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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忧酬烦薪事”,“检察蓝”为农民工“撑腰” !
时间:2022-05-06 22:29来源:山西长安网责任编辑:刘鹏坤

有这样一群劳动者

他们从事着不起眼的工作

在平凡的岗位上

铸就不凡的匠心

他们为城市建设“负重前行”

他们用双手和汗水撑起家庭

他们就是农民工群体!

农民工群体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劳动报酬权益则是农民工最核心、最基本的权益

然而农民工被拖欠劳动报酬的现象时有发生

为了解决农民工群体心中的“忧酬烦薪事”

山西检察机关通过

调查核实、支持起诉、司法救助

释法说理、化解矛盾、跟踪落实

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助力农民工追回欠薪

向这群可敬可爱的劳动者传递检察温情!


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无缝衔接暖“薪”更暖心


案情简介

2018年4月8日,山西某科技有限公司与太原市晋源区某村委会签订租地合同,并委托村委会安排人员从事修水渠、种树等农业活动。2018、2019年工人的工资还能正常发放,但到了2020年年底,该公司已经累计拖欠赵某金等36名农民工工资共计30余万元。

太原市晋源区检察院得知此情况后,认为该案中的农民工大多已经五六十岁,被拖欠的工资为家庭收入的主要经济来源,属于弱势群体,符合支持起诉的条件,遂决定支持起诉。检察官指导协助他们收集固定证据,并充分听取了山西某科技有限公司的意见,运用支持起诉监督职能依法支持赵某金等36人向晋源区法院提起诉讼并发出支持起诉书。

2022年1月6日,晋源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晋源区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起诉。1月25日,晋源区法院作出了民事判决,对检察院提出的支持起诉意见予以认定,支持了赵某金等36人的诉讼请求,判决该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赵某金等36人报酬共计30余万元。

承办检察官还了解到部分当事人为低保人员、家庭生活困难,甚至有的人身患重病,遂向其宣传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引导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在收到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后,检察院立即对案情及申请人的相关情况进行了细致的调查核实,根据申请人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并依据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相关规定,首批对符合救助条件的15人予以救助,总计近2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已全部发放给申请人。


紧锣密鼓助力讨薪让农民工安心过春节


案情简介

大同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将一新建学校的装修项目承包给三亚某装饰有限公司,并于2020年4月14日签订施工合同,工程于2020年4月开工,2021年6月交付使用。三亚某装饰公司因与该科技公司在工程量及项目单价上存在争议,至今未进行工程款结算,导致该装饰公司雇佣的农民工在提供劳务后却未拿到全部工资。

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移送的资料,大同市云冈区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对案情有了初步了解。经与被欠薪农民工取得联系、依农民工申请,云冈区检察院决定启动支持起诉程序,并开展调查核实等工作。调查过程中,通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工程建设方某科技公司表示愿意先行垫付71万元,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后续工资待工程结算后支付。然而,事情并没有预想的那么顺利。在向承包方某装饰公司调查核实的过程中,该公司称尚有180余名农民工合计400余万元欠薪未发放。

2022年1月27日,承办检察官前往承包方某装饰公司在云冈区的办公地点,现场向被欠薪农民工代表落实欠薪情况。根据承包方提供的欠薪工资表,承办检察官与在场农民工一一核实。承办检察官通过核实查明,事实并非如承包方所说的400余万元都为欠薪,其中还有一部分是其他费用,而有些人也并非从事该装饰工程、被欠薪的农民工。对此,检察官向在场人员讲明利害关系,告知他们如果确实存在欠薪情况,可于1月28日携带欠薪证据材料及身份信息前往云冈区检察院申请参与欠款分配,如未按时申请,则视为不主张欠薪。

1月28日,云冈区检察院通过审查甄别,又受理了71人的申请,欠薪数额共计64万余元。此时距离春节只剩3天时间,承办检察官加班加点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耐心细致地落实每一个细节。

为确保欠薪能够实实在在地发到农民工手中,承办检察官要求由建设方某科技公司的财务部门将钱按制定好的分配比例直接打到农民工本人提供的银行卡上,确保每名农民工能在除夕前拿到全部或部分欠薪。在建设方的大力配合下,1月31日一大早,承办检察官便陆续接到部分农民工代表打来的感谢电话。检察院将继续做好助力讨薪的“后半篇”文章,在建设方与承包方进行工程结算过程中,发挥好应有作用,确保农民工们拿到剩余欠薪,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检法合力上门解结用心用情追回“血汗钱”


案情简介

2021年10月,工头邢某某承揽了应县大临河乡中和村、东上寨村等地30个蔬菜大棚的建设工程,期间招用陈某某等12名农民工进行施工搭建。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仅口头约定了相应的劳动报酬。工程建设完工后,邢某某因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无法及时向这12名农民工支付劳动报酬,经多次催要未果。

2022年2月,陈某某等12名农民工向应县检察院反映情况寻求帮助。检察人员在详细了解情况后,认为农民工反映的包工头欠薪问题事实清楚,应立即予以受理。同时,检察人员及时对讨薪农民工进行了心理疏导,平息了农民工的激动情绪。

2022年2月21日,陈某某等12名农民工正式向应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检察院经审查查明,邢某某在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期间招用陈某敬等12名农民工为其施工搭建蔬菜大棚,完工后未能及时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报酬。后经双方书面共同确认,邢某某共欠陈某某等12名农民工薪资人民币72010元。应县检察院认为该案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诉讼请求应予支持,遂同步向应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

检察院在与法院沟通后,一致认为该案涉及的欠薪金额不是很大,如包工头邢某某愿意配合,有调解结案的可能性。3月3日,检法两家办案人员联合前往包工头邢某某家中了解欠薪的详细情况和原因,并对该案进行调解。之后检察院办案人员又多次与包工头邢某某本人见面和电话沟通,对其进行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工作,打消其心中疑虑,了解其实际困难,积极帮助其寻求资金周转途径。邢某某及其家人深受感动,主动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尽快筹集资金给农民工结清工资。

3月11日,邢某某筹措到相关款项,主动将欠农民工的72010元工资款交到了检察院。3月15日,检法办案人员在应县法院共同为陈某某等12名农民工足额发放了工资,陈某某等12名农民工现场撤回了起诉,该案至此圆满办结。

来源:山西检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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