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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这些先进集体和个人获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表彰
时间:2020-09-08 19:23来源:平安龙江网责任编辑:高杨清

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于9月8日上午10时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大会对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向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颁授勋章奖章并发表重要讲话。

图片来源 新华网▲

黑龙江省公安系统6人、2集体获得表彰。他们分别是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铁锋分局新工地派出所原四级警长王春天;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局哈大大队勤务一中队民警杜长龙;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机场派出所所长郑峰,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荣市街派出所四级警长张玉珠;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宣传大队大队长、高速大队负责人吴春雷;鹤岗市看守所副所长张志。黑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局;绥化市公安局。

黑龙江省公安系统获得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代表在人民大会堂接受表彰▲

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

(黑龙江省公安系统)

1.王春天(同时作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对象),男,汉族,1988年1月出生,2014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铁锋分局新工地派出所原四级警长,2020年2月11日在抗疫防控工作时牺牲。曾获市公安局嘉奖、个人三等功,市优秀公务员嘉奖。牺牲后被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省文明委全省道德模范、团省委省青联“黑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团中央“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长期扎根基层派出所,构建平安社区,建立“警民连心桥”和“春天工作室”,受到辖区群众一致好评。抗疫期间舍小家顾大家,勇挑重担,毅然担负起了8个小区共200余栋楼的巡查重任,昼夜连续奋战20多天,参与核查、巡查、封控等多项工作任务,确保了辖区百姓平安。

王春天▲

2.杜长龙,男,1983年4月出生,2008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黑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局哈大大队勤务一中队民警,一级警长。从警12年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个人嘉奖6次、专项工作先进个人2次、年度先进个人6次。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中,杜长龙主动请缨,第一时间带头递交请战书,忠诚坚守最危险最艰苦的抗疫一线,每天工作16小时以上,日均检查登记车辆千余台,绝不漏查一车一人,把自己死死钉在了守护人民生命安全岗位上;累计护送应急车辆19台次,护送车队10批次、车辆120余台次、人员800余人次,推动经济恢复和复工复产工作,以实际行动彰显了人民警察的无限忠诚,诠释了人民警察的奉献精神,把一名普通党员的初心和使命篆刻在抗疫丰碑上。

杜长龙▲

3.郑峰,男,汉族,1980年2月生,2002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机场派出所所长,四级高级警长。曾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1次,嘉奖2次,全国民航和公安战线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12次。疫情期间,郑峰长期坚守一线,多次只身涉险,零距离接触疑似疫情病患,并严格按流程自我隔离。针对机场疫情防控的特殊性,科学调整警力部署和勤务模式,制定5项规范,修改完善多项制度,为全局提供了疫情防控范本。率先捐出200件防护物品,并个人出资采购防疫物资1000余件,有效缓解防护压力。共协助检测重点航班8564架次300余万人次,保障高危人员54人次,实现了防疫工作零失误,警务人员零感染。

郑峰▲

4.张玉珠,女,1986年3月出生,2012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荣市街派出所四级警长。曾获公安部公安基层技术革新优秀奖、省公安厅机关“四零”承诺服务创建“服务之星”等多项荣誉称号。张玉珠立足本职,深入落实“办事不求人”工作,立足“互联网+户政”思路,研发身份证领取提示小软件,推出了户籍业务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捎代办、一窗办等便民措施。疫情期间创新“一筛二查三核对”工作法,排查各类重点人员信息万余条,为联防联控、精准施策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同时带队执行看护新冠确诊犯罪嫌疑人的任务,克服工作环境危险艰苦、勤务节奏紧张漫长、小队民警突发疾病等困难,圆满完成勤务。

张玉珠▲

5.吴春雷,男,1977年2月出生,1996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宣传大队大队长、高速大队负责人。曾获大庆市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大庆抗疫一线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被记个人三等功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吴春雷同志牢记宗旨,勇挑重担,以钢铁意志,守滚烫初心,累计检查车辆30263台次,体温检测64861人次,护送复工复产车辆130波次,在大广高速龙凤收费站为大庆市区南大门筑起抗击疫情的钢铁长城,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突出贡献。

吴春雷▲

6.张志,男,汉族,1989年9月出生,2014年1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鹤岗市看守所副所长。曾获个人三等功、嘉奖、鹤岗市公安局十佳优秀警察、先进个人及优秀公务员等多项荣誉称号。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他接指令、建制度,严管理、勤检查,每天休息不到六小时,开展安全检查50余次,排查各类风险36处,细化管理隐患清单百余项,全部进行整改。为实战单位提供有效线索3条,协助破获涉枪案件1起、涉毒案件2起、伤害案件1起,深挖余罪工作得到省监管总队表扬。他用140余天的坚守,带领全所民警实现防疫“零输入、零传染、零风险”目标,确保了鹤岗市公安监管场所的绝对安全稳定。

张志▲

7.薛玉娟,女,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副监狱长薛玉娟荣膺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今年3月,薛玉娟积极响应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号召,主动请缨,率领黑龙江监狱援鄂工作队50名女警逆行出征,向险而行,紧急驰援湖北汉口监狱。援鄂工作期间,薛玉娟带领援工作队克服警力少、任务重、风险高等困难,以过硬的业务水平、丰富的工作经验,全身心投入到防疫和监管秩序整顿、罪犯教育改造各项工作中,工作期间多次受到司法部、湖北省监狱局、受援单位表扬,为湖北监狱取得疫情防控工作阶段性胜利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疫情防控以来,黑龙江省监狱民警职工冲锋在前,不畏风险,日夜奋战,履职担当,全力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监管安全保卫战。他们从寒冬走过春夏,历经200多天的坚守,用自己的身躯筑起疫情防控的钢铁防线。薛玉娟正是龙江13000名监狱民警的杰出代表!在这场疫情大考中,他们既书写了一幕幕敢于担当、甘于奉献的动人故事,更展现了新时代龙江监狱人民警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忠诚担当!

薛玉娟▲

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黑龙江省公安系统)

1.黑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局。管辖哈大、京哈、哈尔滨绕城、哈牡等4条597.5公里高速公路,负责交通秩序维护和交通事故、违法处理,治安和刑事案件处置,并指导全省4512公里高速公路交通管理。

新冠肺炎疫情以来,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重要指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厅党委决策部署,8支党员突击队、190名党员、290名干警昼夜坚守,累计参战2.75万人次。全省高速设立83处站点,检疫车辆260万余台次、配合流调查控数万人,保障防疫、民生运输和复工复产车辆1.5万余台次,保障5万余名务工人员返岗,护送受困群众15批次500余人次,发布提示信息6.8万余条次,筑牢护佑民生坚实屏障,被省公安厅通令嘉奖。2019年荣获“全省抗洪救灾先进集体”称号。

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局局长王海滨代表先进集体领奖▲

2.绥化市公安局。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能。今年以来,绥化市公安局一手抓维护稳定,一手抓疫情防控,严密防范敌对势力的捣乱破坏活动,精准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绥化市公安局主动担当作为,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部署不动摇,全环节、全链条、全天候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在交通管制、疫情流调、卡口查控、隔离点安保、助力复工复产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关键性作用,首创的“刑警+片儿警+疾控+社区”流调模式和“疫情重点人群排查管控平台”,为全市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做出了突出贡献,赢得了国务院督导组和省、市党委政府的高度赞誉。2019年绥化市公安局被黑龙江省公安厅记集体二等功。

绥化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孙沿国代表先进集体领奖▲

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与集体名单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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