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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首部法治建设五年规划,开启法治现代化快车道
时间:2021-05-12 16:48来源:江苏省司法厅责任编辑:苏馨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是深化“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

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

江苏是全国率先部署法治建设的省份之一。在前不久召开的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上,娄勤俭书记明确提出“在新起点上奋力开创全面依法治省新局面,使高水平法治成为江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近日,江苏省委印发《法治江苏建设规划(2021-2025年)》,《规划》出台为“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时期我省法治建设作出系统谋划和战略部署,进一步完善和巩固法治江苏建设的“四梁八柱”,开启江苏省法治现代化的快车道。

省级层面首个法治建设规划

江苏历来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省委省政府始终围绕“让法治成为江苏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加强对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组织领导、规划布局、统筹推进和督促落实,推动法治建设创新举措接续推出,基层基础有效夯实,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持续上升,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十四五”时期,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迈入新征程,法治建设也进入新阶段。

今年1月,中央正式发布《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专门规划,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

为认真贯彻中央规划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加快谋划制定法治江苏建设规划,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牵头抓总,依法治省办组建工作专班,多轮征求各有关单位、专家学者意见,赴基层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建议,几易其稿,耗时近两年完成。

《规划》出台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将全面依法治省摆在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位置来抓,对我省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省,更高起点建设法治江苏,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主题主线,尤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加强和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江苏实践探索上提出了不少前瞻性、特色性举措。

《规划》的实施必将进一步彰显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践伟力,我们将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的生动实践。

——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费高云

全面描摹法治中国建设总蓝图的江苏方案

《规划》紧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总抓手”,结合我省实际,吸收了历年法治建设经验,贯彻体现省委最新法治建设部署要求。全文分八个部分,部署了23项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全面描摹法治中国建设总蓝图的江苏方案,是“十四五”时期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的路线图、施工图。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主要明确法治江苏建设的发展基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等。

第二部分是“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主要围绕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格局、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等方面提出相关举措。

第三部分是“强化法治高效实施,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主要论述构建职责明确和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推进公正高效权威司法、深入推进全民守法等三个方面。

第四部分是“健全法治监督体系,切实加强对立法、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主要围绕推进对法治工作的全面监督和加大对立法、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力度等方面提出相应措施。

第五部分是“夯实法治建设的工作保障,筑牢全面依法治省的坚实基础”。主要阐述加强政治、组织、队伍、人才、科技、信息、理论、智库、经费保障等举措。

第六部分是“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坚定不移推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主要围绕加快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保障等方面提出相关举措。

第七部分是“强化涉外涉港澳台法治建设,推动区域法治建设一体化进程”。主要阐述加强涉外涉港澳台法治工作、推动长三角区域法治一体化建设等内容。

第八部分是加强党的领导,即“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加强对法治江苏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提出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依法执政、完善组织领导制度机制等举措。

《规划》的实施必将进一步开创党领导法治工作新篇章,推动全面依法治省迈上新台阶。

——江苏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

突出率先争先塑造法治实践走在前列新优势

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质量的法治保障。

《规划》制定坚持从我省省情和实际出发,正确解读江苏现实、回答江苏问题,更高标准谋划法治江苏建设,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夯实法治基础。

《规划》努力推动法治建设领域“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围绕到2035年高水平的法治江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高水平法治成为江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的远景目标,提出到2025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江苏实践走在前列的阶段性总体目标。

《规划》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地位作为建设法治江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内容上更注重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强调要让人民群众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切实让人民群众触及“法治脉搏”、看见“法治进步”、享受“法治红利”。

《规划》吸收提炼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成果。比如,《规划》明确提出创新法治监督模式,整合各类法治监督资源,深化法治江苏监测评价工作,健全法律法规实施效果评估工作机制,完善依法行政动态监控互动反馈机制;专节提出推动长三角区域法治一体化建设,服务国家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鲜明指出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省域治理体系建设的实际需要,加强企业法治、教育法治、监察法治等各领域法治建设;深化执行制度改革,加快“前置化、协议制、社会化”安置帮教改革,建立完善律师参与执行工作机制,应用推广智慧执行手段等。

《规划》的实施必将进一步凝聚法治建设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充分发挥法治引领、促进和保障“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发展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江苏省委依法治省办专职副主任马太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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