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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导论】钟政声: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
时间:2022-08-16 17:52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责任编辑:庄桐欣

市域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是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对于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全局性、根本性作用。近几年来,各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部署要求,在构建市域社会治理体制上积极探索、创新实践,采取了系列有效举措,积累了不少鲜活经验。但一些地方还存在体制不够健全、统筹不够有力、推进不够有效等问题,迫切需要加快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体制,确保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行稳致远。

一、把握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体制的总体要求

要坚持党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道路,加快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市域社会治理体制,横向构建共治同心圆,纵向打造善治指挥链,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体制旨在适应“四大要求”:

——要适应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治理,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开创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开启了社会治理现代化新征程。市域社会治理体制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市域社会治理格局中发挥着“四梁八柱”的主体作用。要坚持以共建为基础、以共治为关键、以共享为目的,完善市域社会治理的组织架构和组织方式,使市域社会治理各主体在职能作用上相得益彰、在政策执行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真正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市域社会治理优势。

——要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更加迫切,对在社会治理中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意愿更加强烈。要通过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体制,以扩大公众参与来突出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以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民意、汇聚民智、凝聚民力、促进民享,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差异化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适应把重大风险防控化解在市域的要求。当前,我国总体安全形势是好的。但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各种风险挑战之严峻前所未有。要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牢牢把握“把重大风险防控化解在市域”这一基本目标,加快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体制,增强防控化解重大风险的统筹力、执行力和前瞻性、实效性,严防发生“黑天鹅”“灰犀牛”事件,以市域平安共筑全国平安。

——要适应深化平战结合的要求。疫情防控是对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集中检验,对构建平战结合机制提出了新要求。要针对一些地方疫情防控暴露出平战脱节、转换不灵的问题,加快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体制,发挥党的领导作用,统筹政府、社会、市场各方力量,强化全周期管理、全要素保障,补齐组织体系和动员机制短板,形成上下联动、各方协同、保障有力的平战结合机制,确保做到“平时好用、战时管用”。

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党的全面领导是市域社会治理的根本政治保证。要坚持和完善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真正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市域社会治理各方面全过程。

——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对地方党委领导和推动本地区社会治理作出了明确规定。市级党委要重视坚持以下四项制度:坚持请示制度,对事关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按程序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坚持报告制度,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对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突出问题的处置情况,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坚持决策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善于集思广益,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就市域社会治理作出科学决策。坚持执行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及上级党组织关于社会治理的决策部署,确保落地见效。

——要做强组织指挥体系。要完善权责明晰、上下贯通、层层推进的纵向治理架构,完善市域社会治理指挥链。要推动各地把市域社会治理列为“一把手工程”,做到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调研谋划、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研究重大问题、亲自督导推动。地方党委政法委要在党委领导下,履行好牵头协调、组织推动、督办落实的作用。要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要健全统筹实施机制。要紧紧围绕把重大风险防控化解在市域,切实发挥市级“统”的功能,提升“统”的质效。要统筹研究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当前和长远,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有机结合,研究制定本地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总体思路、政策导向、目标任务、重要举措,明确市域社会治理“蓝图”和“施工图”。要统筹资源力量,“多平台合一、多部门联动”,实现资源整合、力量融合、功能聚合、手段综合,为防控化解重大风险提供有力支撑。要统筹工作推进,对照《试点工作指引(第二版)》,结合本地实际,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确保市域社会治理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要健全年度考评和试点验收评估机制。要以年度考评来查找问题和不足、明确整改方向,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把社会治理成效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形成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今年是第一期试点的第三年,明年初将启动验收评估,要督促指导试点地区对照《试点工作指引》目标要求,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以治理实效迎接验收评估。

三、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落实政府重要职责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政府的重要职责。要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统筹行政资源,强化要素保障,将政府负责的市域社会治理事务抓实抓到位。

——要突出防控化解五类风险隐患。要切实防控化解政治安全风险,强化政治安全风险研判预警、协同防控化解,坚决防范抵御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要切实防控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完善政府决策听证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努力把矛盾问题解决在萌发阶段、诉讼之外。要切实防控化解社会治安风险,完善专群结合、区域联动、部门协作机制,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问题;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要切实防控化解公共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坚持全周期管理,推进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推动城乡公共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一体化,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要切实防控化解网络安全风险,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提高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持续防护能力,推动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网站自净、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共同参与的网络社会治理模式。

——要突出行业领域乱象常态化整治。要抓住行业领域乱象整治这个“牛鼻子”,坚持“打防管控建”并举,推动行业领域整治走深走实。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必要时抽调专门力量联查联办、联防联动,确保行政执法有力有效。要深入研究行业领域违法犯罪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打击无缝对接。要加强对行业违规违法行为全链条的防控,斩断黑灰产业链,规范行业经营秩序。要善用信息化手段,及时掌握违规违法的苗头倾向。要加强对新兴行业领域的监管,探索创新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方式。要注重从审批流程、日常监管入手堵塞漏洞,完善市场准入、备案管理、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制度。

——要突出加强社会治理服务保障。要统筹行政资源,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提供人财物保障。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社会治理职能部门流程再造,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推动政府服务提质增效,做到公共服务及时满足、群众诉求及时解决。要为基层减负赋能,让乡镇(街道)和社区更好服务群众。

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重视发挥群团助推作用

群团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要立足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独特优势,既推动群团组织自身积极承担市域社会治理职责,又推动群团组织广泛动员群众投身市域社会治理实践。

——要建立群团助推的责任机制。群团助推是市域社会治理的重要一环,必须明责定责考责。要发挥群团组织独特作用,把适合群团组织承担的社会治理职能按法定程序转由群团组织行使,明确群团组织在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化解矛盾纠纷、预防违法犯罪等方面的具体任务。要推动群团组织与政法单位力量联合、工作联动,更好履行社会治理职责。

——要探索群团助推的组织形式。要坚持“党建带群建促社建”,建设以基层党组织为圆心、群团组织为纽带、各类社会组织为依托的基层群众工作体系,制定群团工作融入社会治理的具体政策,鼓励群团组织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最大限度把群众组织起来。要推动群团组织和群团工作重心下移,扩大群团组织有效覆盖,丰富群团组织“神经末梢”,推动群团组织将触角向新业态新领域延伸,把更多的活动阵地建在乡镇、社区,夯实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基层基础。

——要找准群团助推的着力点。要引导群团组织聚焦群众所急、党政所需、群团所能的领域,精心设计活动载体,扎实开展工作,助推市域社会治理取得实效。要引导工会组织加强对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的服务管理,多开展暖心贴心活动,多做劝和顺气工作,多帮助排忧解难。要引导共青团组织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广大青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抵制“低俗”“躺平”“拜金”等不良文化侵蚀,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要引导妇联组织深入推动“平安家庭”创建,积极参与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反家暴”、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等工作,以好家风促进社会好风气,以家庭安宁促进社会安定。

五、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增强社会协同合力

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配置社会资源、提供社会服务、扩大社会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要在党的领导下,完善社会协同体制,重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引导其健康发展、有序参与、协同发力,让社会组织的微治理释放出大能量。

——要健全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机制。要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制定管用政策举措,注重“增能”“赋权”,重点扶持发展治保维稳类、专业调处类、公益慈善类、居民互助类、心理咨询类、生活服务类等社会组织,支持他们有序开展服务群众,促进治理机制共同建设、治理活动共同实施、治理成果共同分享。借鉴一些地方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实施社会组织“安家工程”的做法,通过平台孵化、机构孵化、项目孵化等途径,助力社会组织健康成长壮大。

——要扩大社会组织有序参与。要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基层党组织与社会组织密切联系,确保社会组织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开展业务活动。要重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制定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流程和绩效评估办法,借助其资源、技术、人才等优势,提高社会治理专业化水平。

——要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要引导社会组织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自律诚信和守法意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完善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和服务规范,不断提升服务绩效和社会公信力。要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确保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活动,为市域社会治理多做贡献。

六、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积极性

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社会治理全过程,创新完善人民群众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组织形式,充分凝聚民智民力民心,让城乡群众真正成为市域社会治理的最广参与者、最大受益者、最终评判者。

——要畅通群众参与的制度化渠道。要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夯实市域社会治理的群众基础。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创新群众说事、民主议事、公开晒事等形式,围绕基层公共事务、群众切身利益广泛开展协商,推动群众有序、有效、规范参与。要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等制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诉求。

——要健全群众参与的引导机制。要善于宣传群众,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论述,宣传市域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和显著成效,让市域社会治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善于发动群众,落实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机制,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社会治理。要善于激励群众,探索建立举报奖励、公益反哺等激励机制,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积极性。要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既褒奖舍生取义的英雄模范,也褒奖社会治理中的凡人善举,增强群众为社会治理作贡献的荣誉感,让社会充满正义正气。

——要创新完善群众工作机制。要推动听民声察民情常态化,把群众意见作为加强和改进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的着力点,使决策部署更加接地气、合民意、得民心,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看得见、摸得着、享受得到的实惠,使市域社会治理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要把握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的新特点,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既会“面对面”,又能“键对键”,构建起市域社会治理网上网下同心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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