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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老法官们办案的“画风”是?故事开讲!
时间:2020-09-25 16:31来源:福建长安网责任编辑:高杨清

岁月无言,春秋有痕。如今,我们看到的法院是庄严辉煌的现代化审判大楼、设备齐全的法庭、“高大上”的各类信息化设施……

但在那个物质生活匮乏、交通不便的年代,福建老一代法院人却是扛着沉甸甸的材料和行囊,翻山越岭,将公平正义播撒四方。

他们的办案路上经历什么样的故事?让我们一起来听听吧。

调解办案“一肩挑”

讲述人:蔡则棉

原寿宁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员、四级高级法官

1938年,我出生在寿宁县犀溪乡练功坪村的一个农民家庭。18岁参加工作,25岁从供销社调到寿宁县法院工作,一步步从办事员做到院党组成员、四级高级法官,60岁光荣退休,如今安享晚年。回首在法院工作的35年,一幕幕有如回放电影,令人难忘。

上个世纪90年代,蔡则棉巡回办案

我刚到法院工作时,全院只有9个人,负责办案的有3个人。1966年,院里安排我到当时的芹洋人民法庭工作,全庭就我一个人,单独负责寿宁西南部3个公社的案件。那时,寿宁有13个公社,练守常同志在斜滩人民法庭,负责寿宁南部4个公社的案件;我和他还要共同负责寿宁城关及北部6个公社的案件。

寿宁素有“车岭车上天,九岭爬九年”的说法,交通极其困难。我们下乡办案都是走路。从县城到芹洋公社要经过高山岭、九岭,到平溪公社要经过高山岭、九岭、尤溪岭、深洋岭……如果到最偏远的村庄,有时走一天还到不了。

寿宁法院旧法庭

下乡办案只能自带干粮,每一次都得挑着好几十斤重的行李和材料徒步行走,到一个公社驻点四五天,再转到另一个公社,循环反复。由于当时公检法三家办案实行“下去一把抓、回来再分家”,所有案件的调查取证、调解、办案、记录,我都是“一肩挑”,一年下来要办理两三百个案件,工作非常繁重艰难。

记得有一次,我和练守常同志从坑底公社上地洋村走山路去杨梅州村调解一起案件,走到半路时发现走错了,无路可走,只好顺着小溪前行。

还未到目的地,天已经全黑,我俩听到野猪出来吃农作物,才感到饥肠轱辘,就以自带的面粉充饥。旅途虽然艰难,但两个人相互交流办案经验,共同探讨办案办法,都觉得十分愉快。

寿宁县法院在坑底乡赶墟日设立临时法庭

当时办案不是实行当事人举证原则,而是主要靠办案人员调查取证,其中的一起案件让我印象深刻。

岱阳公社山头湖村有一对夫妇,认为女儿嫁到男方家时没有拿到足够礼金,就把女儿带到闽北再予转卖,并唆使女儿起诉离婚。经过多次上门调解无果,我辗转到附近的岭交洋、龟老岔、清源等外围村庄,找知情群众广泛调查。

了解到这一对年轻夫妇原本感情融洽,男方并无过错,症结在于女方父母唆使所致,为此我判决不予离婚。女方就以我接受男方请吃、枉法裁判为由上诉,上级法院经调查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寿宁法院干警登门走访蔡则棉

多年后我碰到女方,得知她已经儿孙满堂,并表示过去自己太不懂事,诬告了我。我为她终于明白道理并过上幸福生活,感到由衷的高兴。

1985年,南阳乡一个龚姓男子向法院求助,说是妻子带着3岁的儿子跑回四川娘家,跟别人再婚生子了。应其要求,我和他乘长途客车前往四川南充。到女方家才知道,原来女方与村支书的弟弟再婚了,又生下一女。她自述被拐骗到福建,与龚姓男子生下一子,但未正式结婚。她既不愿再回福建,也不愿交出儿子。

经过两天的漫长调解,终于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女方不回福建,但同意把儿子交给男方。当夜,我带着龚姓父子俩离开南充,乘船直抵上海,第二天又乘船到温州,再乘车回到寿宁。

蔡则棉在甲坑老区练功坪自然村为法院干警讲述革命往事

这次办案,我往返十多天,途经十个省市,辗转近万华里,一路省着花钱,且未花当事人的一分钱,当事人十分感激,对我再三表示感谢。屈指算来,当年那小孩现在应该有38岁了,不知他们是否还记得当年的往事?我可是记忆犹新啊!

几十年来,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都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是一名人民法官。我为自己忠诚履行党章所赋予的义务和宪法法律所赋予的职责,认认真真做好每一件事,兢兢业业办好每一个案件,而感到满意与自豪!


一个县法院的成立

讲述人:张耕子

平和县人民法院第一任副院长

1947年夏天,我考入上海法学院,读书期间加入上海地下党。1949年5月,上海解放。响应党中央和毛主席作出进军西南和福建的号召,参加南下服务团来到了福建漳州。

1950年5月,我和同是南下服务团战友的仲挺一起建立龙溪专署司法科。司法科是法院的前身,负责审理本地区的一、二审刑事和民事案件。

1954年,平和法院全体干警合影,后排左一为张耕子

1951年起,各县(市)人民政府先后撤销司法科并成立人民法院。在当时,人民法院既是审判机关,也兼理司法行政,属同级人民政府组成部分,受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法院的双重领导,审判人员的任免与政府职能部门人员相同。

1952年10月,中共龙溪地委派我到平和县筹建人民法院,并担任主持法院工作的专职副院长。同年12月21日,平和县人民法院正式成立。

成立之初,全院干警只有12人,其中只有我一个大学生,另有一个毕业于龙溪师范学校的中专生,其余都是中、小学文化程度,其中有一个妇女工农干部是当地妇联调过来的。

50年代平和法院办公楼

院址设在小溪镇府前街一座三层的旧楼房,面积只有200多平方米,办公室和干部宿舍都在这里。二楼一间客厅不足20平方米,摆上六七张办公桌,墙上挂着毛主席像,作为审判厅。由于通风条件不好,夏天室内气温高,也没有电风扇,办公的时候热得穿着背心打着赤膊。

法庭在一楼大厅,遇上村民一周一次赶集的日子也作为接待室,两边放两排椅子,让来访的村民坐等休息。村民往往趁赶集时顺便来告状或者咨询案情。开庭的时间确定之后通知给区里或者乡里,由他们负责通知当事人。

法院成立后,刑事和民事案件大量涌来,逐年增多。全院除了行政人员和法警以外,从领导到书记员都参与办案。建院两年间,共审理了民事案件1771件,每个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往往就由一个干部完成。

程序也简单,有人来报案,遇到谁接待,谁登记,算是收案,交到我这里,然后再分配给具体人员去办理。为了提高办案能力和政治素质,干部们边干边学,每天早上读一个小时报纸,学习政治时事;每周四晚上学习政策法令和审判业务,不定期进行测验。

1953年,为了便利群众诉讼,提高办案效率,在五区安厚和六区九峰分别设立相对固定的巡回法庭,负责相邻5个管区近10万人口的审判工作,并对辖区内的调解委员会进行指导。每个法庭由审判员和书记员各一人组成,每月定期回法院学习交流。

平和是山区,全县有12个区26万人口,交通不便,法院干部下乡办案,自带行李,背着背包走路,多的几十公里,少的也有几里。吃住都在乡公所或群众的家里,一天三毛五和一斤粮票。

起初院里只有两辆自行车,我一辆专用,法警一辆。1954年上半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发给平和县人民法院6辆德国生产的自行车。但平和山路又陡又弯,自行车并不实用。有一次一个干部下乡去办案,车骑不动了,只好扛着车走。

在我担任法院领导的两年中,没有一个当事人因为打官司找关系行贿,也没有一个法院干部向当事人索要财物。因此,法院在干部和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很好,受到了群众的爱戴和拥护。

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1954年9月,组织上安排我到北京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学习,离开平和,离开了法院。俯仰之间,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当年平和法院那些风华正茂的年轻小伙子们,有的已过早地离开了,现在还健在的同志也都是两鬓如霜的老人。

青春岁月,刻骨铭心,对于我们这一代曾经用火热的情感全身心投入理想事业的人来说,尤为如此。


人民法院“行”的变迁

讲述人:杨怀荣

原三明市中院执行局局长

交通工具的变化,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也反映着人民法院的发展与进步。

上世纪80年代初,我考入泰宁法院,担任书记员,除做好庭审记录外,相当一部分工作是送达法律文书。那时,案件虽然不多,但每个案件的受理、答辩、开庭通知以及判决、调解书等要送好几趟。为此,院里给配了一辆飞鸽牌自行车。

那时,结婚讲究“三大件”,自行车就是其中一件。能有一辆自行车出行,是我感觉最美的一种享受,骑行在大行小巷,听着自行车发出的吱吱呀呀韵律,在我听来是一种美妙的音乐。为此,我每天都把自行车擦的锃亮锃亮。

没过两年,上级法院给我们配置了边三轮摩托车,书记员也要协助押解,押解时把被告人铐在边斗里。有时两三个被告人同时出庭受审,两三辆边三轮摩托车一字排开,“突突突”冒着青烟一路驶过,引来不少人侧目。坐在摩托车上的我,一种自豪感、威仪感油然而生。

再后来,县里给配了一辆帆布篷的北京吉普。为了给新车安一个“家”,院领导带领干警下河捞沙拣石子拌水泥,自己动手垒建起一个车库。

第一次随院领导下乡检查人民法庭工作,坐在吉普上,虽然公路凹凸不平,坐在车里很颠簸,但还是感到特别舒服。当我从车窗探出头向车后望去时,只见扬起的沙土遮天蔽日,又仿佛一条沙龙,在车后翻滚……

那时,最怕到中院开会和出差到外地办案。从县里到市里坐班车要6、7个小时,全都是沙土路,乘一天车,鼻孔、耳朵、嘴里都是尘土,头发变得灰白,开半天会路上要花去两天。

到外省办案坐的是绿皮车厢的火车,火车上乘客特别多,过道上、座椅下、厕所里,甚至行李架上都是人,能买到坐票的时候很少,差不多都是站票。每次出差回来,两眼都成了“熊猫眼”,几天才能恢复过来,苦不堪言。

80年代中期,上级法院统一给基层法院配置了警车。90年代后,法院配备的各种车开始多了,慢慢地基本上能满足办案办事的需求。前些年,省、市、县的高速公路织成了网;前两年又通了高铁动车,从县里到省里只要两个多小时,到市里只要40多分钟。

这在过去,真是难以想象。

再后来,我调到三明中院,并于2019年退休。但每当我坐汽车或是乘动车出行,总会回想起过去的岁月,一切恍然如梦。

几十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法院交通工具一变再变,这种变化也彰显了法院以及时代的缩影,得益于这种改变,法院办案效率不断提高,让公平正义“跑”得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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