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潍坊安丘法院凌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在法庭的主持下当场履行了返还义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王某从家住青州市的马某处购买生姜100吨,双方签订了《生姜购销合同》,对购买生姜的金额、质量等作出约定。合同签订后,王某预付了定金20万元。后王某到马某处拖运生姜时,双方因质量问题产生争议,原定拖运的五车生姜仍有一车未过付,王某的26个货架也被马某扣留,王某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李梅第一时间了解基本案情并对相关证据进行审查,考虑到涉案标的物为生鲜易腐商品,价格随市场行情波动较大,且涉案货物已另行处理,事实不易查清。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李梅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
调解过程中,原告王某认为马某的大姜出现质量问题,要求返还部分货款。被告马某却表示,王某来拉货时自己同意降低出售价格,但双方说好降价后货物全包,王某却在装载过程中剔除60箱大姜,给自身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调解多次陷入僵局。为了尽快解决纠纷,李梅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从法律角度、长期合作等方面耐心的做双方工作,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经过李梅的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各让一步,达成了调解协议。
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调解完成后,李梅又赶往青州,现场清点了被扣货架的数量。在法官的见证下,被告马某当场将货架交付给王某,并退还王某货款18000元,该起纠纷得以顺利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