,派出5个调研督导小组对全市各基层法院涉黑涉恶案件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进行调研督导。

通过座谈汇报、核对台账、翻阅卷宗、询问承办人、问题研讨等形式,武汉法院摸清了底数和工作进度,逐案分析问题和困难,研究解决方法和出路,全力推进涉黑恶财产执行工作的开展。

针对“案件判了,财产跑了”的情况,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在审判阶段就成立有执行人员参与的工作专班,执行提前介入,共同查明财产来源、去向、性质及构成,并在判决书中对被告人财产的性质、权属、份额一一列出具体、明确的清单,为判后执行打下基础。

在该院专项执行行动领导小组领导下,新洲区法院执行局将“黑财”执行案件分配到各执行团队,由专班专人开展专案专项行动,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今年9月底完成“黑财清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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