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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第一次交流会!
陈一新:学习教育环节要做到“六个统一”
时间:2020-07-31 12:57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责任编辑:安羽

7月31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第一次交流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郭声琨同志要求,搭建交流平台,推动试点地区相互交流借鉴,增强学习教育效果,提高试点工作水平,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创造更多新鲜经验。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办公室主任陈一新表示,各试点地区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学习教育环节扎实推进,实现了试点工作良好开局。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办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景汉朝、白少康、雷东生,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马世忠,国家安全部政治部主任聂福如出席会议。会上,5个试点地区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就前阶段工作作了既全面系统又简明扼要的汇报。试点工作开局主要呈现出五个特点:

——重视程度高。五个试点地区的省、市、县三级党委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均作出批示,提出要求;试点市、县两级党委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市委书记、政法单位党委(党组)书记部署推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的还带头给全市政法干警上党课、作廉政教育专题辅导报告、找政法各单位一把手谈话。

——组织行动快。全国试点工作动员会后,各试点地区立即行动,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试点方案,建立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召开动员部署会,紧锣密鼓开展工作。各驻点指导组高度负责、闻令而动,经全国试点办组织全员培训后,立即分赴试点地区开展驻点指导工作。

——教育举措实。各试点地区、试点单位紧扣理论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宗旨教育、法治教育、英模教育、业务教育“七项教育”,倒排时间,细化方案,采取举办专题研讨班、开展政治轮训、召开警示大会、组织英模事迹宣讲等多种形式,有声有色开展学习教育。

——创新亮点多。各试点地区、试点单位注重创新学习教育的载体和方法。徐州市突出“三个保障”,搭建“三面课堂”,用好“三种资源”;三门峡市确立“六大载体”,做到“六个起来”;宜宾市精心设置“五大专题”,开展“三问三要”教育;宝鸡市国家安全局充分利用陕西红色革命资源,弘扬“延安整风”精神,开展隐蔽战线光辉历史教育,传承革命精神;哈尔滨市细化15项学习教育内容,以10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黑龙江司法行政系统、呼兰监狱、松滨监狱组织干警集体宣誓,突出抓好“六学”,落实“四个到位”。

——震动影响大。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发出了正风肃纪反腐强警的强烈信号,在全社会引起了积极反响,人民群众拍手叫好。广大政法干警思想有震动、内心受触动,有的主动向组织交心、表示坚决悔过纠错,有的投案自首,教育整顿的震慑警示作用初步显现。

陈一新指出,这次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分学习教育、查纠问题、整改总结三个环节展开,形成融合贯通、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学习教育环节是首要环节,以思想政治建设开局,在整个教育整顿试点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关键性作用。搞好学习教育,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警头脑的迫切需要,是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重要抓手,是提升政法干警素质能力的有效途径。要把学习教育摆在首要位置、贯穿试点工作全过程,精心谋划、科学安排,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各试点地方、试点单位如何相互学习借鉴,提高教育学习成效?会上,陈一新提出“六个统一”,快来跟长安君一睹为快。

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

目标明确,才能把好学习教育方向;问题明晰,才能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搞好学习教育,要以问题为切入点,以目标为落脚点,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有机统一,推动政法队伍解决突出问题,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针对政治不过硬、“总开关”没有拧紧的问题,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教育引导政法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做到对党绝对忠诚。

——针对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方面存在的差距,开展党纪党规教育,注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政法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

——针对群众观念不强、为人民服务不上心的问题,教育引导政法干警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深植于思想中、落实在行动上。

——针对执法不严、不公、不廉等问题,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引导政法干警增强法治观念,严格依法办事,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针对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积极开展学习政法英模活动,大力弘扬政法英模精神,激励广大政法干警见贤思齐、担当作为。

——针对业务不精通、能力不适应等问题,开展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强化经常性岗位练兵,努力提升政法干警的专业能力。

坚持教育内容与教育形式相统一

搞好学习教育,既要解决好“学什么”的问题,又要解决好“怎样学”的问题,切实做到内容与形式有机统一。

——这次学习教育的根本任务鲜明。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武装,突出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以及《习近平关于政法工作论述摘编》,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这次学习教育针对不同专题排出一批必读文件。比如开展纪律教育,就要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规党纪,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

——这次学习教育注重创新形式、增强实效。采取理论中心组学习、举办专题辅导、组织政治轮训、开展支部学习等方式,加强集中学习。可采取举办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生动活泼的方式,加强学习交流。可通过开展政法干警下基层大接访、“政法干警进社区”“政法干警助力脱贫攻坚”“警民共建、爱民实践”等方式,引导政法干警增强群众观念,树牢宗旨意识,走好群众路线。可选用身边反面典型为教材,采取编印忏悔录警示录、拍摄警示专题片、违纪违法干警现身说法等方式,让政法干警对违纪违法有心灵震撼、有切肤之痛,真正做到心中有戒。

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统一

党中央的部署要求是“规定动作”,是刚性要求,必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同时,各试点地区、试点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在落实共性要求中凸显个性特色,拿出“自选动作”,创造性地开展试点工作。

——坚持对标对表,根据中央政法委制发的《试点方案》,按照“五个过硬”要求,聚焦“四项任务”,把握“三个环节”,明确学习教育环节必学内容、必设科目、必经流程、必达效果,把“规定动作”做到位,确保学习教育方向不偏、标准不降。

——坚持因地制宜,把创新精神贯穿到学习教育全过程,积极探索内容创新、载体创新、方式创新,使学习教育更具吸引力、穿透力、感化力,创造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坚持系统集成,把学习教育的创新举措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促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坚持正面激励与反面警示相统一

政法队伍是和平年代奉献最多、牺牲最大的队伍,是一个英模辈出的光荣群体。但政法队伍也出现了一些腐败分子和黑恶势力“保护伞”。要用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把正面激励与反面警示结合起来,使政法干警学有榜样、行有镜鉴,增强学习教育的导向性和震撼力。

——奏响政法英模赞歌,选树一批事迹可信、形象可亲、品格可敬、精神可学的政法英模和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感人事迹、崇高品质和可贵精神,树立政法队伍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大形象,营造宣传英模、学习英模、崇尚英模的良好氛围,为新时代政法事业发展鼓舞士气、凝聚斗志。

——敲响正风肃纪警钟,用好身边“活教材”,探索建立警示教育大课堂,将课堂摆到庭审、监狱、看守所“第一现场”,增强警示教育效果。善于思想引导、舆论攻势,曝光一批负隅顽抗而受到严惩的负面典型,宣传一批自首而获宽大处理的案例,形成强烈反差对比,促使有问题的干警主动坦白交待、改过自新。

坚持教育进度与教育质量相统一

学习教育环节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统筹安排,坚持进度服从质量,拿出足够多的时间和精力推进,确保学习教育效果。

——进度上,这次学习教育环节集中安排20天左右,原定8月5日转入下一环节。但从各地试点推进情况看,由于前期研究谋划试点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占用了一定时间,试点单位实际启动学习教育时间比预期晚了几天,导致学习教育时间缩短。因此,学习教育环节可延续到8月15日左右,目的就是保证集中学习教育有足够的时间,确保学习教育高质量。

——标准上,把“七项教育”是否到位、政法干警思想政治自觉是否提升、精气神是否提振作为衡量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准,建立起述学、评学、考学、督学制度,确保学习教育扎实有效、不走过场。学习教育告一段落后,每个试点单位都要进行自查,驻点指导组对试点单位学习教育成效要进行检查评估,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要“加课”“补课”。

坚持外加压力与激发内力相统一

搞好学习教育,既要强化组织推动,又要强化个人主动。把外加压力与激发内力结合起来,化压力为动力,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切实增强学习教育效果,确保学习教育效果。

——试点地区党委要落实政治责任,试点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注重发挥中心组学习的引领作用,带动各层级学习,推动学习教育任务落实。

——政法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主动接受教育,既上讲台又当听众,既当组织者又当参与者,做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各驻点指导组要加强指导检查,督促学习教育提高质量。

——激发广大政法干警的学习热情。树立一批知信行合一、学思用结合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和激励作用。发挥评学考学的指挥棒作用,实行“优者奖”,充分调动政法干警投身学习教育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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