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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检察官的这本《检史新记》请收下!从1数到9,你会发现……
时间:2020-08-04 20:23来源:福建长安网责任编辑:黄雨婷

不慕古,不留今,与时变。

2019年10月9日,福建省福州市检察院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设置了9个检察业务机构,即第一到第九检察部。改革以来,这些部门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有效提升了司法办案质效。

那么,新的内设机构有哪些职能?它们是如何演变而来?对于案件办理起到了怎样作用?今天,就带你走进福州市检察院,一起揭开9个检察业务机构的“面纱”。

第一检察部:扫黑先锋,惩恶扬善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正义与邪恶的法律较量。在福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就承担着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职责。

“我一会儿把指导意见理出来,大家再看一看有没有问题。”6月21日,第一检察部副主任袁卫东正和同事们研判着一起涉黑恶案件。同组的检察官商劲阑向记者介绍,若根据袁卫东的方案处理此案,有望将案件的办理时间压缩。

机构改革前,袁卫东所在的原侦查监督处负责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2018年办理的福州市首起黑恶势力案件——黄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案,她是指导检察官之一。


第一检察部开展防范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共建数字福州平安社会活动,并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服务

“黄某他们不但犯罪,还打我,我咽不下这口气!”郑新(化名)2015年曾在永泰县闽运汽车站附近非法运营轿车运输,也就是坊间常说的“黑的”。黄某不仅看中了这项非法经营活动带来的丰厚回报,更打算“独霸”这一市场。

于是,黄某及其同伙开始实施有组织的犯罪。他们先成立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以“安全审核”“定位系统服务费”“挂靠费”等名目向郑新等“黑的”司机收取每月1000元不等的费用,宣称只有“挂靠”在此家租赁公司下,才能“合法”做的士生意。“凭什么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愤怒的郑新拒绝向黄某缴纳相关费用,随之而来的是一阵毒打……

永泰县检察院收到线索后,第一时间向福州市检察院作了情况汇报。“这是福州市首起黑恶势力案件,我们没有任何经验,从入手方向到办理的细节都是难题。市检察院的很多领导同事都有多年办案经验,有了他们的指导,案件办理的思路很快就理顺了。”永泰县检察院助理检察官郑雯向记者回忆当时办理该案的细节。


永泰县检察院检察长郑小波以第一公诉人身份,带领办案团队出庭支持公诉一起涉恶案件

2018年12月,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其他团伙成员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至8个月不等刑罚。

如今,第一检察部承担着全市检察机关涉黑恶案件的牵头办理工作。此外,该部门还办理除第二、三、四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普通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席法庭、抗诉,开展相关刑事诉讼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福州市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我们将落实院党组‘六个再加速’要求,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决战决胜之年取得新成效。”第一检察部主任游素华说。

第二检察部:重案克星,维稳治乱

“建议公安机关进行纯度鉴定,以同案犯口供确保‘一个不漏’,积极协调追缉在逃人员工作……”6月23日,针对2018年一起特大走私毒品案件,福州市检察院原公诉一处(部分人员现合并入第二检察部)负责人说起了当时案件的细节。

“太晚了,而且潮水条件不行,明天再走吧!”2018年11月7日晚,钟某等犯罪嫌疑人已在平潭逗留数日,提心吊胆地打磨着犯罪计划。翌日,他们按原方案行驶至广东汕头海域附近,准备接洽来自柬埔寨的毒品。因供应毒品的一方没有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原定计划被打乱的钟某等人经过几番思想斗争,最终还是没有按下犯罪的终止键。

他们于同月12日再次出海,从柬埔寨金边港接货,同月27日在距海南海口约100公里海域熄火等待,准备与买方交接。同月28日23时35分,海警登船检查,查获了34个行李袋,里面装有大量毒品和枪支弹药。次日,3名团伙成员在平潭被抓获。

2019年3月初,马尾区检察院将此案报送至福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当年8月下旬,福州市检察院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第二检察部主任陈应辉与福州禁毒支队政委吴航参加福州电视台“无毒榕耀2020--禁毒面对面”访谈节目录播

“提前介入案件,引导侦查机关调查取证。”经办检察官介绍,该案涉案毒品数量大,被告人钟某等人通过武装掩护走私,被查获的毒品包括“K粉”、海洛因等,一旦流入我国境内,将会加剧毒品蔓延形势。案件处于侦查阶段时,市、区两级检察院就该案细节问题,先后多次与侦查人员沟通,就全案事实、漏犯、罪名、法律适用等进行商讨,达成了“在监督中协作、在协作中监督”的共识,极大提高了案件办理效率。

此外,由于毒品犯罪隐蔽性强,具体证据收集固定难、口供不稳定等特点,在起诉阶段,检察官们还重点审查了书证、鉴定意见、毒品称量笔录等客观证据,同时侧重审查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固定各被告人主观明知相关证据,构建了完整的证明体系,提高了办案精准度,准确指控犯罪。

目前,第二检察部在重组后继续跟进此案,誓将毒品犯罪人员一网打尽。

“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打击重大犯罪,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是我们的工作职责。”第二检察部主任陈应辉说。当前,第二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福州市检察院办理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席法庭、抗诉,开展相关刑事诉讼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福州市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检察官们以维护社会稳定和百姓平安幸福为己任,勇挑重担,践行着初心使命。

第三检察部:反腐利剑,以公促廉

民不容贪,法不护腐。“面对职务犯罪案件,我们不断思考怎样建立长效机制,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6月5日,福州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范丽红说道。

第三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福州市检察院办理的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席法庭、抗诉,开展相关刑事诉讼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此外,还办理由该院第五检察部移送的自行侦查案件,以及该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检察官介绍,“小官巨贪”虽职位不高,却能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想办法把他们拉下水,这事就成了。”2011年1月,嫌疑人郑力(化名)在家中盘算着自己的“大买卖”:骗取国家家电下乡、以旧换新政策的补贴款。

陈木(化名)和陈义(化名)分别是福州市一区级商贸服务业务局和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职级虽低,可在郑力的计划里却是必不可少的一环。“他们本应严格审核,如实办理相关手续,将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但他们最终没有经受住金钱的诱惑,利用职务之便,共谋犯罪。”办案的阮检察官对他们的行为深为不耻。

2011年1月底,郑力为使自己所申报的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款能顺利审核通过,便将陈木约到其工作单位的停车场内,贿送了现金1万元;陈义需要资金填补窟窿,也同意共谋。


第三检察部干警出庭支持公诉

打通了关键环节后,郑力以9家电器商行的名义,在未进行实际家电销售的情况下,采取购买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套用居民身份信息等手段,将虚假申报补贴款的材料备齐。在之后审批的流程上,由陈木和陈义“开绿灯”通过,骗取的数额达千万元之巨。2016年案发后,检察机关开始介入。

如何区分商户申领补贴款的行为是诈骗还是欺诈?内外勾结共同骗取国家补贴款如何定性?双方没有共谋,但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为他人实施诈骗提供帮助,又如何定性?2017年6月19日,福州市检察院就基层检察院在办理“家电下乡以旧换新”补贴领域犯罪中存在认识分歧、定性不一、同案不同诉等问题,出具了指导性意见,为各基层检察院统一执法标准,确保案件质量提供了根本遵循。

“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彰显了打击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范丽红介绍,第三检察部办理的由国家监委立案调查的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长曾某权受贿案,以及诏安县原县委书记何某发受贿案等重特大职务犯罪案件,体现了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第四检察部:从严打击,护航经济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关系国计民生,在福州市检察院,守好老百姓“钱袋子”正是第四检察部的职责。

“一旦流入市场,危害多大啊!”6月8日,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向记者说起一起涉案金额高达近3亿元的走私案件。

2015年10月至2018年1月期间,张某等人以经商等幌子长期驻扎在中缅边界的云南瑞丽,实际上从事的是走私犯罪活动。

据张某等人供述,他们雇佣国内的货车前往缅甸,向王某等缅甸供羊商收购疫区的活体山羊并走私入境,后运往福州市一些羊场,由黄某等人进行销售。1月9日,第四检察部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福州市律协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律师执业规范管理。


第四检察部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福州市律协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律师职业规范管理

“这些走私羊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来被南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查出多种疫病,比如口蹄疫、蓝舌病,牛结核杆菌等。人要是吃了,后果不堪设想。”办案检察官说。据了解,该案中黄某等19人将缅甸疫区活体山羊偷运入境,共计13000多吨,涉案金额高达近3亿元,系近年来福州市检察院办理的走私活体动物入境数量最多的案件。

2018年5月8日,福州海关缉私局将该案移送福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11月14日,市检察院对黄某等19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一案提起公诉。2020年1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黄某等被告人分别判处3年10个月至13年7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罚金。


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对一起走私普通货物案出庭支持公诉

“这起案件不仅打击了通过边境绕关走私入境犯罪,震慑了犯罪分子,更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财产安全。”说起社会影响,办案检察官充满了成就感。

据了解,福州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后,第四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该院办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席法庭、抗诉,开展相关刑事诉讼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该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第五检察部:监督刑执,公正司法

如果司法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行为出现了偏差甚至违法,又由谁来监督呢?

“我们五部负责对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予以监督、打击。”6月23日,福州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林明春介绍,第五检察部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福州市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绊人的桩不在高,违法的事不在小。“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事关人权,不能因为他们有犯罪嫌疑就被忽视。”承办检察官说道。

2018年,福州市检察院驻某看守所检察室在开展出所检察工作中发现:林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的实际拘留期限超过法定最高拘留时长。

检察官随即展开调查,向有关部门调取拘留证、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释放证明书等文书材料、相关人员谈话笔录等。经查,有关公安机关针对林某等6人羁押期限存在超过法定最高拘留时长的问题,遂向其上级福州市公安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市公安局对此高度重视,在全市予以通报,将此次纠正违法问题纳入执法绩效考核,责成相关部门增强法律意识,进一步指导和完善管理制度。


第五检察部检察官为看守所民警上法制课

除了司法者执法不当被纠正外,那些罪犯想利用规则逃脱服刑的伎俩,也难逃过五部检察官的火眼金睛。

“李某自恃患病在身、重新犯罪不会受到惩罚的心理,想保外就医。”经办检察官说,运用检察监督权对罪犯李某保外就医的社会危险性进行综合评估,依法建议不予暂予监外执行并得到法院采纳,有利于降低重新犯罪率、维护社会稳定。

据了解,李某自2014年起多次因吸毒、贩毒被法院判处刑罚。2019年3月,其再次犯贩卖毒品罪,与前罪余刑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4个月。

“开了很多次联席会,基层检察院、法院、看守所、监狱相关人员都来了,主要商讨李某投监的可行性及存在的风险点,最后决定要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震慑力度。”经办检察官说,2019年4月,他们收到对李某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征求意见书。但李某在监外执行期间再犯贩卖毒品罪,对其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社会危险性极大,故建议法院决定对李某不予暂予监外执行,最终得到法院采纳。

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是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身为五部的检察官很有荣誉感,因为我们是司法公正的守门员。”副主任念志超笑言。

第六检察部:笃行维权,民生有我

“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是我们的重头工作。”5月27日,福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陈冰向记者介绍该部门的职能。

据了解,第六检察部负责办理向福州市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或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承办对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和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福州市检察院管辖的民事申诉和行政申诉案件。

“我们认为其中可能涉及虚假诉讼,原审判决事实认定可能存在错误。”经办检察官回忆起2017年办理的一件典型的“套路贷”案件。


第六检察部干警在讨论案件

2016年12月13日,黄某夫妻因资金需求向福建嘉源金服房产代理有限公司借款45万元。“我们做生意的,当时资金周转不过来,想的是先把另一笔款还上,没成想掉到陷阱里去。”黄某深感懊悔。

经办检察官多次查阅卷宗,发现了“套路贷”的猫腻。原来,嘉源公司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表面上为黄某提供借款用以偿还这对夫妻之前欠下的债务,实际上通过伪造各种证据进行虚假诉讼,一步步吞掉黄某夫妻的财产。

林某先采取胁迫、蒙蔽的手段让黄某另行出具42万多元的借条和收条,在明知黄某已结清嘉源公司45万元借款的情况下,将其诉至法院。最终实现将黄某妻子名下的一宝马车(借款时抵押物)过户至自己名下,谎称该车是用于偿还45万元的借款。

单从表面的整套证据链条来看相当完整,仿佛黄某夫妻的宝马车就是用于抵偿讼争债务的,这源于律师郑某的“出谋划策”,在法律上乍一看无懈可击。


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在审查案件

“这种雕虫小技休想骗过我们!”经办检察官办案时反复交叉比对,找出了林某“证据”的漏洞,梳理出了这个犯罪团伙的逻辑链条。

2019年4月26日,检察机关对林某提起公诉,同年12月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2020年3月,福州中院认为该案判决确有错误,裁定再审。

据统计,福州市检察机关2019年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共发出此类再审检察建议27件,其中从一起涉黑涉恶专案中发现“套路贷”虚假诉讼线索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均得到法院采纳,形成类案监督的良好效益,有效打击虚假诉讼,有力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了司法权威。

第七检察部:护“生态绿”,”绘“检察蓝”

疫情逐渐稳定,福州市长乐区漳港海边这一“网红打卡点”的人气也逐渐旺了起来。

“原来这里很臭,主要是附近酒楼污水直排,现在整治完成后空气很清新。”5月26日,带着妻子、女儿来此游玩的市民陈先生与记者攀谈起来。

近70公里的海岸线上密集排布着各式餐馆,大量污水直排大海。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前,长乐区检察院成功办理了福建省“守护海洋”公益诉讼第一案,才有了这片干净、湛蓝的海域。


“去年3月走访调查漳港这片海域时,发现近海10多家酒楼都违规排放污水,海滩边有泔水味,附近群众和过往游客都曾反映过这个问题。”长乐区检察院检察官周国勇介绍。

随后,福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接到了长乐区检察院的汇报,在仔细研判问题产生的历史原因后,同意该院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详细评估污染情况并对酒楼经营中存在的非法排污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长乐区检察院联合行政机关,对漳港海岸线一带柯百户区域、避风港区域、南澳区域、北澳区域等四区域的餐饮酒楼排污情况进行摸排

之后,有9家餐饮酒楼完成整改,另外4家未有效整改的被责令停业。在此基础上,检察机关将该项工作延伸至海岸线周边的乡镇街道,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加快实施,彻底解决污水排海问题。此案例在2020年4月份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守护海洋”专项监督典型案例。

保护福州的绿水青山,光是内控还不够,更需外防。2019年4月中旬,随着最后一批装载危险废物的货轮驶离马尾港,一起历时近1年的跨国废物走私窝串案告一段落。


2018年5月,福州马尾海关缉私分局发现一批由印尼发出并从马尾海关入境的“氧化锌”存在固体废物嫌疑。“实际上是锌灰,一般炼钢过程中会产生的粉尘。这种物质会造成严重的硫污染,我国是明令禁止进口的。而犯罪嫌疑人为谋取高额利润,将锌灰谎报成可入关的氧化锌,被缉私局当场抓获。”第七检察部检察官陈晓平说。

“如果一诉了之,只能实现对犯罪嫌疑人的惩罚。如何妥善处理好废物,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才是更重要的事。”检察官们经讨论,认为犯罪嫌疑人熟悉货物的进出口流程,“那就通过他们将这批锌灰退运回产地。”最终,嫌疑人在被做通思想工作后自愿自费退运废物回印尼,实现废物顺利退运出境。这也是福州市检察机关成功办理的首例走私废物退运出境案件。


第七检察部检察官查看偷运入境的“洋垃圾”

据了解,第七检察部主要负责由市级检察院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包括生态环境、文物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侵害英雄烈士荣誉等。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席法庭、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

如今的榕城山清水美,群众生活在空气清新的城市里,离不开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在守护环境方面的贡献。

第八检察部:呵护幼苗“未”爱托举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呵护未成年人的成长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福州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有关检察工作,检察官们用法律力量悉心浇灌着这一象征希望的群体。

“忘不了第一次到孩子家里的情形。狭窄昏暗的石头房子内没有一件值钱的家具,闷热逼仄的空间里堆满了塑料废品,散发着阵阵恶臭……”检察官郑玉芳回忆,因考察一起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她于2016年底来到小花(化名)家,当时其父母目光呆滞、缩在角落,小花紧紧拉着妈妈的衣角,躲在身后。郑玉芳感到心酸,泪水夺眶而出。


图片来源网络

检察官介绍,年仅9岁的小花是智力障碍患者,2016年7月时不幸被同村老汉侵犯。除了督促嫌疑人赔偿受害者家庭3万元款项外,检察官们通宵达旦地整理汇报材料,以最快的速度为小花申领到1.5万元司法救助金,让这个家庭暂渡难关。

“我们考虑到这些救助金只能起一时作用,将来小花家庭的生活怎么办?”郑玉芳说,他们随后协调医院、残联,认定小花及其父母的伤残等级;联系村委、镇政府、民政局,申请低保;与教育局协商,让小花入读特殊学校......整个过程历时1年2个月,检察官们始终将这个案件放在心上,直到每个月900元的低保到达小花家庭的账户里,他们才稍稍松了口气。


另一起让八部检察官印象深刻的是一起让孩子们重回正轨的案件,这让他们觉得工作充满了意义。“当时法律意识淡薄,就想着能赚钱,是检察官们帮我重新走上正道。”未成年人小关(化名)对检察官们给予的帮助满怀感激。

2016年4月,小关在网上建立了一个传播淫秽视频的QQ群并从中牟利。同年5月,公安机关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对小关等3人执行刑事拘留,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其实小关在校表现不错,成绩优异。他爸妈忙着赚钱,对孩子关爱不够,长期缺乏陪伴。孩子那时候迷恋网络,受了大量不良信息的影响,才走上犯罪道路。”检察官刘媛说道,鉴于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又是初犯、偶犯,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有悔罪表现,故对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处理。


检察官借助远程视频开展异地帮教

“我们亲自跟踪帮教,通过聊天走进小关他们的内心,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并安排监护人定期参加亲职教育。另外,每周由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在场开展一次心理疏导。”检察官吴云玲说,在8个月的考察期内,小关等3人深刻反思自身行为的危害性,重返校园后主动学习法律知识,生活态度变得积极向上,最终回归正途,其中2人还分别考上了心仪的大学,圆了大学梦。

据了解,第八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福州市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席法庭、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办理福州市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第九检察部:听百姓声,连群众心

在福州市检察院,要说离群众最近的检察部门,非第九检察部莫属。据悉,该部门负责受理老百姓向福州市检察院提出的控告和申诉,承办该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还负责12309检察服务平台具体工作。

“谢谢你了,小姑娘,我什么时候能得到回复?”“3个工作日内,我们会通知到您。您也可以登录我们的官网查看进度。”

5月27日,在福州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第九检察部检察官邱晋之在服务窗口内,耐心地告诉陈大妈她所申诉的事项办理细节。


第九检察部检察官接待上访群众

“我们是窗口服务,是和群众打交道最多的部门。老百姓对检察官的印象很大程度来源于我们。”邱晋之笑言。随后,她举例向记者介绍起第九检察部的相关职能。

2011年7月12日,申诉人余某因犯贩卖毒品罪、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6个月。2019年4月,余某在服刑期间向福州市检察院提出申诉,认为法院认定事实有误,请求市检察院提请抗诉。

检察官们在全案调卷复查的基础上,提取证据、核实信息,并针对提审中余某突然否认其贩毒的情况进行充分释法说理,余某最终认罪。

“余某确实犯法了,但他的一部分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障,我们不能视而不见。”邱晋之耐心介绍案件细节:余某实施前罪时不满18周岁,法院根据修正前的《刑法》认定其构成累犯,适用法律不当,认定事实有误,而累犯认定错误,将影响其量刑和多次减刑。后经检察长决定,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目前,福州中院已撤销原案一、二审判决,发回重审。

此外,第九检察部还负有司法救助职能。这让检察官们在保障人权的同时,让“因案致贫”的受害人感受到了司法温度。

“我们当时到他家里走访,发现他们真的太困难了。”副主任陈为国是老郑(化名)司法救助案的经办检察官。


发放司法救助金

2018年10月25日,老郑来到检察服务中心,反映其子于2007年被毛某持刀故意伤害致死,虽然毛某已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判决赔偿其经济损失11万元,但由于毛某无财产可供执行,目前对老郑家庭没有任何赔偿,造成老郑一家生活极度困难。

“要不是检察官一直帮助我们老两口,都不知道怎么活。”晚年痛失独子的老郑忍不住哽咽。

陈为国团队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到老两口的实际困难:夫妻俩不仅岁数较大,还身患糖尿病和肾病。其独子死亡后,家里失去主要经济来源,且未得到任何经济赔偿,仅靠政府救助金为生,生活极度困难。

之后,经市检察院申请、市委政法委审批,老郑获得了救助金5万元。同时,市检察院联合永泰县检察院协调当地乡镇政府从精神抚慰、人文关怀方面积极给予救助。“能实实在在地帮到他们,付出的努力就值得。”陈为国说。

据悉,福州市检察机关近年来把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开展深度融入到脱贫攻坚战中,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司法救助,解决多个家庭的实际困难,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

研究室+案管部:集思广益,运筹帷幄

如果把第一到第九检察部比喻成冲锋陷阵的将军,那法律政策研究室和案件管理部就更像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军师。

2017年12月,唐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抓获,公安机关当场查扣毒品70克。但闽清法院认为,唐某只应对第一次向黄某贩卖4.5克毒品的行为负责,检察机关认为该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量刑畸轻,遂向市中院提出抗诉。

作为检察权运行的中枢——检委会的常设办事机构,福州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发挥了专业智库的作用,在全面阅卷、审查后为检委会决策提供了多方位的参谋意见。

“主要查找相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和相关判例。”检察官说道,此案经二审开庭后,市中院邀请该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研究室第一时间详细了解争议焦点等相关情况,在“会前会”上协助列席领导为检法双方可能存在的分歧做好充分预判,进一步梳理案件事实、证据,厘清法律关系。最终,市中院采纳了列席意见,以贩卖毒品罪改判原审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检察官介绍,法律政策研究室像个大智库。诸如研究国家公布的与检察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对检委会案件、检察长决定案件等进行审查把关,涉台港澳和外国的相关事务工作等也在他们的职责范围之内。

另一个“智囊”——案件管理部除了对办案流程监控外,还肩负着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等职能,是检察机关案件办理的“把关人”。

“被告人施某被判决‘免予刑事处分’的同时又被判处罚金,不是自相矛盾吗?罚金就是刑事处罚的一种啊!”该部主任马浙闽介绍。原来,福州市检察院于2017年2月17日向市中院就一起走私废物案提起公诉,法院之后判决被告人施某犯走私废物罪,免予刑事处分,判处罚金20万元。2018年5月,案管部在对这起本已办结的案件进行质量评查时发现,杨某、施某、福州某公司犯走私废物案判决结果表述违反法律规定,遂督促承办检察官将相关文件发回给法院,提醒其更正,将“免予刑事处分”等不当表述删除。

据悉,案件管理部改革后一直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充分发挥业务监管职能作用,规范司法办案、提升案件质效,将严谨、准确融入到办理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中。

记者手记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福州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最大的变化就是“捕诉一体”。数据显示,福州市检察院在改革后批捕和提起公诉的时间平均缩短了12%。实践证明,实行“捕诉一体”,不仅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而且促进了司法规范化建设。此次内设机构的改革,变的是部门职能,不变的是为民初心。(记者 庄然 通讯员 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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