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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柔弱小女生到独当一面的“铁娘子”,她是如何一步步成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时间:2022-11-17 16:37来源:江苏公安文艺责任编辑:王晓蕾

铁剑柔情铸丹心

——记江苏省仪征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葛健

作者: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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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炎夏日,走进江苏省仪征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接待室,我却如沐春风,倍感凉爽。

坐在我对面的仪征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葛健:纤瘦,短发,戴眼镜,有一双充满智慧的双眸。我想初次接触她的人都会和我一样好奇:这样一个柔弱的女子,怎样与法制这份充满挑战的工作划上等号?她又是靠着怎样的力量和业绩,获得“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这项沉甸甸的荣誉?

带着这些疑惑,让我们一起走近这位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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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健,1970年生,全省县级公安机关屈指可数的几位女性法制大队长之一。所在的仪征市公安局连续多年被评为“全省执法质量优秀县级公安机关”和全省公安“执法示范单位”,法制大队也是硕果累累,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获评全省“一级法制大队”、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从“门外汉”到“行家里手”,从柔弱的小女生到独当一面的“铁娘子”。这与葛健满腔热情地投入对法律的刻苦钻研分不开,与她不服输的坚韧性格分不开。1998年葛健调到刑警大队城区中队,成为仪征市局第一名女侦查员,作为审讯的“好手”,她成功主办多起疑难复杂案件。公安机关侦审体制改革后,葛健又被选调到刑事案件审核岗位,案件审核是她从事法制工作的起点,到如今在法制大队一干就是23年。23年来,她默默坚守,审核5000多件案件没有一件差错,成为扬州公安法制战线上审核案件最多的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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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嫌疑人偷了几十家金器,邮寄给老家的哥哥何某。盗窃犯弟弟已被抓获判刑,但哥哥何某尚未处理。近期,市局开展“积案清理专项行动”,把这个案子梳理出来重新侦查研究,侦查员收集到收金器的人转给何某9万元的转账记录,但他辩解当时急需现金,微信转账是为了交换现金的。收赃人否认何某销金器给他,何某对弟弟寄来的金器来路予以回避,一问三不知,主客观不能闭环,办案单位只好提出撤案。对何某已经讯问了10次,每次都问他知不知道弟弟的金器是偷来的?每次回答都是不知道。细心的葛健还是从对犯罪嫌疑人何某的审讯中发现了端倪,围绕何某的弟弟的工作经历、所学知识和既往前科,连珠炮似的向何某发问,何某在铁的事实面前语无伦次,无法招架,支支吾吾地承认他怀疑过弟弟寄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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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部门认定执法过错往往吃力不讨好,“过错”一旦认定,对民警的晋升晋级都有影响,“刀刃向内”得罪人,所以很多人不愿在法制干,因为干久了没朋友,心理承受不了。对此,葛健的心中有把尺子,那就是治病救人,小病不治,大病要命。工作中,葛健坚持以事实说话,查找真问题,落实真整改,坚持真考核。让“红脸出汗”成为队伍管理中的一种常态。

一次,一位副中队长对认定执法过错结论不服,认为自己为别人背“黑锅”,向局领导申诉。葛健主动帮他指出问题所在,分析过错产生的原因,并提出整改方法。这个中队长认为他这“黑锅”背定了很没面子,葛健语重心长地跟他说:“你错了你就该担当,我今天不做老好人也是一种担当!何况我们也不过是汲取教训,你从此重视提高执法质量,明年争当办案能手,不也扳回了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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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制大队案管中心中队长李同月眼里,葛健重视基层法制队伍建设。2018年5月,仪征在扬州率先建立了法制员派驻队伍,直至现在,这支队伍在基层案管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20年以来派驻法制员中已有18人被提拔任用,执法规范化意识在全局蔚然成风。葛大为人做事公道正派,对于考核,不管是法制员还是文员,坚持以实绩论英雄,她制定了一套考核细则和责任清单,工作数量和质量都能一目了然,还方便对标找差。每月将结果公开,并实行分级奖励,有力激发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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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公安局政委陆传忠告诉我,葛健同志对法制工作始终洋溢着一股坚定执着的精气神,有她承担全局案件审核把关的职责,我们局党委非常放心,她获得“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的荣誉称号,当之无愧,实至名归。

短短几天的采访交流,让我深切感受到,葛健是一个对党忠诚、执法公正的人,是一个敏而好学、敢于担当的人,她是警营里“手持正义之剑、肩扛公平之责”的“铿锵玫瑰”,正在用自己的默默奉献忠实践行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诤诤誓言。

作者简介

王海燕,南京大学文学硕士,江苏公安作协会员,现为江苏警官学院基础课教研部副教授,出版个人专著《午后的阳光》,在《扬子江评论》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多篇。

稿件来源|江苏警官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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