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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陆海统筹!浙江舟山走出新时代“海上枫桥”之路
时间:2021-04-02 09:30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责任编辑:檀严毅

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海洋强国战略以来,浙江全力加强海洋强省国际强港建设,积极谋划探索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舟山检察机关立足海岛特色,自觉加强陆海统筹,积极探索海洋检察工作规律,大力向海洋领域延伸检察职能,在保障海洋安全、促进海洋经济、保护海洋资源、推进海洋法治等方面大胆实践,逐步构建起海洋检察立体化监督格局

●因地制宜将“枫桥经验”从陆地“嫁接”到海上,变“重办案轻防范”为“办案防范并重”,将推动建立长效防范机制贯穿始终,走出新时代“海上枫桥”之路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王春

□通讯员傅红燕

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海洋强国战略以来,浙江全力加强海洋强省国际强港建设,积极谋划探索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作为我国最大的群岛城市,舟山拥有2444千米海岸线,海域两万多平方公里,有1390个岛屿,拥有约12000艘渔船、商船,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世界第一。

为呼应海洋发展战略对司法的需求,把检察服务保障国家海洋战略做到前面,舟山市人民检察院今年1月制定出台《全面推进海洋检察工作高水平服务保障“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建设的实施意见》,以推进海洋治理共建共治共享为抓手,构建海洋检察立体化监督格局,致力于打造全省乃至全国海洋检察引领创新示范市。

近日,舟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辉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舟山检察机关立足海岛特色,自觉加强陆海统筹,积极探索海洋检察工作规律,大力向海洋领域延伸检察职能,在保障海洋安全、促进海洋经济、保护海洋资源、推进海洋法治等方面大胆实践,逐步构建起海洋检察立体化监督格局,扛起了创新开展海洋检察、推进实现‘四大检察’在海洋法治领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的担当,全力服务保障把海洋经济这篇文章做深做大,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检察力量。”

自觉加强陆海统筹

积极延伸检察职能

舟山是中国(浙江)自贸区所在地,拥有世界最大投资的石化单体项目,目前正打造储存、交易、加工“三个亿吨”的产业规模。

2017年以来,围绕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宁波舟山港一体化推进等国家战略实施,舟山市检察院加强对全市海洋检察工作的谋篇布局,推进检察监督职能陆海统筹。

2017年5月,全国首个海洋检察部门在舟山市普陀区检察院设立,实行涉海案件集中办理;10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在舟山设立海洋检察教学基地,加强对海洋检察的业务规划和专门人才培养。

2018年,舟山市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加强海洋检察工作的意见》,着力强化海洋检察工作。

海区平安是海洋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针对浙江自贸区以油气全产业链建设为中心的特点,舟山市检察院对走私犯罪实行集中办理,先后办理了位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7亿元、何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200余万元等一批重大典型案件,有效化解涉自贸区风险隐患。

随着海洋经济高速发展,舟山海域航线航班密集,沉船数量及风险也逐年增加,成为影响港区生产、航行安全的重大隐患。

“现在经过这里终于不用提心吊胆了,没想到检察院解决了这个老大难问题……”近日,在岱山县衢山岛南侧海域,出海归来的船老大们见到前来回访的检察官,不禁竖起了大拇指。

去年7月,岱山县检察院履职中了解到,该县海域尚有5艘碍航沉船未打捞清除的情况,遂通过“建议+磋商”方式,向海事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5艘碍航沉船进行及时处理,完成沉船打捞。

办案检察官刘连杰感慨说:“这起海上沉船打捞公益诉讼监督案件的顺利办理,得益于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同向而行,多方努力形成护海合力,推动问题逐步解决,既为海洋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又为美丽生态守住关口。”

海洋海岛是舟山最大的特色,也是最大的资源。舟山渔场是全国最大的渔场,素有“东海鱼仓”之称,海洋生物种类多样。然而近年来,在高额经济利益驱使下,非法捕猎、杀害、买卖珍贵海洋生物的犯罪行为日益增多。

舟山检察机关重拳出击,从严打击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破坏生态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加强野生动物管控。

2019年,普陀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非法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海龟案时,发现一条较为稳定的贩卖海龟利益链。

“对破坏海洋渔业资源的行为要零容忍、出重拳,严罚重惩,为老百姓守住赖以生存的‘金山银山’。”舟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旭征介绍,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注重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相衔接,在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一并追究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依法向宁波海事法院就该批案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全部诉请得到支持,法院判令各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连带赔偿生态修复补偿金653万元。

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中唯一的海洋类民事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2020年3月,舟山市检察院与舟山海警局合作,建立了全国首个驻海警局检察官办公室,就海洋资源、海洋倾废、盗采海洋资源等公益诉讼等工作开展检警协作。普陀区检察院联合法院、公安、海洋渔业、市场监管、海警等单位,在浙江首创了《关于建立海洋野生动物多样性保护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对海洋野生动物的全链条保护。

舟山检察机关注重打击修复并举,将生态修复补偿机制引入司法办案,探索“生态修复补偿金、增殖放流、劳役代偿”的组合式生态修复方式,实现了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相统一,共收缴海洋生态修复补偿金16.7万余元,增殖放流鱼苗8685万尾,占全省90%。

精准办理涉海案件

持续守护碧海蓝天

青山苍翠、白浪逐沙、渔家村落,一派海岛秀美风光。

群岛新区的绿水青山、碧海蓝天,离不开检察机关的持续守护。

司法办案是最直接的保护。舟山检察机关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依法精准办理各类涉海案件,着力构建海洋检察立体监督格局。

据统计,2017年以来,舟山检察机关依法查办非法捕捞、海上走私、污染海洋环境等犯罪案件98起;办理海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05件,推动清除近岸固体废物2700多吨,恢复治理被污染海域岸线近15公里,督促赔偿生态修复费用2419万余元。

“白云蓝天、碧海银滩,这才是群岛新区应有的面貌……”日前,舟山市定海区检察院干警来到金塘岛沥港附近海域,对之前办理的该处海岸线污染一案进行回访,发现先前被各种垃圾占领的近两公里海岸滩涂已是绿意盎然、碧波荡漾,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2019年初,定海区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随即利用无人机等展开全面调查,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的职责,立即清理被污染海域的垃圾,并建议其建立常态化的海岸线卫生整治制度。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立即集中力量开展对污染区域的环境整治,并进一步落实健全了属地责任制、“湾(滩)长制”,确保了保护海岸滩涂的举措落到实处、不反弹。

针对海岸、海滩倾倒固体废物、修造船企业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海洋环境污染等重点问题,舟山检察机关开展“碧海银滩”清废专项公益诉讼行动,对辖区海岸线进行“覆盖式”排查,通过办案,督促清除近岸固体废物176吨,恢复治理被污染海域岸线5.8公里。

针对未取得海域使用权,擅自占用海域,填海施工建设小码头损害海洋生态环境,舟山检察机关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直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履职,督促规范用海326.5公顷,追缴海域使用权金67万余元,促成收缴罚款近亿元。

针对海洋环境污染及资源损害排查线索和调查取证难题,舟山检察机关借智借力,提升办案效率。在空中,无人机正成为舟山检察机关克服海岛地理条件限制、有效取证的有力武器。在海上,联合海洋渔业部门设立了全国首个以执法船为海洋检察工作开展场所的海上工作室,全力开展“护海、护渔、护岛”专项工作。

如今,舟山检察机关通过陆上人工巡查、海上三护平台、空中无人机,织就了一个点线面全方位布控、水陆空三维监督的防护网。

废水直排是导致海洋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2019年9月,普陀区检察院办理了沈家门渔港船舶废水直排海洋公益诉讼案,该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舟山市检察机关积极落实督办要求,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同时,组织区渔港办、环保局、海洋渔业局、乡镇街道等召开“圆桌会议”,推动区政府出台《沈家门渔港港章》等规范性文件,形成各相关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渔港污染治理的格局。

目前,沈家门渔港已配备必要的硬件设施,如油污水、生活污水收集装置,海洋渔业局逐步完善动态监管、制度建设、宣传教育等静态结合的渔港治理系统,长期困扰沈家门渔港的水域环境污染相关难题得到有效解决。

据悉,定海区检察院联合农业农村部门,成立全国首个以执法船为日常活动场所的海上工作室,开展“护海、护渔、护岛”专项行动。舟山市检察院依托该平台,构建两级检察机关与海事、渔业等行政部门之间的线索移送、案件协查、执法协作等相关机制,变“各自为战”为“协同作战”,实现对涉海违法犯罪行为的链条式打击,构筑起完整的海洋执法“大拼图”。

创新社会治理模式

建立长效防范机制

为了让群众办事申诉“最多跑一地”,舟山所有县区检察院12309入驻各县区“矛盾调解中心”。依托案件办理,与政府综治办、海洋行政、公安、海警等职能部门建立常态化的海上平安维稳联络机制,参与海上治安综合治理。

“大家在船上有矛盾千万别动手!有解决不了的问题,随时拨打小册子背后检察官的电话……”日前,来自普陀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正在为普陀远洋公司14艘船队的300多名中外船员,上远航前的“最后一堂”法制教育课。

远洋捕捞时间长、距离远,船员间一旦发生矛盾纠纷往往容易出现失控局面。近年来,舟山检察机关因地制宜将“枫桥经验”从陆地“嫁接”到海上,变“重办案轻防范”为“办案防范并重”,将推动建立长效防范机制贯穿始终,走出新时代“海上枫桥”之路。

2018年以来,普陀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海洋与渔业局等8家单位共同组建了远洋渔船“综合法律体检”工作平台,运用“互联网+”建立综合数据库,采集远洋渔业企业数量、规模、船只、船员等信息。针对远洋作业特点,设置“在岸体检”“远程体检”“回岸复检”环节,将远洋渔船矛盾纠纷处置由事后应急处置转变为事前预防、事中监测、事后化解并重。

平台成立以来,检察机关通过开展远洋渔船法律体检,已为全区10多家远洋船企中80多艘渔船的3000多名中外船员开展以案释法,发现并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处理20多起,远洋渔船刑事犯罪案件高发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劳资纠纷大幅度下降。

“毒品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造成营养不良、损害呼吸道和免疫系统,引起许多疾病的传播和感染,还会损伤血管……”每逢渔船回港,岱山县衢山镇田涂渔嫂禁毒队都像陀螺一样忙着转不停,一遍接一遍地把禁毒知识、安全知识一股脑儿吹进渔民兄弟耳朵里。

在遏制“海上染毒”推进“无毒渔区”建设中,岱山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海洋与渔业局等16家单位,以及全县自愿加入的渔船共同组建全国首家渔区禁毒联盟,推动该县渔民禁毒治理,有力遏制和减少渔民吸毒贩毒。

舟山市检察院聘请300多名东海渔嫂,组建“东海渔嫂监督员”队伍,协同参与检察环节的刑事和解、联合调解、信访调处、普法宣传、案后帮教等工作,有效促进涉检涉访矛盾纠纷化解。

全国人大代表、岱山抲鱼人渔业专业合作社党总支书记、理事长夏永祥评价说,“舟山是海洋渔业大市,海上劳资争议、渔船碰撞、作业冲突等原因引发的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舟山检察机关主动作为,积极参与‘海上枫桥’建设,通过打造法律体检、禁毒联盟、东海渔嫂监督员等特色品牌,为创新海上社会治理贡献了检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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