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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了公堂暖了“心房”!宁夏61个基层法庭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时间:2021-05-11 11:14来源:法制网责任编辑:杨础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组织体系中的神经末梢,是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近年来,宁夏61个基层法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面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延伸审判职能,通过设置法院工作室、诉讼服务点、审务工作站,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参与无诉讼村居建设等,为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作出了重要贡献。

法庭法官下沉参与创建无诉讼村居

“银河村是全国文明村,自‘无讼村居’创建以来,确实做到了无诉讼案件到法院。法院的主动介入、指导和帮助,冷了‘公堂’,却暖了村民‘心房’。”日前,贺兰县银河村党支部书记马振锋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感慨地说。

近年来,贺兰县法院辖区内案件数量不断攀升,群众参与诉讼路程较远,制约了法院司法便民服务。为了从源头上破解案多人少困局,贺兰县法院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入推进“无讼村居”创建工作。截至目前,贺兰县法院已经有7个“无讼村居”创建点及驻村法官联络点,诉调对接网络覆盖县、乡、村三个层级,初步形成了“法官+驻村(社区)司法联络员+村民(社区)调解员”的“无讼村居”创建机制。

“过去我给村民做调解,双方往往听不进意见,调解成功率很低。建立‘无讼村居’创建点后,不管遇到啥纠纷,群众都愿意向法官说心里话。‘不伤和气、不伤面子、不花钱、少跑腿’就可以解决纠纷,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贺兰县常信乡五渠村党支部书记屠保军说。

去年4月30日,银川市兴庆区法院与兴庆区大新镇党委、政府在石油城燕乐园社区为构建“一站式”解纷机制、创建“无讼社区”揭牌,并向该院21名特邀调解员代表颁发聘书。

在“无讼社区(村居)”创建中,银川市西夏区法院、贺兰县法院也开展了类似尝试,法官与社区村居对接,司法资源下沉,实现基层治理的深度参与。

诉源治理防止矛盾纠纷向外传导

5月6日,周四,西夏区人民法院镇北堡法庭副庭长李春梅的上班路线有点“曲折”。先到西夏区人民法院取了诉前调解的案卷,再到镇北堡法庭工作站处理些公务后,又马不停蹄地来到10公里外的西夏区镇北堡镇综治中心,因为这里更靠近群众。

“我老公给一家公司安装饰灯,受伤了。现在人还在住院。我要怎么和公司谈医药费的事?”来到镇北堡镇综治中心没多久,一位女士前来咨询诉前调解事项。由于治疗没有终结不能固定医药费,双方不能就此进行协商。为了保障患者的治疗,李春梅与公司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经过协商,公司答应先支付50%的医药费。同时,李春梅建议双方在患者治疗结束后,再次联系其协商解决医药费的问题。就这样,原本矛盾重重的双方,心平气和达成了一致意见。

李春梅为何会出现在离西夏区人民法院镇北堡法庭工作点10公里外的镇北堡镇综治中心?为了充分发挥司法资源下沉服务居民的作用,为群众多办实事,每周二、四,镇北堡法庭的法官进驻镇北堡综治中心开展法律咨询、诉前调解等工作,并将此事通过镇、村(居)各类微信群广而告之。今年截至目前,该法庭诉前化解矛盾纠纷案件数量占已受理案件数量的20%左右,避免了20多件矛盾纠纷进入诉讼程序成为诉讼案件。除此之外,还有不少群众在经过法律咨询后,决定放弃诉讼主动协商解决矛盾纠纷。

在让司法服务离群众更近的同时,如何更好地化解好群众的矛盾纠纷,镇北堡法庭也有“妙招”,即诉源治理“1+N套餐”。西夏区人民法院镇北堡法庭庭长唐玉强介绍,诉源治理“1+N套餐”简单说来,就是联合共治,多元化解,在法院开展诉前调解时,根据不同群众的需求联合相关部门,推出差异化的法治服务。

今年2月24日,经镇北堡司法所信息反馈,镇上有一起难解纠纷,法庭当即与当事双方取得联系,了解纠纷详情:2020年10月,当事人包某在镇上某手机店从事销售工作,中途因工作及身体原因请假在家休养,后主动联系老板表达辞职意愿,希望按照口头约定工资进行结算,因工作未交接完毕且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导致双方当事人为工资问题发生纠纷。了解案情后,法庭干警根据专业经验厘清矛盾症结、预判纠纷调解可能性,并通过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的“熟识优势”预约双方调解时间。在法官与调解员互补优势的配合下,法庭持续跟进,根据双方矛盾争议焦点进行调解,历时3天,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使得这场纠纷在家门口得到化解。

五年来,宁夏全区人民法庭共受理案件16.3万多件,其中调解结案的超过30%。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防止矛盾纠纷向外传导、向上溢出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开展“塞上枫桥人民法庭”创建活动

在前不久召开的宁夏法院第四次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对全区10个“塞上枫桥”人民法庭进行了表彰。在司法实践中,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法庭实行“五大联动大调解”,泾源县六盘山法庭地处福银高速、G312线、G344线交汇处,交通便利,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占比较大,加之法庭辖区流动人口性强,外出务工人员较多,法庭针对这一情况设立“微法庭”,利用新媒介处理各类纠纷,真正做到让群众打官司少跑路,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近年来通过“微法庭”化解矛盾纠纷13件,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

宁夏高级法院院长沙闻麟说,当前,宁夏乡村发展处在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过渡的关键阶段,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农民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利益关系更加复杂。能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是人民法庭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和现实难题。

为此,宁夏高院提出,从今年开始,在全区开展“塞上枫桥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以此为载体,不断提升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水平。会议要求,全区61个人民法庭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关口前移、深度参与、源头治理,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尝试建立诉讼服务窗口,构建访、调、诉一条龙、一站式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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