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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见义勇为精神】青海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为见义勇为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时间:2024-10-14 11:28来源:青海政法责任编辑:李鸽

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见义勇为工作,加大对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力度,近日,青海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续签了《青海省见义勇为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协议书》(以下简称《保险协议》),继续面向全省开展见义勇为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保险协议》明确投保人为青海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被保险人为“经认定符合见义勇为条件的自然人”和“已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已受省级及以上表彰牺牲、离世的见义勇为人员一名家属”,保险保障内容包括意外伤害身故保险、意外伤害残疾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四部分。在保险期限内,对经认定符合见义勇为条件的自然人,因见义勇为行为导致受伤、残疾或身故的,以及对已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已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牺牲、离世的见义勇为人员一名家属,因意外伤害导致受伤、残疾或身故的,给予及时有效的保险保障。

为全省见义勇为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党和政府奖励保护之外的有益补充,也是加大见义勇为人员优抚保障力度的具体体现,这一举措,有利于解决见义勇为人员的后顾之忧,更大限度地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在全社会营造见义勇为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弘扬社会正能量,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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