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一公园的公共厕所内,设置有一根顶部距离地面0.96米的L形安全抓杆。这是一种安装在无障碍卫生间内的借力装置,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能够依靠它实现短暂站立。为了便于使用,国家对这类设施的安装高度设置了明确标准,而0.96米比国家标准低了数十厘米。

一座城市应该让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温度,包括它是否愿意修正一个“被忽视的高度”。日前,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聚焦特殊群体出行需求的公益诉讼案件,在国际残疾人日来临之际为他们送上了一份特殊的“礼物”。
精准“把脉”
静安区是上海最早进入深度老龄化的城区之一,老年人口比例已达42%,残疾人群体占总人口数的4.67%。加快推进区域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保障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也是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切实举措。

2025年8月起,静安区检察院联合区残联,对静安辖区内公园绿地等与社区居民紧密相关的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开展专项调查。通过现场勘验、拍照取证、调阅规范,在走访调研10余处公园绿地后,公益检察官发现类似“L型抓杆高度”这样容易被忽视的问题,也存在于其他公共卫生间内:有的坡道缺乏清晰的无障碍标识,有的未设置可供倚靠的多功能台,有的救助呼叫装置设置得太高......“普通人可能觉得这都是些无关痛痒的小事,但对坐轮椅的老人、残障人士来说,却让出行多了忐忑与无奈。”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李忻学如是说。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规定,辖区内有9块公园绿地的无障碍厕所区域内不同程度存在不符合相关建设标准的问题。
“开方”施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和《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既有公园绿地及其配套无障碍设施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应当进行必要的改造。
2025年9月,静安区检察院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这份建议书逐一列出了9个公园绿地存在的具体问题,归纳出非常具体明确的整改意见:“救助呼叫装置需触手可及”“轮椅坡道无障碍标识要鲜明无误”“无障碍厕所的开门也应是符合国标规定的水平滑动式或向外开启的门,而非向内开启”……这些看似细枝末节的建议,将“无障碍”这个概念,落实在一个个可供执行、可堪检验的具体细节中。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积极与检察机关、区残联保持沟通,共同对照无障碍设施整改标准,确保后续改造工作的精准性与规范性。在书面回函中,行政机关逐项回应了各场地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对后续还未完成的改造方案作出计划安排。终于,轮椅坡道旁张贴起醒目的无障碍标识,坐便器旁的红白救助呼叫标志调整了高度,重新设计的外开式开门给厕所内留下了回转空间,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这些无障碍设施建设完成了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
落地回响
检察建议的生命在于落实。改建成效如何?特殊群体是否真正受益?
2025年11月,一场特别的“验收”行动在辅德里公园、中兴公园等两地举行。静安区检察院再次联合区残联就无障碍厕所改造问题进行跟进监督,并邀请残疾人志愿者以实际体验的方式评估整改效果。“益心为公”志愿者到场支持协助,相关行政机关派员参加。
“现在这个台盆的位置高度正好,一伸手就能够到。”坐着轮椅的残疾人志愿者实地体验了无障碍卫生间内的改造细节:坐在轮椅上可以轻松搭上多功能台,坐便器两侧的L型抓杆也符合残疾人的使用习惯,红白的救助呼叫标志无论是在坐着还是跌倒的状态下均能方便触及......这些来自用户的体验反馈,成了此次检验整改成效的“金标准”。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检察公益诉讼的关注点要延伸至关乎民生的公共场所,如为老中心、长者食堂、党群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等与老年人、残障群体密切相关的地点,确保特殊群体真正受益。”2025年以来,静安区检察院针对交通出行等民生领域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共20件,督促行政机关改造无障碍标识、无障碍轮椅坡道、低位服务设施等设施120余处,有力保障了特定群体的合法权益。
检察公益诉讼不仅着眼于顶层设计,更关注市井生活与千家万户。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加强公共设施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无障碍检察公益诉讼,改变的不仅仅是抓杆的高度,更要成为人与人之间沟通的桥梁,推动从“有”到“优”转变,守护每一位公民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