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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司法之笔,写就“青绿”答卷
时间:2025-05-29 14:34来源:平安鼎微信公众号责任编辑: 安羽

以司法之力守护生态之美。2022年至2024年,是浙江杭州法院浓墨书写“青绿”答卷的三年。最高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人民法院案例库首批入库参考案例、浙江省首创环境资源技术调查官制度、浙江省首个判决主文里写明购买碳汇的案件……这些成果背后,是杭州法院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绿色生态的庄严承诺。


严厉打击“零容忍”

武强溪湿地是淳安县千岛湖重点湿地。2023年12月5日晚,祝某等人在此处用气枪猎杀了1只小天鹅,此前,他还伙同他人猎杀过猫头鹰、华南兔、小麂等,均为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淳安法院以犯非法狩猎罪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二罪并罚,判处祝某等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杭州法院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2022年至2024年,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1425件,其中刑事443件、环境公益诉讼177件,民事和行政等10805件。杭州中院审理的某汽车检测公司诉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一案,支持充分发挥环境资源行政执法职能作用,入选最高院发布的依法审理生态环境领域第三方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

2022年1月,杭州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运行,“三合一”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促进刑事追诉、民事赔偿、行政履职依法协同,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索“3+1+1”工作机制,将专业审判力量延伸至环境资源的破产和执行案件。

为做好企业破产过程中的生态环境治理,杭州法院搭建数字化应用平台“生态e治”,形成了多主体联动的生态环境治理闭环,在一大批企业破产案件中成功处理危险废物。未来,杭州法院还将继续探索数智赋能“生态保护+破产审判”的新模式。

修复性司法“最优解”

环资审判的价值,不在于单纯的处罚,更在于通过司法手段保护生态安全。

在审理涉环境资源案件时,杭州法院探索出了“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生态修复+执行监督”的四位一体办案模式:由相关专家制定修复方案,由行政部门监督修复的及时性和查验效果,公安、检察院同步刑事诉讼,法院最后根据修复的效果、认罪认罚的表现等作出判决,判后对生态修复资金的使用及后续修复方案继续跟踪回访,力求受损生态环境得到最大限度的修复。

2024年11月28日,由杭州中院、市司法局、市林水局等多部门共建的杭州市修复性司法实践基地暨千岛湖植物园矫正帮扶点启用。“旨在实现打击与修复、惩治与预防并重,司法与行政衔接,普法与宣传结合,让‘破坏者’变成‘修复者’,让‘违法者’变成‘守护人’。”杭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毛煜焕说。


生态保护“大协同”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复杂性、系统性工程。杭州法院始终践行整体性、预防性、修复性、协同性生态司法理念,全方位、全领域、全链条织密最严法治保护网。

三年来,杭州法院持续拓展行政、司法、执法领域协同配合的跨度,与生态环境职能部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多次联合发文,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形成专项衔接工作机制。2024年全国生态日当天,杭州中院、杭州检察院发布杭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绿皮书,全方位、多维度呈现了杭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情况。


同时,杭州法院还着眼于深化区域司法协作。2022年以来,杭州法院与黄山法院不断加强联动,共同签署了《新安江—千岛湖流域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努力形成保护一湖秀水的上下游合力。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且看杭州法院用司法之笔,徐徐绘就“美丽杭州”新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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