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横跨“三北”、毗邻八省,草原、森林、湿地面积分别占全国的22%、12%、16%,生态地位极其重要。内蒙古公安机关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深刻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为牵引,坚持高位统筹系统谋划布局,构建具有北疆特色的专业化、实战化生态警务打防协同体系,奋力书写生态保护与警务创新的内蒙古新篇章。

全域布局织密生态警务防控网
2024年以来,自治区公安厅先后出台《关于加强生态警务建设推动公安环食药侦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生态警务室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将生态警务室建设纳入厅党委“刀下见菜”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压实盟市、旗县公安机关“一把手”责任,上下勠力同心,强力推进生态警务室建设,确定分步推进任务目标,明确在2025年每个旗(县、区)至少建成1个生态警务室。

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各具特色的生态警务室326个,星星点点散布在118万平方千米的辽阔大地上,小小警务室就像草原上的篝火,虽然是基层公安机关的最小作战单元,却发挥着保护美丽内蒙古的超强动能,开展治安防控、收集生态要素、化解风险隐患、组织日常巡查、救助野生动物、野外应急救援等工作,生态警务室样样都行,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更不在话下。2025年,全区生态警务室化解火灾等风险隐患226处,发现案件线索528条,参与查办案件407起(其中刑事案件117起),向行政部门移交案件或线索90件。
贴近实际建设特色化生态警务室
自治区各盟市、旗县公安机关按照“因地制宜、紧贴实战、节约优先、量力而行”的原则,充分利用原森林公安派出所、园区和社区警务室、行政监管工作站、社会救助点等现有资源,进行合理有效的整合、共建,及时解决生态警务室的办公场所问题。

各地综合考虑地方环境资源禀赋、特色产业发展情况,聚焦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生态要素,在生态资源集中、风险隐患突出、保护任务繁重的重点区域,差别化建立森林草原、矿产资源、河湖水域、沙漠戈壁、城区产业等不同类型的生态警务室。“一湖两海”中的呼伦湖有了生态警务室,专门组建水警队,配备巡逻艇、水下探测仪等专业设备,构建“湖面巡逻+岸线检查+视频监控”动态防护网,实现“水陆联动”,在查处非法捕捞、非法排污等违法犯罪行为和保障景区游客安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阿拉善盟额济纳旗公安局依托额济纳胡杨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区位优势,建立巴彦陶来生态旅游警务室,真正做到“融警于景”,全天候巡防保护胡杨林资源的同时,兼顾生态旅游警务工作。

样板引领打造北疆生态警务精品
生态警务是创新基层生态治理模式的具体举措,自治区公安厅在推进生态警务室建设步伐的同时,鼓励各盟市、旗县公安机关着力打造样板式生态警务室,在建设、管理、运行方面立足实际,进行大胆有益的尝试,不急功冒进、贪大求多,努力在标准化、规范化、实用化方面多下功夫,并发挥样板警务室的引领作用,带动生态警务室能力和作用的整体提升。

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自然保护区分局的智慧“天眼”全域可视化生态监管平台,汇聚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和无人机巡查视频资源,实现生态保护“一屏统揽”,并组织周边群众成立“鸿雁生态护卫队”,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全市构建起“三级生态警务圈+河套灌区分局+乌梁素海分局+生态警务室”的综合防控体系。呼伦贝尔大草原上的“海东青”骑警队常年在200余公里的边境线和辽阔草原上巡逻,策马守护草原和群众,被牧民们亲切地称为“塔林布日古德”(意为:草原雄鹰),多次被央视等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骑警队的剪影定格在莫日格勒河畔的瞬间,成为草原生态安全守护者的永恒符号。

聚焦重点全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全区公安机关坚定立足高质量发展“护航者”“参与者”的职能定位,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坚决扛起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使命,持续推进公安机关落实“五大任务”分工,接续实施服务保障“六个工程”具体举措,用“警察蓝”守护“生态绿”,以“平安蓝”助力“发展金”,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稀土是重要的战略性矿产资源,包头市是全国主要的轻稀土矿产资源基地,包头市公安机关在稀土资源集中分布的白云鄂博设立矿产资源型警务室,聚焦稀土等战略资源保护,构建“四动”工作格局,扎紧“三道防线”,持续加强“人防、物防、技防”能力建设,建立起牢固的资源保护防线,持续护航稀土矿产资源安全。鄂尔多斯市公安机关积极探索“生态警务”新模式,着力构建“1123”生态警务体系,在苏里格气田的主要分布区成立苏米图苏木生态警务室,既开展马背上的法治宣讲、巡防守护,又对油气区进行常态化生态排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保障油气区生产作业安全,还选聘91名党员农牧民组建“牧区生态瞭望队”,配合公安机关开展防控工作,重点区域的涉生态警情大幅下降。
健全队伍生态警长制全面铺开
全区公安机关全面推行生态警长制,建立健全生态警务制度,构建“自治区-盟市-旗县-派出所”四级生态警长体系,由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担任生态总警长,分别配备“林草警长”“河湖警长”等生态警长,在重点生态区域推行“林草长+警长”“河湖长+警长”联动机制,3000余名生态警长覆盖所有乡镇、林场、自然保护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

锡林郭勒盟等地在偏远的苏木、嘎查建立生态警务联勤站,配备“生态警长”和招募的“生态义警”,兴安盟等地的生态警务室民警联合护林员、牧民、志愿者组建“生态联防队”,进一步拓宽保护生态环境的深度和广度,形成“警民携手、全域覆盖”的保护格局。各级生态警长会同“护林员”“巡河员”“生态义警”等群防群治力量,对重点区域和点位进行无死角巡护,深入推进生态警务与网格化管理的融合联动,凸显出“攥指成拳”的作用和效应。

如今的内蒙古大草原水草丰美、牛羊成群,兴安岭上松涛阵阵,“一湖两海”碧波荡漾,这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画卷的背后,有内蒙古公安机关的担当和付出,小小生态警务室和穿梭在草原、森林、河湖间的生态警长,让北疆大地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让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