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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官来电 请您接听
时间:2020-04-03 10:24来源:山西长安网责任编辑:高杨清

叮铃铃……“喂,你好!这里是山西省临汾市中院家事审判庭,你与XX离婚纠纷一案已上诉到我院,我是本案的主审法官,我想知道本案你是否同意调解……”“你好!这里是临汾市中院家事庭,你与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上诉到我院,我是主审法官的助理,我们想了解一下你就本案的调解意见……”每天,在家事审判庭的办公室里会无数次响起这样的对话。

为钱撕破脸?我来让你们“兼得”

“刘法官,我说过了,我虽然出具了借条,但没用这个钱,实际的用款人是担保人,现在担保人下落不明,我也没办法啊……”再次拨通张某的电话,承办法官刘燕萍已经对他辩解的说辞烂熟于心。今天,她打算向张某进一步阐明法律规定,并提出新的调解意见。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张某借了吕某25万元,并出具了借条,双方口头约定月息2分,而且还有担保人董某提供担保。后来张某通过董某分两次偿还了15万元本金并支付了部分利息,一审判决张某偿还吕某本息共计11.5万元,张某不服提出上诉,称钱是担保人用了,吕某对此不予认可,担保人下落不明。在前几次电话沟通中,吕某都明确表示不愿做任何让步,否认张某关于担保人董某是实际用款人的主张。

刘燕萍意识到当事人之间可能有些话不愿意对法官说,继续做调解工作可能让吕某对法官的初衷产生怀疑。一次谈话中,她得知张某与吕某两人因工作关系还经常见面,于是建议吕某找个合适的中间人从中给双方做做调解工作,缓和抗拒情绪。后来,吕某来电表示,中间人做了一番工作,虽然双方还是未就还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但在那次通话中,刘燕萍明显感受到了吕某态度的转变,他开始对调解报以积极的态度。

在争取吕某同意调解的同时,刘燕萍努力释法明理,告诉张某上诉主张由于缺乏证据证明,未必会得到支持,不妨退一步,撤回上诉,这样诉讼费减半,还可以挽回一些损失。张某表示,虽然二人在经济上有纠纷,但两人是几十年的好友,张某十分希望能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于是,刘燕萍开始为对方拟定调解方案。然而,多年的情谊涉及到金钱利益时,还是会受到很大的考验,一个又一个调解意见被否定后,刘燕萍想尝试向双方提出一个新的调解意见。

“老张,你听我说,我跟你说过很多次了,打官司要讲法律,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你向吕某打的借条,法律上你就是借款人,作为一个成年人,你应当为你的签字行为负责,在目前没有证据证明实际用款人是担保人的情况下,你就得承担还款责任,一审判决你还款是没有问题的……”

也许是前几次电话沟通已经让张某对案件的结果在心里有了预判,也许是他被法官坚持不懈的耐心所打动,这一次,他终于同意如果能减免利息,愿意偿还借款本金。

刘燕萍立即又给吕某打电话:“老吕,你看你们毕竟是多年的好朋友,情谊比金钱更重要,还是要珍惜你们之间的情份,你让一步,先不主张利息了,让老张把本金尽快给你,利息等担保人回来再处理……”在多次向吕某表达了张某偿还本金的诚意后,吕某沉默了片刻后,同意考虑一下。

第二天一早,吕某打来电话,表示同意昨天法官提出的调解意见。

挂了电话,刘燕萍觉得松了一口气,调解工作从一开始的一方没有调解意愿到历经多套调解方案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分期向吕某偿还10万元借款本金,利息待担保人董某回来后另行处理。本案的调解结果看似是吕某在利息上作了让步,实而对双方都是有利的,一方面吕某可以及时收回借款本金,挽回了损失,另一方面张某减少了还款数额,对于向他人出具借据也得到了一个很大的教训,最重要的是两个多年的好友终于了结了一起纠纷,言归于好。

一本故事书,读懂法官的真诚和善良

“……你们夫妻虽然已经离婚了,但你和孩子的父子关系没有变,从法律上讲你对孩子是有抚养义务的……”法官助理杨艳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给当事人王某打电话了,她一次次与他沟通,希望王某及其前妻能就孩子抚养费的支付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而,王某再次表示,自己还有老人要赡养,收入也不高,没有钱支付抚养费。

在多次电话调解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法官吉磐组织双方进行了网络开庭,庭审中二人依旧僵持不下,寸步不让。庭审即将结束时,书记员杨舒晴突然灵机一动,王某已经很久没见过孩子了,不如借此机会让他看看孩子,或许可以缓解双方的对抗情绪。由于之前的电话沟通中,法官和助理已经多次向女方说明让父亲探望孩子对孩子身心发展的重要性,女方对王某通过视频探望孩子欣然应允。果然,当孩子出现在镜头里的一瞬间,王某和前妻都立即表现出柔软的一面,曾经的一家人难得心平气和地聊了起来。

庭审结束后,法官、助理和书记员都认为这个案件有继续调解的必要,可是,该释明的法律都释明了,该讲的道理也都讲过了,一时间也很难有新的调解思路。

杨艳回家后,在给孩子讲故事时看到一本书——《我的爸爸叫焦尼》,故事讲述了一个因父母分开与母亲共同生活的孩子在与父亲久别重逢后父子二人度过的美好一天,他时时刻刻对别人说:“这是我的爸爸,他叫焦尼!”声音中充满骄傲和自豪,书中孩子对父亲深深的眷恋令人非常感动。这不就是我们一直以来想告诉王某的么?她立即从网上买了一本《我的爸爸叫焦尼》,拿到书后,她在封面上用便签写上“夫妻缘分或有尽时,父子情谊永生不变”,将它邮寄给王某。

案子办到这里,她突然觉得很释然,即使王某还是不同意达成调解意见,但当他看到这本书时,应该也会有所反省和触动吧?这就足够了。也许,这比案件调解工作本身更有意义吧。

“别急,慢慢说,我一直在听”

“你好,是邢某某吧?关于你上诉的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你是否同意调解?那请你先说一下你的调解意见。”“我给你们说,我们俩是三年多以前认识的,那个时候……”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都会从双方的交往之初说起,直到订婚、给付彩礼、结婚、离婚,以及整个过程中双方和双方家人的琐碎的点滴矛盾、大事小情。因为当事人走到离婚这一步,一定是在双方的相处过程中发生了很多的矛盾和冲突,只有了解了他们的离婚原因、甚至他们的成长经历、家庭背景,才能真正地了解他们感情走向破裂的原因以及他们的内心需求,做调解工作才能心中有数、有的放矢。所以,调解人员的耐心倾听是非常重要的,在舒缓当事人情绪的同时,也让他们对法官产生一定的信任,相信法官能站在他们的角度考虑问题。

就像上述邢某某与姜某某婚约财产纠纷案,邢某某给法官吉磐讲由于父亲早逝,母亲一手带大她和姐姐,家庭经济情况不好。婚前江某某为追求她如何关心照顾她和她的家人,她开始不同意,后来被男方感动,和他举办了婚礼。结果共同生活在一起后男方强行把他给的彩礼拿走,用这个钱给他弟弟买了车,而且男方脾气也不好,经常因为琐事打骂她,她也因此得了抑郁症,她不同意一审判决给男方返还七万元彩礼的结果。吉磐首先对她的遭遇表示同情,然后告诉她根据法律规定,没有办理结婚证,而且共同生活的时间很短,依法是应该返还彩礼的,经过一番释法明理,邢某某终于表示愿意返还彩礼3万元。

法官助理继而又给男方做调解工作,江某某接到电话,听说法院调解征求他的意见,马上就气愤地说:“我不调解,一审判的七万元,一分都不能少。”法官没有直接反驳他,而是态度和缓地对他说,“你先别急,为什么要让她返还这么多彩礼呢?说说你的理由。”江某某的情绪有所好转,就一点点说了他和女方相处的经过、产生矛盾的原因,说他和女方从相处到办婚礼的过程中,他给女方花了几十万元,一审判决返还七万元还太少。法官告诉他虽然他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是毕竟双方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而且女方还是在他家患上了抑郁症。无论从法律还是情理上,男方都应该照顾女方,给女方一部分补偿,经过劝解男方也同意作出一些让步,虽然经过做工作双方差距较大,仍然未达成调解,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对法律有了认知,对法官产生了信任。不管其后的判决结果如何,他们也都能心平气和地接受。

(本文转自山西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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