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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门、贴字、喷漆、殴打当事人 鞍山暴力讨债团伙头目获刑20年
时间:2021-01-04 19:14来源:辽沈晚报责任编辑:徐琢

辽宁鞍山田某为追讨债务,纠集多人采取堵门、贴字喷漆、堵锁眼、殴打等暴力方式进行威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日前,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刑事判决书,详细披露了田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行贿案的全过程。

卖皮草的公司干了放贷业务

田某,1972年生人,是鞍山鸣隆商贸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其妻徐某,1960年生人,是公司的法人代表。

2009年,田某与徐某开办了“鸣隆商贸”,主营皮草。2013年开始,田某发现小额贷业务有利可图,便以“鸣隆商贸”的二楼为办公地点干起了放高利贷的业务。

把从皮草生意中挣来的钱贷出去,回收贷款时田某觉得不用点手段不行,便招募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专门讨债。

2015年初,“得力干将”李某加入公司。李某大学毕业,曾在法院从事法警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由他做公司的法律顾问,讨债人员的动作也就越来越大了。

记者通过网络查询,近几年发生在“隆鸣商贸”的债务纠纷,在进行开庭审理时,都是由李某出面进行代理的。

公司有专门负责拉拢贷款客户的,有会计和客服专门负责借款利息清算、拢账及电话催债,还有十余人组成的讨债团队。

堵门贴字喷漆

讨债无所不用

判决书还列明了田某组织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25起犯罪事实。

2015年4月,宋某以自己房产作抵押为同事担保,从田某处贷款15万元,实际到手12万元。同年5月份,又贷款10万元实际到手8万元。7月份,田某以一直未按期还款为由,强迫宋某签署房屋买卖协议。立山区100平方米房产作价37万元,用于偿还借款。房屋过户给田某后,宋某的母亲筹得37万元将房子赎回,又被田某要去2万元“手续费”,宋某共计损失19万元。

2016年,赵某的丈夫从田某处贷款2万元,实际到手1.3万元。还了0.6万元后,赵某的丈夫因诈骗案被刑事拘留。2016年9月开始,田某团伙开始向赵某打电话催款,期间田某打电话给赵某称知道其孩子在哪上学,让其赶紧把钱还上。2016年12月,田某用“呼死你”软件对赵某手机打电话、发短信,导致赵某手机无法正常使用。之后,指派手下多次到赵某疯狂砸门、堵门、喷字。2016年11月,田某指派李某出面起诉赵某,2017年8月经法院调解,赵某应偿还田某连本带息2.1066万元。

“砍头息”、收取验点费、手续费,在借款到期前进行电话催款,在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时间还款时采用电话或上门催款、堵门、贴字喷漆、“谈判协商”、滋扰纠缠,田某团伙对有些被害人直接采取殴打等暴力方式进行恐吓、威胁,期间伴有故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等行为,非法敛取巨额经济利益,聚拢大量资金。仅在案扣押、冻结的现金及银行存款就有400余万元,至此田某团伙完成了由恶势力团伙到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演变历程。

田某除了采用暴力等非法手段进行讨债外,有时也通过正常的诉讼渠道解决债务纠纷。诉讼时,田某为了达到尽快推进案件的目的,曾多次向某执行局张法官行贿,总额近8万元。

夫妻双双被定罪

分别判二十年和三年半

2020年8月10日,一审法院对田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行贿罪进行审理,判处田某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判定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公司其他人员被判一年三个月至十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及罚金。

宣判后,田某等人提出上诉。检察机关在抗诉意见中称,田某等人违背了认罪认罚的条件,不应对其再适用认罪认罚从轻处理。在二审审理期间,田某等人又撤回上诉。12月11日,鞍山中院审理此案,准予田某等人撤回上诉。辽沈晚报记者金国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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