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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辽宁省司法厅推出“硬核”举措!
时间:2020-09-22 15:16来源:辽宁长安网、“辽宁政法”微信公众号责任编辑:徐琢

日前,辽宁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律援助专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司法行政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为中心,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向广大农民工提供普惠、精准、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依法维护农民工群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通知》要求,各地要坚决执行涉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赔偿等案件免予审查经济困难证明规定,持续为农民工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突出农民工法律援助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事项,把建筑领域及劳动强度大、劳动保障条件差、易发工伤事故的行业作为维权服务重点,着力解决拖欠工资、工伤赔偿和劳动合同纠纷等事项,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同时,推出专项服务措施,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申请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推行“即时受理”“即时指派”制度,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通知》提出,积极倡导和推进以调解协商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广泛组织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法律援助和司法行政工作人员采取灵活便捷的方式方法,及时就地依法进行调解。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与财政、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老龄办等部门进行沟通与协调,做到信息互通、工作互动,形成合力。

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探索与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建立对接工作机制,构建农民工维权平台,认真做好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做到及时介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积极推行电话申请、网络申请、邮寄申请、上门受理等服务方式,深入企业、施工现场等农民工集中的地区巡回受案;根据案件性质、法律援助人员特长等因素指派案件,推行点援制;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方便当事农民工异地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降低维权成本。

《通知》要求,各地要围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这一主题,组织法律援助人员进入农民工密集的企业、工地等,开展劳动合同体检、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制度介绍、现场受理维权案件等活动。坚持正确宣传导向,充分运用网络、热线等媒体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诉求。

加强政策阐释解读,积极宣传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农民工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做法,不断增强农民工群体法律素养和依法维权意识。各地要注重总结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律援助工作中的经验,将行之有效的措施上升为制度规范,建立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推动工作开展。

各地要充分利用中央专项、中彩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加强涉农民工案件资金保障,建立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经费保障机制,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办案人员及时足额领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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