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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开庭、当庭宣判!辽宁法院:质量和效率,我们都要抓!
时间:2022-05-20 09:49来源:辽宁长安网责任编辑:朱立

为配合修改后的新《民事诉讼法》的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对民诉法司法解释作了相应修改,并于4月10日起实施。

敲响二审民事案件独任审判第一槌、全省首批小额诉讼案件一次开庭当庭宣判、全省首例人民法院对调解组织调解结果进行司法确认……一转眼,已落地实施近4个月的新民诉法在辽宁已有了不少生动实践。

近日,记者采访了辽宁多地法院,就新民诉法在兼顾公正、效率等多重诉讼价值取向、解决社会普遍关注和审判实践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等方面进行深入采访与探讨。

程序更简化权利有保障

1月17日,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快速审结了6起小额诉讼案件,这是新民诉法正式实施后,辽宁首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民事案件。与以往审理程序不同的是,该6起案件均为一次开庭、当庭宣判。

“11号立的案,开庭用了十几分钟,现在就拿到了判决书,这也太快了!之前听说现在打官司提速了,但没想到能这么快。”其中一起案件原告贾某的妻子为法院便民快捷点赞。

该案件的原告贾某与被告郑某本是朋友,去年8月底,郑某以资金周转不开为由向贾某借款20000元,并出具借条,约定还款期限为去年12月。当月郑某还款5000元后就玩起了“失联”,无奈之下,1月11日,贾某到于洪区法院立案起诉郑某,法院依法判决郑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贾某借款15000元。

从当日10点到11点半,该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的两位法官分别审结了3起案件,案由主要为民间借贷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和劳务合同纠纷,庭审时间最短用时6分钟,最长用时14分钟。

庭审后半小时左右,案涉当事人均拿到了裁判文书,大多数第一次到法院参与诉讼的当事人直言“省事儿!法院工作效率真高!”

记者查阅新旧民诉法对比发现,此次民诉法修改中,关于小额诉讼程序的条款共有5条,其中,“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和“可以一次开庭审结并且当庭宣判”都是新增加的条款。

“我院受理的案件中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数量不少,囿于复杂的诉讼程序,当事人不得不一遍遍地往法院跑,也使法院工作人员深陷程序性工作而不得脱身。”该院院长孙浩告诉记者,这一阶段通过适用新的小额诉讼程序的规定,明显感觉到审理工作大幅度简化,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明显减少、维护权益的效率得到极大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也得到了大幅提升。

“程序变了权利没变!这是我对这次修法的最大感受。”辽宁登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梁日馨律师表示,今年以来,她在代理多起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时,明显感受到起诉、答辩、传唤、送达、庭审等程序的简化,尽管相关的审限、期间相应缩短,但同样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1月10日,大连、鞍山两地中院同时敲响新民诉法实施后二审独任审判第一槌,分别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和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值得一提的是,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日后就对该案作出裁决。

两起案件的主审法官在接受采访时纷纷表示,此次修法对简易程序适用条件作了调整,不再有“争议不大”的限制,这意味着法官独任审理案件的范围扩大。“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程序异议权,有效降低人民群众诉讼成本是修法首先考虑的,同时,通过深入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也促进了司法资源合理配置,对解决案多人少矛盾是一次有益探索。”

截至发稿时,辽宁阜新、盘锦地区对二审民事案件独任审理制也有相应的实践,其中,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部门联合技术部门集中学习、专题研讨、逐条领会新民诉法条文要求,结合审判具体实践,依托辽宁“智慧法院”办案平台,正在研发并应用二审独任审理办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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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六份小额速裁案件判决书。

调解更靠前源头减诉讼

近年来,辽宁各级法院通过诉调对接、多元解纷等方式,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司法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民诉法的修改,最大程度地体现了“鼓励性前置”。在保留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的前提下,对于“由其他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或者依法任职的调解员调解”的,也可予以司法确认。

1月17日,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通过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拖欠劳动报酬纠纷,这是新民诉法实施后,辽宁首例人民法院对调解组织调解结果进行司法确认。

去年8月28日,抚顺市民张某清经中介介绍,到王某珍家中从事保姆工作,约定月工资3800元。一个月后,王某珍支付了3800元,再半个月后,双方发生矛盾解除雇佣关系,但王某珍没有支付半个月的劳动报酬。

张某清没有选择诉讼途径解决问题,而是来到抚顺市人民调解中心,该中心商事纠纷调解委员会主任张卫东接受了调解任务,通过电话联络倾听双方陈述、找出矛盾点,并与双方反复沟通,促使双方就支付剩余劳动报酬数额和时间达成了一致意见。

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后,张某清悄悄问张卫东,“如果到了约定时间他家不给我钱,我该怎么办?”作为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张卫东马上想到了法院,并第一时间与顺城区人民法院取得联系,“经过审查,我们认为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且新民诉法也规定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自行开展调解的,可向调解组织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遂作出《民事裁定书》确认调解协议合法有效。

至此,这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顺城区法院立案庭庭长田笑表示,通过完善程序衔接机制,强化信息技术支撑,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多程序选择和司法增量服务,不仅有效兼顾案件质量和效率,还实现司法公正与高效的有机统一。

智慧云法庭公平更高效

“尊敬的牛晓峰,请点击链接签收关于(2020)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依法向您短信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去年10月14日,律师牛晓峰收到了这样一条短信。接到信息后,牛晓峰点击短信链接,跳转页面后,来自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法院的电子开庭传票映入眼帘。

这也是辽阳地区法院首次利用电子送达平台实施电子送达成功。

自2020年以来,辽宁法院致力于开发“智慧法院”更多具体应用场景,在全省范围内开启了集约送达新模式。

数据显示,去年全年,辽宁集约送达中心累计语音送达成功556083人次,送达成功文书882910份,送达成功率95.45%,电子送达平均耗时3.02小时,较邮寄快46倍。

关于电子送达的相关条款也被新民诉法纳入其中,且拓展了电子送达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的类型。

在新民诉法中,对全国各地试验、实践积累的经验做法加以立法规范的条款还有很多。如:在特殊时期仍然能够实现审判服务“不停摆”的第十六条:经当事人同意,民事诉讼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月中旬,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法官相蒙利用“云上法庭”小程序,就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分配纠纷进行了网上询问。询问结束后,上诉方点赞法院:“这几天把我急得够呛,担心路远不安全,没想到法院举措这么贴心,真是太安全太方便了!”

同样是依靠远程庭审系统,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线上审理当庭宣判一起涉疫情刑事案件,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温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这是今年全省法院审结的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

数据显示,今年年初至4月中旬,全省法院网上开庭19815次,网上调解结案63607件。

“立法有依据、实践有基础、群众有期待,适应时代的发展变化。”采访中,辽宁多名法官认为,新民诉法的修改以及实施,从某种角度来看,是在“智慧法院”加速建设的大背景下民事司法追求效率的一次成功的“改革”,“将提高审判工作质效与追求司法公平正义有机统一,对于人民法院不断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有着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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