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自2018年1月1日就有《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但明知私自售卖烟花爆竹是违法,仍有人铤而走险。
小区微信群成了“赚钱”工具
山东济南一名女子借用小区业主组建的微信群售卖烟花爆竹。
1月18日,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唐冶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在辖区某小区内有人非法售卖烟花爆竹。
“在获得线索后,我们立即对小区进行了走访调查,通过分析研判,确定一名女性业主存在非法售卖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唐冶派出所副所长田玉宝告诉记者,经过进一步调查,他们于18日在该女子家中将其抓获,并当场查获近20种烟花爆竹。
通过审讯,违法行为人孙某供述,2021年12月份她花费2000余元购置了烟花爆竹,之后在明知禁止非法买卖烟花爆竹的情况下,孙某利用小区业主自建的美食微信群对外售卖烟花爆竹,期间非法获利数百元。
目前,违法行为人孙某已被历城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
炫酷“炫”到派出所
近日,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兴隆派出所民警在刷某短视频平台时,发现有人发布燃放烟花爆竹的视频。
民警对此场景非常熟悉,像是在辖区一个单位的门口。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和走访调查,民警锁定违法行为人为两男一女,将他们传唤到派出所。
3人为了庆祝跨年,在网上购买烟花爆竹燃放,并拍摄了短视频上传抖音平台炫耀,没想到被民警发现。
根据《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民警对3名违法行为人分别处以罚款200元、500元、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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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广大市民,
如发现有非法运输、储存、销售
或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可以拨打12345或110报警电话举报,
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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