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王斌
3月12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作出决定:任命蔡慧永为北京金融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李艳红、薛峰为北京金融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刘建勋为北京金融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
任命陈良刚为北京金融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
任命雷运龙为北京金融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陈广辉为北京金融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任命丁宇翔、厉莉为北京金融法院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任命蒙瑞为北京金融法院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任命杨晓琼、郭杰、李楠、刘辉、侯成成、江锦莲、孙妍、周易、曹炜、赵佳、向绪武、廖钰、林文彪、李方、张守国为北京金融法院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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