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浙江省公安厅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
40.7亿,保住了!
今年以来,浙江公安实现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三降三升”的工作目标——受理数、损失数、重大案件数同比分别下降12.2%、35.7%、51.8%;破案数、抓获数、追赃挽损数同比分别上升12.1%、17.7%、37.1%。
主要成效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重拳出击,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紧扣电诈犯罪生态的关键环节实施精准打击。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打击涉诈窝点1325个,涉诈黑灰产窝点1185个,追赃14.8亿元;共发起全国集群战役42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845人。
科技赋能,提升技术反制能力。以“让诈骗短信收不到、诈骗电话打不进、诈骗网站登不上、被骗资金汇不出”为目标,会同银行、通信等部门单位强化预警反制,持续迭代反制技术,全力打造遏制电诈犯罪的“关键一招”。
据悉,今年以来,浙江公安累计产出紧急资金预警15.3万条,识别涉诈号码275.7万个、含有诈骗内容链接的网站9.5亿个,全省案损百万元以上重大案件数、案损数同比分别下降51.8%、46.9%。
全民动员,浓厚“浙里反诈”氛围。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建设“浙里反诈”宣防阵地,组建专、兼职反诈宣讲员队伍3226支,共计1.9万人,在金融机构、通信运营商网点、商业街区、企事业单位等场所建设“反诈宣传角”6117个,建立省、市、县、镇街、村社、网格六级反诈预警劝阻专业队伍2685支,今年通过电话、见面劝阻工作避免群众损失40.7亿元。
会上,浙江公安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例:
11月29日,杭州富阳警方发现,在某公司工作的胡大姐以发放员工工资名义在银行网点预约取现280万,并将现金装进拉杆箱后放到自己车上开走。半小时后,警方在富春街道一老小区弄堂内找到了胡大姐,280万元现金保住了。经了解,胡大姐遭遇了虚假投资诈骗,当日她正打算按照骗子要求将可用资金取现后送达指定地点。
“我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电诈犯罪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案件高发多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但当前电诈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反诈工作仍然面临长期性、艰巨性、反复性。”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警惕!电信网络诈骗新趋势
会上,浙江公安还对外公布了电信网络诈骗的新趋势——
从涉及我省的电信网络诈骗类型看,刷单返利类、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冒充电商物流客服类、虚假购物(服务)类、虚假征信类等5类犯罪为主要犯罪类型;
从犯罪手法看,犯罪集团善于利用FaceTime、屏幕共享等新技术新业态与受害人建立通联、窃取个人信息、实施诈骗,且诈骗“洗钱”手段也更加隐蔽,从原来通过银行卡转账,逐步转向上门取现金,蛊惑引导受害人购买、寄递黄金,以及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转移资金;
从诈骗组织形式看,诈骗集团金主、头目和骨干往往躲在境外,诱骗年轻人赴境外从事诈骗活动,组织化特征日趋明显。
公安喊话:莫做“电诈工具人”
“莫做电诈‘工具人’!”会上,浙江公安相关负责人还特意这样喊话。
据悉,目前比较常见的电诈“工具人”有以下5类——
一是转账类。为诈骗分子提供个人银行卡、公司对公账户或微信等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第三方支付账号,用于收取、转移涉诈资金。
二是通讯类。将个人手机卡和微信、QQ等聊天账号出售、出借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为电诈窝点提供拨打电话、收发信息等。
三是订单类。通过在金店、烟酒店购买黄金、名贵烟酒,或在花店、蛋糕店订制现金花束、现金蛋糕,或在充值平台以折扣接收充话费、缴电费订单,为电诈犯罪“洗钱”的。
四是服务类。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或者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量身定制软件、搭建网站,或为解封微信等第三方支付账号提供帮助。
五是推广类。帮助发布涉诈广告链接、二维码、网站等,帮助寄递、发放涉诈“小卡片”。
随着《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的正式施行,今后,国家将对电诈“工具人”采取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信用惩戒等严厉措施。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不做电诈“工具人”,同时也要在日常生活中注意甄别,防止被动成为电诈“工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