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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赪颢任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
时间:2020-06-12 09:33来源:内蒙古长安网责任编辑:高翔

据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官方网站消息,5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召开干部大会,宣布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洪赪颢同志的任职决定。洪赪颢同志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提名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局长。

洪赪颢简历

洪赪颢,蒙古族,1970年9月出生,此前担任乌兰察布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洪赪颢,男,蒙古族,1970年9月出生,内蒙古土左旗人,199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5月参加工作。

1986.05——1990.07内蒙古自治区临河市工业研究所科员(其间:1988.09——1990.07华北电力学院供用电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0.07——1994.11内蒙古自治区临河市检察院公诉科书记员

1994.11——1996.03内蒙古自治区临河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助检员(副科级)

1996.03——1996.12内蒙古自治区临河市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1996.12——1997.05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检察分院助理检察员

1997.05——1998.10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检察院分院反贪局副局长(1995.08——1997.12在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1996.09——1999.07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班学习)

1998.10——2000.01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检察分院正科级检察员、反贪局副局长

2000.01——2002.03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检察分院办公室主任(2001.05任巴彦淖尔盟检察分院党组成员)

2002.03——2008.07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检察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其间:2002.08——2004.05在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2005.07——2006.08挂职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来访接待室副主任)

2008.07——2015.02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处级)(其间:2009.09——2012.01在北京大学攻读工商管理硕士)

2015.02——2017.12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三级高级检察官

2017.12——2020.05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第一督察长

2020.05——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提名副厅长,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提名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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