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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创!山西临汾命名“全科医生式”检察官
时间:2020-07-01 14:53来源:山西长安网责任编辑:高杨清

“首批命名的13名‘全科医生式’检察官已产生‘鲶鱼效应’,全市办案质效大幅提升。此项工作为全国首创。”4月19日,在山西省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临汾市检察院检察长马红彬如数家珍。

2019年,临汾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通过评选活动确定了13名“全科医生式”检察官作为榜样,侯伟芳名列其中。侯伟芳是霍州市检察院一名“85后”检察官,从检近十年,一直从事刑事检察工作,亲历了检察机关从“捕诉分离”到“捕诉一体化”,在经历了各种不适应后,按照临汾市检察院党组提出的培养“全科医生式”检察官的能力要求,她渐渐地找到了通往“一专多能”的路径。她说,要成为一名“全科医生式”检察官,就不能仅仅满足做一个“过得去”的办案“工匠”,而是要通过办案引领社会正义、价值取向,通过办案参与社会治理,通过捕诉一体化节约司法资源,通过释法说理解决社会矛盾,通过认罪认罚从宽提高刑诉效能。

临汾市检察院检察长马红彬说,培养“全科医生式”检察官是临汾市检察机关适应“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的需要而设计的机制。我们提倡检察官要像“全科医生”看病一样地办案,做政治素质强、道德素养高、业务素质精、一专多能的“全科医生式”检察官,要求大家会引导侦查取证、会综合审查案件、会出庭支持公诉、会履行法律监督、会进行释法说理、会运用现代科技,这六种能力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是互相贯通的,不是孤立存在的。成为“全科医生式”检察官是对所有从事刑事检察工作的检察官提出的“门槛式”的要求,换句话说这六种能力也是新时代检察官做优刑事检察的“必备能力”。

加快适应“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捕诉分离”的弊端越发明显,“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顺势而出,这一新变化给所有检察官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安泽县检察院检察官王少俊是一名有着30年检龄的“老检察”。

“这么多年,做过很多工作,唯独没有做过侦查监督工作。”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许红也在检察系统工作有20多年,但他一直从事侦查监督工作,没有做过公诉工作。

新的办案机制,要求同一名检察官对一个案件、一个监督事项,从受理到结案,再到化解矛盾、息诉罢访全权负责到底。

像他们这样“办案经验丰富”但刑事检察业务并不全面的检察官在新的办案机制下,能力素质与履职需求出现了不匹配,导致他们迎来了职业生涯以来最大的挑战。

临汾市检察院顺应形势在全省率先实行全市“捕诉一体化”全覆盖,并提出培养“全科医生式”检察官来为做优刑事检察“破题”。

临汾市检察院党组经过综合调研后,将吉县检察院作为“试点”进行先行先试。

期间,吉县检察院采取“结对子”“走出去”“请进来”“观摩庭审”“回看庭审直播”等方式不断转变理念。

通过实践不断发现问题、不断解决问题,检察官的“六种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基本适应了“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

经过一年的探索实践,2019年7月,临汾市检察院在吉县召开现场会,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了“吉县经验”。

同时,临汾市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培养“全科医生式”检察官工作的决定》。

提出到2021年年底,力争全市70%以上的检察官达到“全科医生式”检察官标准的目标。

临汾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跃文说,我们最终的目标是让所有检察官都达到“全科医生式”检察官的标准,因为这是从事刑事检察的基础。

目前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官正在按照市检察院制定的培养“全科医生式”检察官的路径,面对捕诉一体办案压力,自我加压,勤学苦练,主动提升多方面素能,加快适应“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尽快实现角色转变,努力做精通刑事检察的专家。

多措并举提升“六种能力”

“全科医生”能处理常见病、多发病,还能处理一般急症,是一名综合能力较强的“多面手”。

那么检察官如何像“全科医生”看病一样的办理刑事案件呢?

临汾市检察院用“六种能力”为“全科医生式”检察官“画像”,也就是说具备了六种能力,就成为了“全科医生式”检察官。

临汾市检察院检察官王军琴说,由于过去每个检察官的经历不一样,所以对照六种能力,每个人的情况就不一样。

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六种能力”就成为每一位检察官成为“全科医生式”检察官的努力方向。

“对照六种能力,我的长处在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以及公诉阶段的监督,短处是审查批捕以及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常年在公诉岗位的翼城县检察院检察官郑蓉,在捕诉一体刚实行的时候,总用起诉的标准审查批捕,总感觉“有些不够”。

于是,她在全面把握审查逮捕“准”的脉搏上持续下功夫,慢慢地对案件审查的综合素能得到了提升。

乡宁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张松涛从事了20多年侦查监督工作,被当地公安民警称为“侦查监督的专家”,但他从来没有出过庭。

为了提升公诉水平,他开始向身边的“老公诉人”学习。

同时他养成了回看庭审直播和写出庭日记的习惯,每次庭审结束后都要进行总结,把在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期间,有什么不足,发现了什么问题都记录下来。

慢慢地他体会到庭前严格提审、阅卷、核对证据的重要性,把很多工作做到庭前,庭审就会非常顺利。

侯马市检察院检察官朱军毅用“案不等人”来形容检察官的能力亟待快速加强的急迫性。

“捕诉一体节约了诉讼成本,但办案检察官能力一时不能适应。”

朱军毅作为第一检察部主任,面对“案件多,办案人员的能力不够”的现状很是着急。

他们采取每周二召开“业务会”以及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等方式,持续提高每位检察官的综合能力。

采访中,记者注意到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许红的杯子上刻有“认罪认罚可以从宽,以上笔录我已看过,和我说的一样”的几行字。

他通过这样的方式,不断地提升自己在办案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意识。

他说,“作为一名老检察官,在新形势下绝对不能掉队。咱也要努力争做‘全科医生式’检察官。”

“现在新的办案机制下,太需要一个人的综合能力,不仅仅是能力的体现,更是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的综合应用。”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常亮说,很多案件看似简单,但真的不太好办,需要检察官不断地释法说理,才能化解矛盾纠纷、修复社会关系、减少社会对抗,所以检察官在诉讼的每一个环节提升释法说理能力非常有必要。

每一名检察官都在通过办案实践发现自己的不足,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

临汾市检察院为了提升全市检察官的综合素质,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

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不断优化检察官知识结构。

同时通过捕诉“结对子”、新老“传帮带”、观摩示范庭等形式,加强岗位练兵,突出实战演练,促进了检察官在“学中练、练中学”,有力地提高了检察官的综合能力。

“这一招”是做优刑事检察的突破口

临汾市检察院党组明确提出,以刑事检察工作的业绩检验培养“全科医生式”检察官的成效。

2019年全市两级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比率为50.2%。

2019年12月单月的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98.07%。

今年1-5月,全市两级检察院认罪认罚适用769件1015人,分别占同期审结案件的83.59%和73.98%,“案-件比”得到有效的降低,各项工作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检察长马红彬说,培养“全科医生式”检察官是做优刑事检察的探索,也是突破刑事检察发展瓶颈的“抓手”。

当前,诉讼以审判为中心、审判以庭审为中心、庭审以证据为中心。

检察官作为“承上启下”地位,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主导作用”发挥得如何决定着案件的质量。

如果前期证据取扎实了,后期就会降低退补,到了法庭就能更有力地指控犯罪,整个办案质量就会提高,有利于做优刑事检察。

安泽县检察院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的某涉恶案件时,检察官王少俊带领办案团队提前介入,引导公安取证的过程中发现了“强迫交易”等关键证据,最终将涉恶案件变更为涉黑案件。

在公安机关确定的51名涉黑犯罪嫌疑人中,检察办案团队经过层层筛选,最终13名被确定为涉黑犯罪嫌疑人。

在检察官的“主导”下,通过先期起诉其他人,最后起诉13名“涉黑”被告人,起到了非常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正是我们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做得好,整个案件办理中,没有退回补充侦查,没有延长审查期限,‘案-件比’做到了一比一,而且其中都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王少俊说。

翼城县检察院检察官郑蓉在办理杨某某等11人电信诈骗案时,通过对资金流向的追踪深挖,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监督立案1件4人,纠正遗漏同案犯7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5条,发出书面纠正违法2份。

该案的办理,为其他电信诈骗案件带来了启示,又监督立案了4人诈骗案,报捕环节,借鉴前案办理经验,引导公安机关从资金流入手,在案件侦破的同时,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追赃挽损的力度。

曲沃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建立在办理一起非法储存爆炸物案中,通过提前介入,追捕一名漏犯,并依法撤销了1案5人。

曲沃县检察院检察官司冬芬经历了从公诉岗位到控告申诉,再到如今的员额检察官。

控告申诉工作的经历让她有了更多的机会“回头看诉讼过程”,案结事了的意识深植于她的内心。

现在在办理案件时,她会在每一个诉讼环节中思考更多,努力把工作“做到前面”,避免“后期出现申诉”。

经过半年多的实践,临汾检察机关的检察官在办案中提高了提前介入的意识,增强了法律监督的意识。

通过不断地学习也增强了法律监督的能力,真正地做到了“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

检察长马红彬办理的被告人石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中,被告人家暴致妻子死亡,两位年幼女儿目睹了全过程。

被告人石某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均拒不认罪。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公诉人发现被告人有认罪的意愿。

休庭后,公诉人及时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意见。

并主动与辩护人沟通,又多次与被告人协商,取得被告人的信任,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具结书。

检察院及时调整量刑建议,对被告人石某构成故意伤害罪提出十年有期徒刑的确定刑,并得到法庭的采纳。

这是刑事诉讼法修改施行后,临汾市检察院首例对重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例。

马红彬介绍,因女儿的指证,被告人表现出了对女儿的怨恨情绪。

而女儿亲眼目睹父亲伤害并致母亲死亡的残酷场景,心灵上受到了重大创伤,导致亲情破裂,修复这一社会关系非常重要。

“检察机关就是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体现检察担当。不仅要打击犯罪,更要进行释法说理,这样既化解了矛盾纠纷,减少了社会对抗,修复了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又促进了社会和谐,实现了案结事了,做优了刑事检察。”马红彬说。

目前,临汾检察机关的检察官在市检察院培养“全科医生式”检察官要求的引领下,都有了提升综合业务能力的行动自觉。

他们不仅要办好每一起案件,更要努力参与到社会治理中,努力使自己在平凡的岗位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下一步,临汾市检察院将按照“全科医生式”检察官培养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检察官提高标准,严格选拔,高点定位,重点培养,组建“全科医生式”检察官人才库,努力培养一批既懂侦查监督业务又精通公诉业务的“国字号”“省字号”高层次复合人才。

(来源:品味简茶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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