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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案件同比下降48.56% 内蒙古公安交管启动“科技引擎”严查酒驾醉驾
时间:2022-08-07 12:28来源:内蒙古长安网责任编辑:余晖杨


在打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过程中,嫌疑人为逃避打击,在酒精检测环节千方百计做文章。有的调包血样,有的伪造检验鉴定报告……为从根本上解决这类问题,内蒙古公安厅交管局研发“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监督管理系统”,建设血样证据专用物证室及监管平台,利用科技化手段对涉酒危险驾驶案件办理全流程闭环监管,有效遏制了酒精检测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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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规章制度增强“推动力”

为规范酒驾醉驾案件办理工作程序中的取证工作,内蒙古公安厅交管局研究制定了《全区驾驶人血液物证监管工作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细化厅交管局、支队、大队三级工作职责。厅交管局还相继出台了一揽子规章制度。2021年10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外委托检验鉴定机构信息备案管理工作规定(试行)》,通过社会化检验鉴定机构备案制度,将检验鉴定不准确、不规范的社会鉴定机构列入黑名单,暂停委托业务,同时抄报司法部门,倒逼检验鉴定机构提高工作质效。2021年11月,厅交管局印发了《关于规范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调查取证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及《血样证据专用物证室管理规定(试行)》。2022年1月,印发了《驾驶人血液物证监管工作职责》,明确了监管工作检查要点,规范了血液样本存取登记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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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科技赋能增强“战斗力”

为强化内部监管,内蒙古公安厅交管局指导全区160个交管大队建成统一标准的血样证据专用物证室,并统一安装了监控设备。目前,全区各级专职监管员可以通过视频巡查App实现24小时全时段监管,可对监测设备离线、画面异常等情况及时进行预警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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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厅交管局经过调研,基于公安交管钉钉办公平台开发了“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监管系统”(简称“酒检监管系统”)。该系统利用科技化手段对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血样提取、保存、送检等环节进行监管。醉驾取证环节即时上传醉驾现场证据及位置信息,并录入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数值;采血机构对驾驶人进行采血,即时上传血样照片及位置信息;存取血样通过各交管大队血样专用物证室进行登记并上传系统;送至社会化检验鉴定机构,即时上传位置信息及交接照片;检验鉴定报告出具后拍摄报告照片并录入检测数值;系统将“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数值”与“检验鉴定机构检测数值”进行比对,针对“醉与非醉”临界阈值案件、呼气检验与血检结果差值较大案件进行预警,实现涉酒驾案件办理全流程闭环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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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检监管系统”于今年1月1日试运行,为进一步突出监管重点,系统增加了“拒绝呼气式检测”等标签。经过前期的测试运行,“酒检监管系统”于3月正式上线。截至目前,累计录入系统案件共计6975起。公安厅交管局针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先后下发3期《关于全区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监管系统异常情况的通报》,组织全区各交管支队对血液酒精检测报告值与呼气值偏离较大的1538起醉驾嫌疑案件进行核查。系统正式运行后,厅交管局抽检高风险案件63起,与系统试运行阶段同比下降48.56%。其中,涉及“醉与非醉”案件大幅降低,执法程序更加规范,系统优势逐渐显现,以科技赋能酒检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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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专业力量增强“震慑力”

为加强酒驾醉驾案件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的监管工作,内蒙古公安厅交管局自2021年10月开始筹建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交管业务分中心,培养专业检验鉴定人才,开展血液酒精含量检测工作。今年3月,公安厅交管局培养的4名警务技术民警经公安部审核认证,取得公安机关鉴定人理化检验资格。目前,依托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组建的交管分中心已初步组建完成,累计抽检高风险案件血液样本18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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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驾驶人血液物证监管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公安交管部门上下协同联动、坚持创新导向,建立厅交管局(总队)、支队、大队三级监管体系,逐步完善长效机制建设,通过科技化手段加大了酒检监管工作的力度,实现了酒检取证工作全流程闭环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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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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