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18时许,在大通湖区河坝镇大通湖大道与友谊路交叉口,刘女士驾驶小车不慎撞倒行人袁某。刘女士立即报警并拨打120急救,救护车到达现场后,袁某不肯就医,径直离开现场。随后赶来的大通湖交警大队民警张泽宇根据现场调查,认为袁某可能脑颅内受伤不轻,便安排同事调查现场,自己上前追赶已走远的袁某,并劝说其去医院就医,然而袁某充耳不闻,继续往前走,无奈之下,张泽宇趁其不备抱住了他,狂躁的袁某一边挣扎一边不停的喊“妈妈”,张泽宇一边安抚袁某,一边请求周围认识袁某的群众帮助联系其母亲。张泽宇抱着不停挣扎的袁某将近半个小时,袁某的母亲才赶到现场。已是筋疲力尽的他又陪母子二人前往医院。经检查,袁某为重型颅内损伤,被连夜送往益阳市中心医院进行开颅手术。目前,袁某已脱离生命危险。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