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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通报7起典型案例:让落实“三个规定”没有空子可钻!
时间:2021-09-18 12:22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责任编辑:郭磊

扎紧制度的藩篱,让落实“三个规定”没有空子可钻!

18日,中央政法委通报7起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以及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典型案例。纵观这7起案件,均查处于今年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其中既有厅局级“一把手”过问案件导致涉黑分子被轻判,也有乡科级干部企图插手案件最终堕入犯罪深渊;既有民警在不正当交往中没有守住廉洁底线徇私舞弊,也有法检工作人员瞒报漏报他人过问案件被处理处分;既有人揣着侥幸心理妄图躲避调查直至“被查从严”,也有人认识错误主动交代问题争取到“自查从宽”……

案件的典型性虽然各有侧重,但传递出的信息清晰明确——政法机关对此类问题零容忍,查处查办无禁区——绝不会因为违规违法者位高权重而网开一面,也不会因为没有产生实质性后果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如同眼睛里揉不进沙,政法机关必须付出十二分的努力才能响亮地回应群众的期待,才能在执法司法的每一次履职尽责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以及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可能导致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作为守卫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政法干警,如果抵挡不住来自内外两方面的干扰,自甘放纵、随波逐流,那么正义的堤坝极有可能溃决,损害的是司法的公信力,丧失的是最宝贵的人心。正因如此,2015年,两办、中央政法委、公检法司安5家中央政法机关先后出台三个规定规范政法干警的相关行为,从制度上竖起“隔离墙”、建起“防火带”。

徒法不足以自行。“三个规定”实施以来,中央政法委会同中央政法各单位和各省(区、市)党委政法委,加强督促指导,狠抓贯彻落实。特别是今年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将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顽瘴痼疾,中央政法委还会同中央纪委机关、国家监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深入推动整改,并同步推进“三个规定”“万长”大宣讲、党政领导干部公开承诺不干预司法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活动。截至目前,各地排查认定相关问题10万余件,8.3万名干警受到党纪国法的处分处理。可以说,此次公布的7个典型案件,是教育整顿向顽瘴痼疾挥出重拳的缩影,是露头就打的力度展示,也是刀刃向内的态度宣示。

——这是一记震耳欲聋的警钟。7个典型案例再次说明,“人情世故”从来不是敷衍塞责、阳奉阴违的理由,“礼尚往来”也从来不是徇私弄权的借口,绝不能当人民深恶痛绝之时,自己仍躺在顽疾的窠臼中习以为常,谁在划定的红线旁来回试探,谁就要付出惨痛的代价。只有不折不扣地将“三个规定”执行到底,才能赢得人民群众发自内心的支持,将法治的大道越走越宽。

——这是一句言出必果的承诺。7个典型案例充分证明,教育整顿“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绝不是说说而已,更不是“雨过地皮湿”的表面功夫,而是政法机关向党和人民立下的“军令状”。自我革命需要勇气和魄力,更需要用实实在在的成果来完成时代的答卷,全面整治顽瘴痼疾、全面清除害群之马,为锻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法铁军,写下了生动的注脚。

——这是一次面向未来的再启程。7个典型案例显然表明,中央政法委通报、曝光各类干预、插手、过问执法司法案件将形成常态化机制,同时,这也预示着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各单位通过顶层设计遏制此类顽疾的死灰复燃。教育整顿两个批次的逻辑不言而喻,第一批教育整顿整改千万件表面的问题是“去存量”,但只有在第二批教育整顿中从建章立制上下功夫、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才能“控增量”“减变量”,实现长治长效。

公开7个典型案例,正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踏石之印、抓铁之痕,它是醒目标识——标注着过去的成绩,也标注出新时代政法队伍建设的更高起点、更高标准,教育整顿的开展将更紧更实,努力向党和人民递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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