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聋哑、流浪、盗窃……检察官助他重获新生
时间:2024-04-04 12:05来源:浙江检察微信公众号责任编辑:刘媛媛

“叮……”近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的微信收到一张照片,内容是一本残疾证,而证件的主人是曾多年流浪、刑满释放不久的蓝某。在鹿城区检察院、区残疾等多部门联动协作下,蓝某回到了湖北荆州养父母身边,办理了个人身份证、残疾证,这意味着他的生活有了全新的开始。

30来岁,为何以盗窃为生?

时间回溯到2023年5月,鹿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办案检察官办理了一起普通的盗窃案,卷宗很薄,犯罪事实简单清楚,聋哑人蓝某盗窃停靠路边轿车里的一部手机并销赃1000元。看似简单的“小案”,嫌疑人多次盗窃前科却引起了检察官的关注。


2023年6月26日,蓝某盗窃案在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

查阅卷宗,检察官发现从2014年开始,蓝某反复因为盗窃被刑拘或者判刑入狱,9年多光阴几乎就在“盗窃、拘留、判刑、入狱”中反复循环。一个30来岁的青壮年,为何不找份工作,反而以盗窃为生?案件背后有怎样的故事?

“我没有‘身份’,经常找不到工作……”提审中,在手语老师的同步翻译下,蓝某急促比划道,其年幼家中变故,父母亲人相继离世,多年四处流浪。因为是聋哑人,又没有身份证,经常找不到工作,只能时不时打点零工维持一段时间生计,于是反反复复回到盗窃的道路上以求“谋生”。

这件看似简单的“小案”,背后是蓝某回归正常生活的“大事”。办案检察官认为,除了案件办理,案件背后反映的聋哑人弱势群体的教育帮扶等问题也亟待解决。

这类案子,都有共性特征

检察官办案组通过调取历年案件数据,开展分析研判,走访调研辖区残疾人群体,发现辖区内聋哑人盗窃案件呈现一定上升态势,存在反复作案情形,且具有一定共性。

“近年来,我们办理的多起残疾人盗窃案中,嫌疑人都存在法律意识薄弱、工作不稳定等共性特征。”办案检察官介绍,2023年7月,该院依法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辖区残疾人违法犯罪预防、就业帮扶等工作。

鹿城区检察院还联合区公安、区残联出台《关于加强涉残疾人违法犯罪预防和帮扶工作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试行)》,就信息通报、线索移送、办案协作、救助帮扶、普法宣传等多方面形成配合机制,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领域执法、司法与社会化救助帮扶等衔接协作工作。


2023年9月,鹿城区检察院开展“让法律走进无声世界”主题普法宣传进社区活动。

工作中,鹿城区检察院多次牵头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普法宣传进社区等法治宣传活动,以案释法,进一步增强残疾人群体法治意识。在救助帮扶方面,鹿城区残联施行“一人一策一方案”,联合永嘉县、龙湾区以及荆州市沙市区三地残联共同配合展开帮扶、教育工作。其中,就蓝某个人情况,办案检察官与残联工作人员了解到,蓝某曾被武汉一户人家收养,这成为蓝某办理身份证的重要突破口。

“我们多次走访调查,发现蓝某的户籍挂靠在其养父母处,如果能征询养父母同意,就能为其办理个人身份证。”鹿城区残联工作人员介绍到,他们多次与荆州市属地社区联系,希望在蓝某刑满出狱后,能够前往其养父母所在地区办理身份证。

新的希望,在1000公里外

时间来到2024年1月,被鹿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的蓝某刑满释放后,检察官与残联工作人员提前对接联络荆州市属地社区,将蓝某接送至温州市社会救助中心,再由工作人员接回到属地办理身份证。


办案检察官及区残联工作人员将蓝某接送至温州市社会救助中心。

多年流浪,蓝某对于不确定的前途感到担心恐惧。在检察官和残联工作人员的陪同下,逐渐安定了心神。“你路上多拍照,我们手机随时都能联络的。”检察官边比划边说。

出发后的第3天,检察官手机就收到了一张照片,照片是蓝某拍摄的个人身份证。崭新的身份证,意味着蓝某的人生有一个新的开始。

更让检察官感到高兴的是,蓝某的养父母提出继续照顾蓝某的意愿。2024年春节,蓝某的养父母为其置办了新衣服,一家人围坐一起吃了年夜饭,他还微信发送了自己与养父母的合照给检察官及残联工作人员。

“我们办的每一个案件,都是别人的人生。每个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因都各不相同,发现案件背后的深层原因,促进社会治理,才能从源头上预防犯罪。”承办检察官表示,“我们不但要依法审查,惩治犯罪,更要‘治病救人’,努力让社会少一个犯罪分子,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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