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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用法治的阳光照暖企业的寒冬
时间:2020-04-01 16:08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责任编辑:高杨清

近期,随着疫情形势呈现出积极向好的趋势,赣鄱大地迎来春暖花开,企业也陆续按下复工复产“快进键”。如何才能夺取疫情防控和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双胜利,成为战“疫”之后的又一次大考。

江西省委政法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等作用,全省政法各部门以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为切入点,多措并举助推企业复工复产“提档加速”,营造优质的法治营商环境。

硬核支撑让企业“放心”

机器轰鸣生产忙、田野阡陌春耕乐、车间生产不停歇.....一首生机勃勃的复工复产“进行曲”正在吉安市青原区值夏镇奏响。截至目前,值夏镇吉盈电子厂、德志服装厂、裕丰米厂等一批镇直企业相继开工,复工率达98.6%。

自辖区企业复工复产以来,值夏派出所按照“不漏一企、不漏一人”的原则,严守人口第一道防线,坚持问需于企,通过上门走访、电话了解等方式,主动对接企业负责人,全方位、全覆盖排摸辖区企业及员工基本状况,详细了解企业复工进度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协助政府部门一同积极向企业宣传有关援企稳岗等相关政策,为推进经济社会快速恢复“警”上添花。

这是江西公安机关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硬核支撑”的一个缩影。江西公安机关以警企共建为载体,积极拓展警企互动形式,不断强化警企共建活动的深度、广度和力度,帮助企业度过寒冬。

此外,江西公安机关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组织民警深入企业上门走访,了解掌握实际困难,对复工复产企业员工因社区(村组)封闭管理发生的矛盾纠纷,依法快速出警化解,并强化工业园区、集中复产区和企业周边巡逻防控,保障企业有序复工生产。

一手护航复工复产,一手打击违法犯罪。江西公安机关全警动员、全力以赴,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持续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3月4日,新余市警方接到群众报警:位于该市渝水区仙来办维也纳酒店附近的临街店面被撬,店内物品被盗。民警立即前往案发现场调查,发现有3家店面的玻璃门被石头砸碎或门把手被强行掰断,店铺内的电脑、烟酒等物品被盗。

该系列盗窃店面案发生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也是复工复产的推进时期,对周边商户的正常经营造成不良影响。警方立即成立专案小组,经过3天3夜的全天候蹲守,终于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并追回被盗的财物。

“虽然民警戴着口罩认不清是谁,但我打心底感谢你们!”3月16日上午,新余市民谢女士拿着一面印有“人民警察为人民破案神速显神威”的锦旗走进辖区派出所,感谢民警为其追回店内被盗的物品。

精准服务让企业“舒心”

“我们公司租用的是村集体所有的店面,在疫情这种特殊情况下,村里不同意减免店面租金,怎么办?”2月21日,南昌市某房产中介公司负责人向律师微信群发出求助。

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芷琦看到后,立即进行了专业解答:根据江西省《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举措的通知》的规定,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的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租金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面对对方的疑惑,方芷琦继续解释说,本次疫情对企业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而产生损失,属于非双方过错的不可抗力因素引发的。按照2003年非典期间的一些司法案例,承租方受疫情影响要求减少部分租金的,很多法院是支持的。因此,虽然村集体所有的房产并不在政策要求必须减免的范畴,但可援引非典期间的司法案例,与村集体进行友好协商,争取部分减免,减少经营损失。

这是江西组建法律服务团“一对一”服务受疫情影响企业的一个小小案例。为助力企业依法有序复工复产,努力降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江西司法行政系统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加大法律服务保障力度,为企业平稳有序恢复生产保驾护航。

3月2日19时30分,一场网络直播课吸引了九江市濂溪区部分中小企业的企业家和管理人员。原来,当地司法局组织区政府法律顾问在线上直播,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合同风险防范和争议进行讲解和解答,让辖区企业家足不出户就能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难题找到法律解决途径。

九江市濂溪区生态工业园鸿申水暖有限公司涂总经理表示:“这堂讲座就像一场‘及时雨’,解答了我很多困惑,现在心里踏实多了。”

据了解,为开展线上法律服务,江西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每天9时到17时有专人值守,中午不休息、周末不打烊。全省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24小时保持通畅,及时回复群众法律咨询,办理网上申请事项。

今年2月至3月初,江西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共回复和办理群众有关法律诉求5000余件,其中涉及疫情防控的强制隔离、封路、消毒、租赁、返工等引发的法律问题340余件。

温情执法让企业“暖心”

3月2日,伴随着调解协议的签订,一起涉案标的额高达1亿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在景德镇中院等合力推动下,得以成功调解。

早在2011年,某银行借款1亿元给景德镇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用于无公害生猪养殖及肉制品加工生产基地建设。合同履行过程中,银行要求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前还款。协商未果后,银行将该案诉至法院。后受非洲猪瘟及新冠肺炎疫情的双重影响,该农业公司生产经营出现困难,无力还款,影响到了景德镇全市的猪肉供应。

为保障群众基本民生供应,景德镇中院积极奔走各方,耐心辨法析理,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协调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

资金是企业运行的血液,能否正常循环流通,决定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江西法院依法审慎开展执行工作,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谨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为其纾困复产提供司法助力。上饶、萍乡等地法院对于涉诉的疫情防控医疗公司或生产企业,灵活采取暂缓财产查控、中止执行和信用修复等措施,依法助其恢复生产抗击疫情;宜春法院对因疫情防控征用的涉诉企业,积极促成执行和解,保障疫情防控顺利开展。

江西各级检察机关则与民营企业建立挂点服务关系,由检察长直接担任“复工专员”,详细了解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困难、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受到企业普遍“点赞”。

与此同时,江西检察机关坚持在“平等保护”上下功夫,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民营企业因疫情等原因引发的经济纠纷,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对疫情防控用品供应、生活物资保障的企业经营者或者技术骨干等人员涉嫌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犯罪,符合适用条件的,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涉嫌犯罪的,审慎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鹰潭市余江区某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化肥生产的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余某拖欠30余名务工人员薪资80余万元。余江区检察院依法受理审查案件后,对其进行法治教育,组织工业园区代表、务工人员代表、企业代表、犯罪嫌疑人家属进行座谈,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落实薪资支付方案计划。

目前,余某家属已给付务工人员被欠薪资30万元,剩余欠款将在5月底之前给付到位。该院依法对余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企业已恢复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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