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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揪心事,长春这样打造人民调解特色品牌!
时间:2022-01-06 11:48来源:吉林长安网责任编辑:尚子钧

“李书记你说的我都爱听,以后我还会拾点废品补贴家用,但都是随拾随卖,再也不胡乱堆放了。”近日,长春市宽城区东广街道居民张奶奶和邻居在调解员李月伟的调解下握手言和。原来,张奶奶因在楼梯间堆放平时拾来的废品与邻居几次发生冲突,共处二十几年的老邻居红了脸,互不相让。网格长带着双方来到社工调解工作室,调解员李月伟从情、理、法各角度进行调解,最终将这起邻里纠纷圆满调解成功。

通过党员、楼道长、网格长及志愿者的搜集,及时掌握、化解各类矛盾隐患,这样的故事每天都在发生。长春市司法局坚持继承和发展“枫桥经验”,积极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向行业延伸、向专业延伸、向基层挺进,组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着力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揪心事,全力打造长春人民调解特色品牌,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推进法治长春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强基垒台,筑牢纠纷化解根基

为确保人民调解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长春市司法局在多次组织专题调研的基础上,从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入手,相继制订了《长春市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50余个,下发了《长春市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标准》《综合性“一站式”人民调解中心建设标准》等规范性文件。同时逐步建立完善以村居为基础,以乡镇街道为依托,以企事业单位、行业性专业性为补充的人民调解防护网,3200余个人民调解组织,165家名人调解室、特色调解室及24个“为民解事”个人调解室遍布城市乡村各行各业各个角落,推动排查化解工作延伸到基层治理最前端。

(人民调解工作走进社区)

规范管理,培育调解专业力量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市司法局按照“专、精、优”的要求,选聘法律知识、调解技能、道德品行、群众威信等方面较好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和“五老”人员充实到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并建立持证上岗和等级评定制度,设首席和一、二、三级人民调解员,发放了《人民调解员证》,对人民调解员全面实行分级评定,按时按需对调解员实行动态调整。在选好配强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基础上,成立了人民调解员协会、“人民调解宣讲团”,通过以会代训、岗位练兵、案例会商等多种形式进行巡回指导,建成“专家库”“数据库”“案例库”,设计开发网上智能调解平台,提供在线申请、在线调解、协议签订、司法确认等服务,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

(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

拓面强线,构建多元解纷格局

为扩大调解工作覆盖面,市司法局先后组建长春市专业人民调解中心和非诉讼服务中心,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非诉讼解决方式,实现全流程对接。指导县(区)全部建成综合性“一站式”调解中心,年均统筹指导、协助解决疑难复杂矛盾纠纷2000余件。支持指导工会、妇联、工商联等社会团体,民盟、民建等民主党派及卫健、生态环境、教育、信访、市场监督、金融、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人民调解组织近400个,在餐饮、速运、住宅装饰、知识产权等商会(协会)成立了128个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创立了东北三省首个互联网纠纷调委会,弥补了互联网领域人民调解工作的空白。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建成和派驻调解组织70余个,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入驻,年均承接法院委托委派案件万余件,节省了大量司法资源。

(长春市互联网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揭牌)

突破壁垒,补齐行政调解短板

立足人民群众维权意识增强、诉求表达日益多元的实际,市司法局依托主管行政部门,在长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行政调解中心,统筹指导全市行政调解工作,在市、县两级法院和市铁路运输法院成立17个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主要承担诉讼指导、诉前协调化解、提出司法建议、诉讼准备等四项主要职能,成立以来,共进入两级中心案件353件,成功调解纠纷79件,全市法院行政案件收案量同比下降50.45%,其中非诉执行审查案件同比下降48.63%。在公安、卫健、市场监督、民政、规划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7个部门建立行政调解委员会,部分适合的案件中将和解与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的有效手段,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构建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新格局。

关口前移,筑牢稳定头道防线

邻里纠纷、家庭矛盾,这些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如果不及时化解,就有可能酿成大纠纷、大麻烦。市司法局不断强化超前预警,注重源头治理,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动态分析研判机制,制订排查化解工作制度,科学预判和掌握基层矛盾纠纷情况和发展趋势,组织调动人民调解员、信息员定期排查、收集矛盾纠纷线索,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以及重点人、重点事项、重点对象进行重点排查,对矛盾纠纷苗头隐患,及时介入消除纷争。同时,根据春耕秋收、助企惠民、扫黑除恶、疫情防控、重要庆典等不同时期、不同节点矛盾纠纷特征的不同,组织司法行政干警、普法志愿者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通过法规宣讲、以案释法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将普法宣传与化解矛盾有机结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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