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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四家法庭入选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时间:2026-05-28 15:13来源:浙江日报责任编辑: 李鸽

为了树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示范标杆,推动人民法庭全面建设再上新台阶,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命名100个人民法庭为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浙江四家法庭入选,分别是杭州市上城区法院基金小镇人民法庭、宁波市海曙区法院望春人民法庭、诸暨市法院枫桥人民法庭、永康市法院龙山人民法庭。

据了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自2023年11月由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经过全面创建、逐级推荐、评估验收和社会公示等多层筛选后,最终确定首批名单。

作为“枫桥经验”的发源地,近年来,浙江法院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总抓手,持续提升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内涵,为乡村全面振兴战略、基层治理现代化、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通过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全省法庭总数已从2018年的243家增至目前的340家。此次入选的四家法庭各具特色,展现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司法领域的生动实践。

在杭州,基金小镇人民法庭集中审理金融案件,探索实践智慧法院建设新思路新举措。该法庭研发凤凰金融智审应用、共享法庭金融子场景、金融纠纷智能化数据平台,构建层层过滤的“漏斗式”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人机共融、智审速判”的金融案件高效审理机制,在全国率先实现金融纠纷案件全链条重塑、全流程智审,提升庭审效率。


杭州上城基金小镇人民法庭                                      宁波海曙望春人民法庭         

在宁波,望春人民法庭主动由“注重办案”向“参与治理”转变。一方面,扩容多元化解机制,与派出所、商会、市律协联动组建“法+警+商会+律协”解纷联盟;另一方面,坚持综合性和专业化建设相结合,集中审理全区劳动争议案件,探索形成劳动争议前端化解“321”模式,推动纠纷一次性、一站式化解。

在诸暨,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的基层司法阵地,枫桥人民法庭探索形成靠前一步防风险、跨实一步解纠纷、走深一步树公信的“三步工作法”,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诸暨枫桥人民法庭                                              永康龙山人民法庭     

在永康,龙山人民法庭抓牢诉源治理工作主线,打造了“党委领导、各方联动、靠前履职、分层递进、矛盾减少”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龙山经验”,创新“庭审三结束”“今日我当值”等工作法,辖区收案量逐年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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