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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为6万余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乡村振兴背后的司法力量有多强大?
时间:2022-06-15 12:05来源:福建法治报责任编辑:朱立

法治建设,根在基层。如何推动法治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近年来,福建省司法厅主动服务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立足职能,以法治引领和保障乡村振兴的“五大举措”,助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新成效。

总体布局再谋划,找准找实发展定位

福建省司法厅将乡村民主法治建设纳入全面依法治省总体布局,列入法治福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和“八五”普法等一系列重要规划及实施方案的重点内容,夯实法治建设基层基础。


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开展法治乡村建设专题调研,2020年9月出台《福建省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全省实际提出37条具体措施,明确法治乡村建设“任务书”和“时间表”。

涉农立法再深化,惠农政策更有保障

福建省司法厅制订《福建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把近年来全省行之有效的乡村振兴政策法定化。


推动将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合法权益、完善乡村依法治理等涉农领域立法项目纳入省政府立法计划,制定或修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慈善事业促进办法等法规规章17件,推进法治惠农、助农、兴农。

执法体制再完善,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福建省司法厅积极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将基层迫切需要的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477项行政处罚权赋予乡镇(街道)行使。

强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将清单体系延伸至县、乡,严格涉农基层行政执法责任。


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开展林业、市场监管等涉农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件评查,组织3万余名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考试,提高基层行政执法水平。

乡村治理再发力,法治强省氛围浓厚

截至目前,全省建成法治文化公园(广场)266个、法治长廊1.68万个,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5.8万名。福建省司法厅组织2.3万名“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深入农村开展“蒲公英在八闽”系列法治宣传活动。


部署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五月主题宣传月系列活动,举办“民法典进农村蒲公英在行动”专题活动。龙岩上杭“共和国红色法源”展览馆获评第三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全省累计创建109个国家级、77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与此同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国率先规范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推选产生程序,每年排查化解涉农领域矛盾纠纷5万余件,为维护乡村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服务体系再优化,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今年以来,福建省司法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新时代福建“148”品牌创建活动,建成86个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05个乡镇(街道)法律服务站、8122个村(居)法律服务联系点。


近年来,建成福建法网,开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建立法律援助申请“全域通办”等工作机制。“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全省1.7万个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获评福建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

2018年以来,累计接听解答群众法律咨询43.26万件,为6万余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免收法律服务费2.3亿元、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9.64亿元,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受到国务院治欠办表彰。(蔡越华 何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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