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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的未检工作做得怎样?面对现场询问,他们答出责任担当!
时间:2025-11-11 09:56来源:福建检察责任编辑: 安羽

这是一次直奔主题、开门见山的现场询问。

日前,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听取和审议福建省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情况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侯建军作应询发言,询问、应询情况进行了全程网络图文直播。

“如何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能否给罪错未成年人一个机会,为其回归社会铺平道路?”“孩子被人欺凌,怎样早发现、早处置?”……在专题询问过程中,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委员、省人大代表、网友代表围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热点难点问题逐一提问,询问议题覆盖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多重维度和关键环节。

福建省检察院和省法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卫健委等单位负责人到会回答询问,既梳理介绍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进展和成效,也阐述协同履职促进“六大保护”形成的合力,并直面存在的短板不足,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举措。

亮点何来?源自理念与机制

福建省检察机关是全国首批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单位,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起步早、品牌多。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游美萍率先提问:“福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哪些突出成效和亮点?”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持续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断深化发展。”对履职成效,侯建军从做优未检工作的理念、机制、格局等方面进行概括总结。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在司法办案中全面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和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双向保护等理念,既依法惩治各类涉未成年人犯罪,又依法监督未成年人保护执法司法活动,参与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

——在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机制上,坚持依法督促而非替代履职,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探索建立“督促监护令”“春蕾安全员”等机制在全国、全省推广。


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为困境未成年人开展司法救助

——在打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特色品牌上,健全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全面保护工作模式,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着力打造省域未检工作品牌“未检闽e站”,指导和创建漳州“水仙花”、泉州“刺桐花”、三明“麒麟未士”等未检工作品牌,建立横向融通、上下联动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格局。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引发社会关注。“下一步,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上,还需要从哪些方面完善和提升?”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丁文清接着问。


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父亲专程来到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向检察官送来一面锦旗

“这个问题很重要,特别是在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的大背景下,未成年人犯罪呈‘反向增长’的态势,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更要把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作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点。”侯建军在分析全省未成年人犯罪呈现的新特点后表示,要在办案中落实“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大的严重犯罪,依法惩治追诉;对轻微犯罪和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依法从宽处理的,要避免“一放了之”,加强跟踪帮教,最大限度进行教育挽救、防止再犯。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前伸后延做好源头预防,标本兼治推动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上升趋势。

如何保护?融合履职形成合力

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办的是孩子的人生,关乎背后家庭的幸福安宁。“在办案中如何更好地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马必钢问道。

“我们始终坚持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指导,持续推进少年审判专业化建设,努力构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体系。”福建省高级法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欧岩峰回应:法院推行“三合一”综合审判模式,将涉未成年人民事、刑事、行政案件集中由专门团队审理,让涉未成年人案件的裁判尺度更加统一,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更加到位。同时,强化协同联动,推动司法保护与“六大保护”融通,深化判后帮扶,构建社会化治理体系,以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守护未成年人的美好未来。


8月12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泉州市鲤城区调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司法实践中,一些涉未成年人案件,往往与抚养、监护、教育等民事、行政合法权益保障息息相关,有的还涉及公共利益保护。”福建省检察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施忠华表示,检察机关通过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坚持“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办案模式,综合运用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令、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多元化保护措施,形成全流程保护体系。“检察机关将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持续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以法治力量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福建省人大代表卢灵在专题询问会现场提问

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往往会因为冲动误入歧途,如果他们一犯了错就被“标签化”,再重返校园或就业回归社会时就会遇到重重障碍。因此,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依法封存,避免其“标签难撕”造成“失足再失业”,意义重大,是综合司法保护的重要内容。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天明在参与调研中发现,这项制度在落实过程中还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影响涉案未成年人升学、就业、出境等。他向福建省公安厅和省检察院发问,了解下一步如何加强对这项制度的落实。


宁德市检察院推动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共同开展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专项工作

“福建省公安机关已对历年已办结、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记录全部封存,做到‘应封尽封’,帮助他们‘无痕’回归社会,最大限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福建省公安厅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厅长王锡章表示,公安部门已规范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查询路径,避免多头查询、标准不一。下一步,将升级“闽政通”相关功能,增加线上复查申请功能,进一步便利群众。

施忠华应询回答道,检察机关将持续推动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尽封”,完善不起诉决定相关记录的封存操作规程,实现过程性文书与电子数据全面、同步封存。同时,联合公安等部门建设全省统一的封存管理平台,推动信息实时联动、同步更新,防止泄露。对办案机关封存不到位的情况,将加强监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何以解忧?让环境安宁、家长安心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离不开和谐安宁的社会环境,让侵害者和受侵害的未成年人线索早发现、早处置,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和防范校园欺凌是关键环节,已成为近年来社会关注、家长关切的热点话题。

十分关注强制报告制度的福建省人大代表卢灵认为,实践中还是存在一些应报未报的情况,影响了制度效能的充分发挥。她向省教育厅和省卫健委发问:“应当如何发挥职能作用,推动该项制度在学校、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落实?”


宁德市古田县检察院举行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检察建议宣告送达会

“省教育厅要求学校教职工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时,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对此,陈洪尧表示,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须落实重要岗位值班制度,事故信息须逐级上报,每级上报间隔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加强信息协调联动,第一时间采取应急联动措施,确保主动配合、快速响应,准确调查情况、高效应急处置。

福建省卫健委主任杨闽红用数据作答:2024年,福建省医疗卫生机构报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数量比2022年增加1.7倍。他表示,卫健部门将加强督导检查,将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作为依法执业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不报告、迟报、漏报、瞒报的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为助力校园织密保护网,漳州市检察院向学校赠送强制报告宣传牌

就在专题询问进行网络图文直播中,一个网名为“小蕾”的网友提出了许多家长关心的问题:“作为一个妈妈,每次看到媒体上那些校园欺凌的报道,总会担心发生在我们身上。一些欺凌行为甚至从线下延伸到线上,对被欺凌的小孩和家庭造成更大范围的不良影响。我想问问,如何采取措施,让更多发生在隐蔽角落的校园欺凌早点被发现、早点被处理?”

针对这一问题,陈洪尧坦言,福建省教育厅已进一步明确校园欺凌的界定与处置程序,要求各校畅通举报渠道,并加强在班级、宿舍、厕所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对监控死角重点排查,确保问题得到即时处置。


石狮市检察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2025年“青春成长法护航——预防校园欺凌”法治宣传活动

“公安部门已选派警力在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将工作前移。”王锡章表示,对所有校园欺凌警情做到即受理、即出警,并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或矫治教育;对情节恶劣、传播广泛的校园欺凌行为,将依法从严惩处。

“全省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教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坚决惩治性质恶劣的校园欺凌案件。”施忠华表示,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校园欺凌者,将通过联合训诫、送入专门学校等方式依法矫治,让其付出应有代价。


漳州市漳浦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与监护人交流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情况

专题询问持续了1个多小时,在一问一答中,回应了群众关切,提出了明确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对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工作,既是一次有力的监督,也是一次深入的研讨,更是一次法治力量的凝聚。

专题询问,始于问,但不止于答。“我们将吸纳大家提出的问题,结合省人大监察司法‘两委’对未检工作的调研报告和本次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尽快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落实措施。”侯建军说。


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

福建省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与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聚合发力,更好以检察履职促进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水平,共同绘就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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