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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办理一案”到“治理一片” 龙江检察21个典型案例被最高检采用
时间:2021-02-21 13:44来源:平安龙江网责任编辑:陈叶军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每一件高质效的案件成为推动社会综合治理的参照,成为实现人民至上、司法公正最生动而温暖的注脚,这是黑龙江省检察院一直追求的履职理念之一,也是龙江检察人在办案中孜孜以求、努力实现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2020年12月3日,最高检发布第23批指导性案例,黑龙江省检察机关督促治理二次供水安全公益诉讼案入选,填补了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的空白。2020年以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共有21个典型案(事)例被最高检采用。从“0”到“1”的突破,突破的不仅仅是案例本身,更是龙江检察人从法律监督的视角,着眼解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供给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需要不相适应这一矛盾的成功实践;从“1”到“20”的入选,入选的每一个典型案例,都展现了龙江检察人更新司法检察理念,求极致、强监督、重自强鲜活而生动的检察成果。

全面“重塑”全方位“破题”

2018年初,在全国四级检察机关面临“两反”转隶之际,黑龙江省检察院新一届党组开始履新。随之,龙江检察在理念思路、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工作机制、思想作风等方面全面“重塑”,全方位“破题”。

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以“稳进、落实、提升”为工作总基调,深耕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在创新中发展、发展中进步,实现了新收获,取得了新成效。特别是在业务建设和干警素能培养上,把指导性案件和典型案例建设作为能力提升的基础性工作,作为破解“四大检察”难点焦点问题的金钥匙来抓。

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一直重视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把案例研究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让“谁办案谁梳理、谁办案谁普法”“办理一个案件,形成一项机制;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作为一名检察官,出庭能指控公诉,案后能思考总结”等理念和思想融入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在检察官业绩考评中,把案例的选树培养作为考核项目之一,从机制上形成一种激励措施,树立全员的案例意识。

三年来,围绕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从检察建议到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到涉民营企业职务犯罪,从危险驾驶犯罪到正当防卫,从民事检察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方面就十大业务亟待破解的检察改革中遇到的各类业务问题,黑龙江省检察机关选树、培养、推出了一大批典型案例。仅2020年,黑龙江省检察院就发布7类专题19批次123个典型案例,真正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发挥了检察机关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法治、司法、检察参谋作用。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

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始终注重把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检察新理念作为监督办案的价值追求,始终注重选树培养并运用优质的检察案例去涵养法治中国的根基,始终注重挖掘并延伸检察个案背后的价值功效去为平安龙江建设、法治龙江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助推社会综合治理。提及“黑龙江省检察机关督促治理城市二次供水安全公益诉讼案”既能写进2020年的全国“两会”最高检工作报告,又能同年入选最高检第二十三批指导性案例之一发布,黑龙江省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王小刚深有感触地说出五个字:“太不容易啦!”


鸡西市检察机关办理二次供水安全系列公益诉讼案。

“二次供水专项监督工作就是在水源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派生出来的。水源地大部分在郊区或乡村,城区很少见。一些中心城区的检察院在开展水源地情况调查时发现,二次供水安全隐患较之严重很多。”据王小刚介绍,这一工作先在鸡西市检察机关试点,而后在黑龙江省检察院指导下在全省各地陆续推开。黑龙江省检察院在前期对560多个供水单位进行详细调研基础上,又先后走访水利、住建、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等厅局部门就供水等专业问题进行多方论证,又经专家评审后,制发了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具有时代标识意义的“一号检察建议”。

黑龙江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先后投入14.6亿元对二次供水进行整改。目前,检察机关对这项工作正在开展“回头看”,持续跟踪问效。

三年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通在惩治破坏黑土地资源的违法犯罪,在助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在探索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亮剑护河”工作上,在积极稳妥开展“等外”探索,监督治理噪声污染、电梯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公益问题上,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监督效果,督促之诉、协调之诉,双赢多赢共赢的检察理念深入人心。

助推实现司法公正。2020年5月,伊春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因未依法及时退还案件受理费,导致一些当事人“赢了官司输了钱”。

对此,伊春市检察院及时开展了“未依法退还案件受理费”专项监督。这一监督情况上报黑龙江省检察院后,检察长高继明批示:“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踏踏实实办好案件,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020年7月,黑龙江省检察院启动全省常态化专项监督活动,着力解决人民法院审判、执行环节未依法退还诉讼费的问题。

2020年,黑龙江省检察院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31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70件;对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132件,对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063件。

黑龙江省检察院还深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办理此类案件294件,其中,提出抗诉7件,制发再审检察建议186件,法院已采纳116件。

助力维护公民权益。2018年12月中旬至12月底,犯罪嫌疑人丰某先后多次将盗伐的林木存家备用。2019年5月,公安机关对其立案侦查,亚布力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鉴于犯罪嫌疑人丰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认罪悔罪表现,对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此案作为最高检典型案例发布。

2020年以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坚持依法可用尽用,主动会同多部门制发、出台相关指导性文件,就落实认罪认罚、提升办案质效等事项作出安排。对拟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不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的,要求背书说明。同时,与省法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每月通报适用情况、采纳率指标。一年来,黑龙江省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为87.46%;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为86.09%;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8.07%。

助力保护国家民事权益。“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我们既要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又要保护国家民事权益免受损失。”大庆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汪贝说,在办案实践中,该部一方面注重研究学习发布过的有关民事、行政检察方面的案例,并在自身办案中寻找同与不同,在对比分析中借鉴运用。另一方面,该部也注重梳理总结办案经验,形成类案分析,积极同上级院沟通联系,争取指导,适时推送。

助力护航企业发展。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黑龙江省检察院先后出台了《关于为疫情防控依法提供有力民事检察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关于依法保障复工复产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助力企业恢复生产经营。

黑河市爱辉区检察院干警实地了解涉农企业复工复产后遇到的相关法律难题,现场答疑解惑。

黑龙江省检察院及时梳理推出了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12个,涉民营企业职务犯罪典型案例4个,会同黑龙江省法院对45起涉疫案件逐案会商、对量刑建议给予指导,全省涉疫普通刑事犯罪案件诉判一致率100%。同时,加大涉民企“挂案”和“积案”清理专项工作力度,对2019年清理出的但未解决的2件“挂案”和全省12件经济犯罪“挂案”,全部清理,稳妥处理了司法办案与企业发展的关系,最大限度降低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努力帮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好”。

助力履职能力提升。“2020年5月下旬,因岗位分工调整,我从以前的刑事检察部门调整到了公益诉讼检察岗位。”谈及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对个人履职的帮助,大庆高新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李超群深有感触地说,从检以来,她一直在刑事检察部门工作,对公益诉讼检察是一个新的挑战。为有效开展工作,她把最高检、省检察院发布的公益诉讼检察方面的典型案例找出来一一学习,一年多来,在服务大局保民生、优化环境促经济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

“在‘四大检察’格局下,指导性案例对办案起到了创制规则的作用;典型案例的推送给办案提供了经验性指导。特别是行政和民事检察方面的案例,给了我们以案释法的作用。”提到对案例学习与运用,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检察院检察官马赛昨说,“基层是案例来源的源头活水,但作为基层,在发现培养选树典型案例上也有一些困惑,一是案源渠道窄,地区间有差异,有的院一年来办的就是一些小案件,成不了典型案例;二是办案与总结存在着两张皮,就办案而办案,而缺乏对一个案件或者对一类案件站在全省全国视角去审视是否具备典型案例的意识;三是对上级政策和精神把握上不敏感和不及时,不知道想要什么样的案例;四是缺少总结的方法,以及总结后推送的方向不明确等等。”对于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培养与选树方面存在的问题,马赛昨的一些想法在黑龙江省市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中具有普遍的认同。

“全省各级检察人员要切实提高司法办案能力。要做好司法办案的‘后半篇’文章,总结推广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促进社会治理的典型案例,特别是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把总结推广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作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措施,要求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日前,黑龙江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部已经拟定了《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管理办法(试行)》。

黑龙江省检察理论与司法案例研究中心揭牌成立。

为加大案例研究工作,黑龙江省检察院专门成立了黑龙江省检察理论与司法案例研究中心,并于2020年12月28日揭牌。

“要充分认识加强检察理论和司法案例研究的重要意义,深刻把握检察理论研究和司法案例研究的辩证关系,推动我省检察理论和司法案例研究工作‘结构化升级’。”面对新发展阶段的检察工作,高继明希望充分借助研究中心平台,不断健全完善检察理论和司法案例研究工作机制,把牢政治方向,贴近司法实践,聚焦热点焦点,优化黑龙江省检察理论和司法案例研究工作“供给侧改革”,努力提高检察理论和司法案例研究工作质量成效,加强组织部署,注重智慧借助,强化保障支撑,推进全省检察理论和司法案例研究工作“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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