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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维护国家粮食“压舱石”地位、优化营商环境……最高法工作报告中的黑龙江元素
时间:2021-03-09 10:50来源:平安龙江网责任编辑:陈叶军

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中两次点名黑龙江。

我们来一起看看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的黑龙江元素。




为巩固维护国家粮食“压舱石”地位

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2020年11月,牡丹江市穆棱市法院成功审理的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登上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农业农村频道《乡理乡亲》栏目,面对三块承包土地却被两位村民抢种,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归属成疑,法官们坚持多元解纷、多方联动,最终成功化解矛盾,定分止争。

黑龙江省是农业大省、国家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2020年,黑龙江法院快审各类涉农案件5014件,结案标的额达2.2亿元,发挥司法职能严惩涉土地、农资违法犯罪,依法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2019年春耕期间,建三江人民法院受理了6家企业57名农户以“金三江”米业为被告的系列案件,依托快保、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方案,法院与当地农场党委沟通,第一时间组织各方当事人对部分财产达成2100万元的议价并在网络拍卖,拍卖款到位后,仅用3个工作日就将案款全部发放到农户手中,有效解决农户春耕生产资金问题。开通“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审快执,黑龙江法院把提升涉农案件审判质效作为重要一环,切实保障把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

2020年以来,黑龙江高院强化工作部署落实,要求全省法院依法严惩涉土地违法、制售伪劣农资和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犯罪行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全省法院依法履行职责,严厉打击犯罪,审结涉土地和涉农资犯罪案件398件458人,其中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案件364件411人,多措并举把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保护好、利用好。高院加强涉农业土地行政案件审判工作,有力指导全省各级法院依法审理非法占用土地的“大棚房”、违建别墅等案件100余件,促进妥善化解行政争议,运用司法手段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加快实现龙江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司法力量。

黑龙江法院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审判有作为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黑龙江法院将此融贯于审判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坚持优化龙江营商环境行政审判不缺席、有作为。2021年2月21日,黑龙江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在省十三届人代会五次会议作法院工作报告时指出,2020年,全省法院审结行政案件11452件,大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连续四年名列全国第一。

新行政诉讼法确立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促进行政争议实质解决的重要制度。在黑龙江省委高度重视、省政府大力推动下,省高院采取高位推进、纳入考评、通报问责等有力措施,全力推动这一制度在全省法院常态化,让“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由2015年的7.1%上升到2017年96.9%、2018年99.9%、2019年和2020年的100%,持续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

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晴雨表”。黑龙江法院积极主动与政府沟通联系,探索和构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创造良好外部条件。


2020年12月10日,东北三省行政争议化解座谈会召开,黑龙江省介绍了经验。小编从中了解到,通过定期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大力推进行政应诉工作、强化司法建议与行政执法衔接配合,黑龙江省各级法院和政府不断优化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增强合力实效。2001年起,黑龙江高院就与省政府每年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就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反映出的行政执法新情况和疑难问题进行研究协调。目前,全省三级法院与政府法制部门都已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定期通报行政审判、行政复议、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使得大量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2019年12月10日,黑龙江高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行政再审案件,撤销行政机关不予认定工伤决定,责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省自然资源厅等行政机关57人旁听庭审,庭后留言表示今后要依法行政,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邀请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现已是黑龙江法院的常态化工作。截至目前,全省法院组织现场旁听529次、网上集中观看1062次。

这是黑龙江法院强化与政府良性互动的又一重要方式。除此之外,黑龙江高院还连续12年向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主要领导报送“行政审判白皮书”,省政府将“白皮书”原文通报全省各级政府。全省法院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2015年至2020年共向行政机关发出1113件司法建议,同时,选送行政案件典型案例通过媒体发布,法院院庭长协助政府会前讲法,推动各级行政机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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