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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凤梨、看牛蛙、赏美景!快来和检察官一起体验美丽乡村“三部曲”
时间:2021-03-29 09:48来源:福建长安网责任编辑:尹广乐

“前段时间,祥谦镇小村子一块被损毁的田地复垦,刚刚通过验收,恢复了昔日的绿意。”3月18日,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检察院检察官赵福璋接受记者采访时,话语间满是欣喜。

福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时贵、副检察长余深画一行现场了解乌龙江搅拌站整改情况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近年来,福州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投身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奏响乡村振兴“三部曲”。

“新合同在手,我的心里有底了”

福清市目前共有台商独资、融台合资企业51家,主要涉及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业休闲观光等行业,总投资达33.98亿元。

辖区内墩头村是石竹山东漳水库、南少林寺等著名景区的必经之路,开春天气晴好,游客络绎不绝,刘先生从台湾引进的招牌“金钻凤梨”供不应求,好在观光农场扩产后,可供游客们采摘尽兴。

承办检察官了解纠纷情况

然而,刘先生的扩产之路并不顺遂。2020年初,刘先生正欲开工扩产,却发现原本自己租下的一快地竟变成了私人屠宰场。多方调解未果,刘先生向台湾农民创业园涉台巡回检察室反映遇到的土地纠纷问题。次日,福清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钟绍杭便带队前往涉事地块了解情况。

“涉事地块达11.5亩,涉及的村民有十几户,其中一户认为自己虽然承诺租地,但合同中没有体现是哪一块。”台农将台湾先进的现代农业技术带到了福清,助力当地农业现代化发展,钟绍杭将十几户村民召集起来进行释法说理,阐明该地块的投入使用能带动当地农业发展及经济发展。

一番沟通后,村民们达成共识,重新与刘先生签订租地合同,明确四至范围,确保地块位置明确、界限分明。同时,检察官还对刘先生及村民们进行了普法教育,如何正确签订合同,依法保障自己合法权益。

“检察机关帮了我的大忙,新合同在手,我的心里有底了。”刘先生告诉记者,11.5亩地目前已投入1000余万元。在刘先生这打工的村民有二三十人,大都是六十岁左右的空巢老人,

刘先生从台湾引进的招牌“金钻凤梨”长势喜人

“老人在我们这干干农活一天过去了,比在家里一个人闷着开心,每个月有两三千元的工资,小日子也是挺滋润的。”

2014年8月,福清市检察院便在当地台湾农民创业园设立涉台巡回检察室,目前共办理涉台案件24件80人,为台农台商举报、申诉设立专门通道的同时,积极向台农台商宣传大陆的政策法规,提供多方位司法服务。

16.7亩耕地复耕,他们如释重负

仓廪实,天下安。耕地是关系十几亿人吃饭的大事,耕地红线必须坚守。

非法占用长达10年的耕地重焕生机

历时近一年光景,眼前曾被非法占用长达10年的耕地已恢复原状,检察官如释重负,这16.7亩的土地终于重焕生机。

在2015年,该地块耕地种植条件却遭到严重毁坏。福建省某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固化土地并建成七座建筑物及一座沥青搅拌设备。

闽侯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赵福璋前往现场调查核实情况,看到被毁损的田地,心情凝重。

检察官现场调查核实

赵福璋与多部门现场勘察、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为早日恢复耕地的种植功能,该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督促当事人及时消除非法占用的状态。

钢构厂房等违法建筑被拆除,土地初步平整和恢复,耕地的禁锢被破除,林某缴纳50余万元“生态修复金”也已投入福山福水检察蓝生态修复示范园进行生态修复。

在多方努力下,2020年7月13日,林某已完成涉案地块16.7亩耕地复土。2021年1月21日,复垦项目正式通过验收。耕地复耕了!

永泰县自然风光秀丽,空气清新,被称为福州的后花园。2019年11月,河道专员向永泰县检察院反映,永泰县梧桐镇4家牛蛙养殖场(户)租用农田、油茶山、荒田养殖牛蛙,破坏周边生态环境。

永泰县检察院与县河长制办共同对全县牛蛙养殖情况进行专项调查

污水排入附近溪流,恶臭阵阵;牛蛙死体随意丢弃田间地头,致使周边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2020年3月,永泰县检察院检察官对永泰县内多个乡镇进行走访时,发现永泰县内多家养殖场(户)租用农田,在户外高密度圈养牛蛙(均为无证养殖),导致耕地资源流失。

永泰县检察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共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及所在乡镇政府发出7份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限期依法履职,摸排调查辖区内牛蛙养殖场(户)资质,积极整治不规范养殖及养殖过程中的污染环境行为。

2020年9月,永泰县人民政府发出《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牛蛙、红虫等无证养殖的通告》,对已有养殖场在2020年12月31日前自行退养,全面拆除清理养殖设施。

经该院跟踪回访,已排查的10家养殖场全部清场并陆续恢复土地原貌,逐步清除污染,复耕复种,全县生态环境改善,获当地村民交口称赞。

严打环境犯罪,45000尾鱼苗安家

美好生活环境是百姓对幸福生活追求的重要内容,守护乡村生态打造宜居幸福乡村,显得尤为重要。

初冬的罗源湾畔苇草摇曳,一群卷羽鹈鹕正在嬉戏玩闹,不少村民驻足观看,优哉游哉。

“卷羽鹈鹕已经连续几年都来这里过冬,数量逐年增多,这和我们罗源湾海域环境得到改善有极大关系。”市人大代表王在文对罗源县近年来环境的改善感到欣喜。

将生态修复机制推广运用到海洋、河流等领域,罗源县检察院近年来不断探索多样化科学保护手段,丰富修复方式。

增殖放流

2020年,在办理3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审查过程中,该院教育引导犯罪嫌疑人自愿承担修复义务,结合罗源湾鱼类资源和种类情况,制定了科学可行的增殖放流方案,共有45000尾鱼苗安家罗源湾。

2020年以来,该院累计向林业部门发出检察意见书3件,督促执行罚款61万余元,督促立案查处非法取土行为2起,移送犯罪线索1件2人,并联合开展涉林执法活动监督检查2次,加大林业生态环境案件查处力度,督促补植复绿林地面积58.3亩。

闽清县地处福州市西北部、闽江中下游,作为省级生态县,闽清域内有“名山林海、碧水温泉”等丰富的自然资源。

检察官就一起非法排污案到罗源湾畔进行调查核实

“刑、民、公”全链条呵护一方水环境。“一江五溪”和143条小流域遍布闽清全境,闽清县检察院聚焦危险废物排放、饮用水源水质保护等重点领域,探索推行“检察职能+”,综合运用“刑事检察+民行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不断加大对水环境的保护力度。

2020年8月,闽清县检察院在与县“河长办”联合巡河时发现,县内“一江五溪”流域的部分河段存在侵占河道临搭种植、养殖鸡鸭、堆放废品、河水污染、涉河违建、盗采河砂等问题。针对以上情况,闽清县检察院向各乡镇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共计16份。

各乡镇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落实整改。拆除河岸违建建筑、按时打捞漂浮物、对乡镇内河道全面排查,村民们发现河道变干净整洁了。

如今,在闽清县大地上,一幅生态绿色文明、宜居宜业宜游宜美的欣荣图景徐徐展开,生态绿成为闽清县新农村亮丽的发展底色。(记者周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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