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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法律上门,送服务到家!山东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
时间:2022-07-04 12:45来源:法治网责任编辑:朱立

2021年,全省组织办理涉农法律援助案件5.6万件,为农村群众提供“就近办”公证服务6266件,提供涉农法律咨询服务53万人次;开展乡村公益法律服务活动1.85万次,帮助审查重要经济合同1.2万余份;已建成村(居)法治文化阵地43416个,今年以来,在乡村开展送法活动25900场,受益乡村群众1169万人次……这是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取得的成绩单。

“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在基层,短板和薄弱环节也在基层。近年来,山东省司法厅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扎实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持续优化乡村法治环境,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有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厅长王玉君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织密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

“感谢法律援助中心为我们讨回工钱。”2021年8月10日,农民工管某给诸城市法律援助中心送来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2021年2月初,管某等17名农民工因包工头刘某拖欠近两年23万余元的劳务费数次讨要无果,来到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寻求法律援助。援助律师了解案情后,通过“法援在线”微信公众号为他们提交法律援助申请,诸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第一时间在“法援在线”综合管理平台进行审查,及时指派承办人员。最终,17名农民工的劳务费按照法院确定的分配份额执行到位。

通过“法援在线”平台让群众少跑腿甚至不跑腿就能享受到法律援助服务,是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以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山东省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山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织密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加强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建设,全省乡村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目前,全省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42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816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5.86万个;1.35万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6.7万个村(居)的法律顾问,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同时,山东全面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优化升级“法援在线”综合管理平台,开通公共法律服务相关微信公众号、App,因地制宜在乡村地区配备“云律所”、法律服务机器人,提供智慧调解、视频咨询等,方便乡村群众获取法律服务。

“哪里需要法律服务,法律服务人员就去到哪里。山东通过畅通线上线下、网上网下渠道,送法律上门、送服务到家,让乡村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王玉君说。

法治贯穿乡村振兴始终

春天的芦南村是沁着牡丹花香的。一入芦南村,山上郁郁葱葱,山间波光粼粼,牡丹休闲观光园内繁花怒放,满园芬芳。

芦南村位于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最南端,三面环山,自然资源丰富,有山有泉。然而,2005年以前,这里因私挖乱采致山林植被破坏严重,山上山下尘土飞扬,地上污水横流,气味难闻。

“18年来,我们村从脏乱差的贫困村变成美丽文明的富裕村,打了一场漂亮的翻身仗,现在村民安居乐业、幸福满满。”芦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贾虎平颇为自豪地说。如今,芦南村实行“党支部+合作社+企业”三位一体城乡融合发展模式,与农业科技企业合作田园综合体项目,发展生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实现产业升级和集体增收;村民家家住楼房,燃气、电梯入户,老人免费用餐,每月领取村级养老金,生活顺心舒心。

“绷紧‘法治弦’、念好‘法治经’是芦南村实现蝶变的法宝。”贾虎平说,从封山造林到拆旧村建新区,再到实施农业结构调整发展规划,法治贯穿始终。村里有法律顾问把关,培养了“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还组织开展“乡村普法课堂”活动,让村民在“腰包”鼓起来的同时,精神也要富起来。

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山东为乡村振兴提供全方位、多元化、专业化的法律服务,组织村(居)法律顾问为农村合作社的设立和运营提供法律意见,为乡村招商引资、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提供法律咨询,出台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二十条”意见措施,成立山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法律服务联盟。

乡村法治环境持续优化

2018年4月,济宁市嘉祥县拟建设中农联鲁南农产品电商物流园,拆迁地块涉及居民李某山及李某修所建房屋。拆迁前,嘉祥街道委托某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评估过程中房屋确权等事宜均由李某修出面,李某修当时未提及其中部分房屋归李某山所有。在将补偿款全部发放给李某修后,上述房屋全部予以拆除。后来,李某山了解到拆迁补偿事宜,找李某修要补偿款未果,多次上访。

嘉祥司法所主动介入这一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开展调解工作,并申请让村(社区)法律顾问团队介入。经过数次调解及释法明理,2022年1月29日,李某修将拆迁补偿款支付给李某山,该信访积案得以解决。

把矛盾纠纷导入法治轨道化解是优化乡村法治环境的必选项。全省136个县(市、区)全部建成“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普遍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乡村人民调解组织,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同时,山东在农村地区实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乡村干部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推动乡村法治环境持续优化。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将不断推动法律服务向基层下沉、向村(居)延伸,补齐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短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增强乡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贡献法治力量。”山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副厅长杨增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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