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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呼即应、一背就走!“背包”法官脚上沾点土,百姓心里不添堵
时间:2024-09-20 08:43来源:福建长安网责任编辑:李鸽

“苏区干部好作风,自带干粮去办公。日着草鞋干革命,夜走山路访贫农。”作为全国21个原中央苏区县之一,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流传着这样一首脍炙人口的歌谣,其传颂的就是当年苏区包括司法干部在内的党员干部,脚穿草鞋、夜挑灯笼,深入群众、排忧解难,为人民服务的本色。

传承是最好的纪念,担当是最好的传承。

如今的田间地头、房前屋后,随处可见泰宁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背着背包、带着国徽,他们一呼即应、一背就走,深入景区、林区和库区,及时出现在老百姓家门口,用耐心打磨真诚语言,用柔情化解疑难纠纷,用“法官脚上沾点土,百姓心里不添堵”的行动,传递着人民法院为人民的浓浓司法温情。


忆往昔:公平和谐进景区

坐落于以丹霞地貌景观为主的大金湖地质公园内的金湖法庭,是全省旅游法庭之一。

“过去,对于涉旅纠纷,游客很少采取报警或起诉的方式解决问题。一是因为标的额太小,无需大费周章;二是突发性强、时效性高,有些游客也许当天就要启程离开。可若是不了了之,小疙瘩也会在游客心里不断滋生发芽,进而对当地旅游业产生一定影响。”如何方便快捷地化解矛盾,成为时任金湖法庭庭长的李代全心中的“头等大事”。


金湖法庭法官在调解涉旅纠纷

为解决上述弊端,金湖法庭在依托“车载法庭”流动便民的基础上,将调解和开庭需要用到的物品以大化小、由全减精到背包大小,轻装上阵为景区游客提供法律服务,引导游客依法维权,为游客纾困解难。

2019年,“背包法庭”便应时而生。一个法槌、几个桌牌、一份纸笔、一张便民联系小卡、一台笔记本电脑、一个便携式打印机……将这些装入背包后,李代全深吸一口气,开始了自“背包法庭”成立以来调解的第一起纠纷。


“背包法官”来到上清溪景区,向排工和游客们宣传法律知识

这是一起侵权责任纠纷。一名游客在游船上拍照时,手机被另一名游客不小心碰落,屏幕损坏,双方因赔偿事宜争执不下。导游刘大姐不知如何是好时,突然想起几天前法官送到自家店铺门口的普法宣传单和便民联系卡。怀着忐忑的心情,她拨通了电话,联系上金湖法庭的法官。

“李法官很快就来到我们游船上,第一时间安抚游客的情绪,随后从法理、情理、事理的角度为游客释法解惑。最终,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提起当年的经历,刘大姐眼里仍带着光亮,“从那以后我就明白,有背着背包的法官出现,公平正义也就来到身边了。”

看今朝:善作善成奏和音

“如今,这种较为快速解决旅游纠纷而设立的‘背包法庭’已不局限于旅游景区,同样适用于辖区较为偏远的乡镇村落。不仅如此,法院以金湖法庭为中心,设立5个‘背包’法庭服务站、6个法官工作室和2个巡回审判点,提供立案、送达、调解、开庭、接访等便民举措,打造半小时司法服务圈。”泰宁法院金湖法庭现任庭长伊泽栋说。

7月10日7时30分,“背包法庭”法官出发前往下渠镇大坑村参与林权纠纷调解。在近半小时的路程里,受邀的调解员——泰宁法院生态庭庭长马欢欢介绍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同村不同组的村民因一片“杨梅山”山场的所有权和管护权产生纠纷,双方僵持不下,矛盾逐渐激化,多次调解无果的村委会和镇综治中心遂向泰宁法院“背包法庭”寻求帮助。


“背包法庭”法官在下渠镇大坑村调解林权纠纷

8时10分,参与调解的村民代表陆续到场,在马欢欢和镇政法委员、武装部部长温能斌的主持下围着圆桌而坐。

待双方代表情绪稳定后,马欢欢就山场的法律归属权进行详细说明,并和林业站工作人员确定山场的实际大小。经过耐心释法说理,双方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协商解决纠纷:林业站应按照林权登记情况依法发放相应的采伐许可证;双方因“杉树坑垅”山场产生的争议问题,由于涉及另一村小组,需要三方协商解决。


将“法”背到群众身边

“如果从法律层面出发,这个案件是很好判定的,哪个组拥有山场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使用权,山场就属于谁。”马欢欢说,“但之所以选择诉前化解,是想着调解不等于判决,我们应该站在群众角度看待问题,善当‘指挥家’,多用‘婆婆嘴’,把群众工作的‘杂音’化为‘和音’。”

自“背包法庭”成立以来,泰宁法院诉前调解纠纷2963件,泰宁县万人成讼率下降4.99%,无进京访和群体上访案件,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守初心:不求所在求所为

从2019年的落地生根,到2024年的化木成林,已经走过5个年头的“背包法庭”不断被注入新的内涵:由法庭的审判方式一跃而成全院的工作模式,全院的工作模式升级为全市的司法特色品牌。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八督导组更是高度评价这一做法,称之为“有特色、接地气,是新时代的马锡五审判方式”。

究其原因,离不开全院上下“拧成一股绳”,秉持着“哪里有矛盾纠纷,就把法庭‘背’到哪里”的理念,采取固定或巡回流动的方式,随时在群众的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做到“简便实用、灵活机动”。


调解一起散养牛羊纠纷,法官细致勘查现场了解情况

2022年5月,已有14年党龄的金湖法庭庭长伊泽栋远赴距县城60公里左右的泰宁县大龙乡某村,化解一起散养牛羊纠纷。伊泽栋细致勘查纠纷现场了解情况,向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法说理,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避免了邻里之间对簿公堂、和气伤尽的局面。

2023年7月,已有近5年党龄的法官助理张建文和法官杨香梅多次到群众家中,将应诉材料和判决书送到七旬老人手中,就其子已逝、房贷无人可还的情况,围绕“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等法律知识展开讲解,并宣读判决书的主要内容。


“背包法官”将调解室“搬”到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家中,调解一起金融借贷合同纠纷案

不久前,已有15年党龄的“背包法官”江晓芳将调解室“搬”到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家中,调解一起金融借贷合同纠纷案。调解过程中,江晓芳仔细倾听当事人的困难与诉求,向其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法规,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分12期履行的调解方案。

不求所在,但求所为。2023年,泰宁法院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66.84%,居全省法院第1名;一审服判息诉率95.73%,居全市法院第1名、全省法院第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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