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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回1.2万余亩土地、收回5.2亿国有财产……为河北检察三年的公益诉讼点赞!
时间:2020-07-03 18:59来源:河北长安网责任编辑:安羽

河北法制网讯(记者王宁)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从2017年7月1日全面施行至今,已整三年时间。三年间,河北省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保护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履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职能。

截至目前,河北省检察机关共立公益诉讼案22518件,履行诉前程序19759件,提起诉讼238件;共挽回被损毁、非法占用的林地、耕地、草原12489余亩,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总案值6990万元;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水域面积7451.7亩,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4948万元;督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国有财产5.2亿元;督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4.2万千克,价值121万元;督促查处销售假药163种,价值116万元……河北省检察机关在保护公益的路上坚定前行。
健全完善机制,构建公益保护共同体
河北省检察公益诉讼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场。(资料图)
三年来,河北省11个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均出台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决议)》,100余个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出台了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的相关文件,为河北省各级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给予了有力支持。
河北省检察机关注重强化内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主动加强与省直有关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进建立健全协作配合工作制度机制。省检察院与11个省直行政部门分别会签了《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完善了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省检察院与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共同会签了《关于协同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落实的意见》,联合开展了巡河巡湖工作,督导督办河湖监管重难点问题739个,促进了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专项带动全局,推动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
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部署会现场。(资料图)
近日,河北省检察院印发《河北省检察机关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在河北省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和检察智慧,助力有关行政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行长城保护主体责任,为保护长城、传承中华历史文化贡献检察力量。
河北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专项带动全局,全面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量效果,先后部署开展了“护航蓝天碧水净土”“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专项检察监督”“守护海洋”“违法违规矿山采砂场治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和“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等系列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为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发挥积极作用。
2018年5月,赤城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毗邻冬奥会主赛区的红河、白河、黑河流域部分矿山存在地面塌陷、地表植被损毁等问题。经调查,发现辖区多家退出矿山企业存在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不到位问题。赤城县检察院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有关乡镇进行调研,摸清底数,针对31家采矿权废止、但未进行矿山恢复治理且欠缴矿山治理恢复保证金的企业,陆续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26份检察建议。被监督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制定了矿山恢复治理工作计划,积极推进矿山恢复治理和恢复保证金缴纳,累计催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1.29亿元。同步监督35家正在生产、已停产及废止采矿权矿山企业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2154亩,栽种树木10.6万株,种植苜蓿22.5亩。
加大办案力度,促进行业集中整治
霍某某侮辱凉山灭火英雄名誉权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现场。(资料图)
三年来,河北省检察机关共立行政公益诉讼案20027件,发出检察建议19199件,回复整改率达99.31%,绝大多数公益受损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实践中,检察机关注重通过个案办理,促进行政机关开展行业性、系统性和领域性问题集中治理,从源头上推动问题解决。
石家庄市鹿泉区检察院针对鹿泉镇卫生院医疗污水直排和医疗垃圾处理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向区卫健委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对辖区内医疗单位的监管责任,规范医疗污水和医疗垃圾处置行为。区卫健委收到建议后,对辖区内所有医疗单位进行集中检查督导,对存在问题的14家医疗单位进行集中整改。
河北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保定市检察院办理霍某某侮辱凉山灭火英雄名誉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入选最高检“检察公益诉讼全面实施两周年典型案例”,并获评由两高等六个单位参评的第九届(2019)中国十大公益性诉讼。
开展军地协作,保护国防和军事利益
省检察院向退役军人事务厅送达《检察建议书》。(资料图)
河北省检察院与石家庄军事检察院联合会签了《关于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的意见》,联合办理3起涉嫌套取军粮补贴公益诉讼案件,依法督促相关部门追回国家军粮补贴款160余万元。张家口市检察院与石家庄军事检察院联合办理军粮差价补贴款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军地协作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省检察院与石家庄军事检察院联合开展了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专项调研活动,共摸排英烈纪念设施4009处,对发现的112件线索进行了交办,发出检察建议64件。
针对河北省英烈设施保护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省检察院联合石家庄军事检察院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发出检察建议,协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共同推动河北省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落实。
大胆探索实践,积极稳妥推进“等”外领域案件办理
辛集市检察院摸排等外案件线索。(资料图)
河北省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指示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探索“等”外领域案件办理,实现更大范围的公益保护,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未成年人保护、妇女权益保护以及扶贫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实践探索。三年来,河北省共办理“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31件。
石家庄市长安区检察院干警在履职中发现,某小区存在居民楼前私拉电线充电行为,依法向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及时纠正“飞线充电”行为。长安分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会同相关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和物业公司对该问题进行走访调查,举一反三,协调有关部门为辖区8个小区安装了充电桩。
加强区域协作,探索跨区域公益保护路径
东光跨区域河流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会签会议现场。(资料图)
三年来,河北省检察院先后与山西、内蒙古、辽宁等地检察机关会签了《“护航祖国北疆蓝天、碧水、净土”实施意见》,与天津、辽宁、山东等地检察机关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环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携手开展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沧州市检察机关联合衡水市检察院和山东省德州市检察院共同推动建立了两省三市八县(区)跨区域河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机制,该机制入选河北省2019年度“法治三个十”推选宣传活动。廊坊市与天津市武清区两地检察机关联合推动龙北新河和八干渠河水污染治理,收到明显成效。三年来,河北省三级检察机关与相邻省份检察机关共召开联席会议、座谈会69次,反馈案件信息57次,移送案件线索41件,形成了跨区域公益保护工作合力,取得了良好的协作效果。
邯郸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护航民营企业复工复产。(资料图)
今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河北省检察机关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深入疫情防控一线,及时发现疫情防控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实时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共立涉疫公益诉讼案293件,向行政机关移送线索76件,发出检察建议和发布公告65件,通过磋商沟通方式履行诉前程序164件。同时,组织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共立案48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为助力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了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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