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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法院解锁“诉前调解+赋强公证”多元解纷新模式
时间:2024-12-12 14:31来源:山东长安网 大众政法大平台责任编辑: 李鸽

近日,一起案涉8.25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在临沭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本起纠纷的快速、和谐化解,得益于“诉前调解+赋强公证”多元解纷模式。

今年6月,某工艺品公司从某建材公司购买375方混凝土,后该工艺品公司未按时支付货款,建材公司将其诉至法院,要求支付8.25万元货款。

收到立案材料后,立案庭工作人员发现案件事实清楚、款项数额明确,能不能和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临沭法院将案件委派给人民调解员王静进行调解。

调解中,双方对于欠款事实及货款数额均无异议。工艺品公司表示因资金周转困难,希望分期付款,并且出于公司信誉考量,不愿出现涉诉信息,成为案件被告;而建材公司则委婉表达了对工艺品公司信誉的担心,想得到更好的权利保障。眼看调解陷入两难局面,王静适时向双方提出了“赋强公证”解纷方案,既能解决建材公司的担心,保障其合法权益;又能减轻工艺品公司诉累,避免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影响其社会评价,这一方案得到双方认可。

调解员王静立即着手制定分期还款方案,约定分两期支付,2025年1月1日前支付4.25万元,1月29日前支付4万元,如逾期,申请人可就剩余全部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此为基础顺利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为保障和解协议如约履行,双方共同委托临沭县公证处的公证员办理了“赋强公证”,将和解协议赋予了强制执行效力,一旦被申请人不按协议履行,申请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了解,“赋强公证”是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简称,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债权人、债务人以及担保人的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债权文书通过公证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并使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违约债务可不经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法实现债权的公证活动。

临沭法院与县公证处经过多次对接,最终对“赋强公证”推动多元解纷工作形成“诉前调解+赋强公证”工作机制,即公证处派驻工作人员常驻法院,对调解成功案件第一时间“赋强公证”。公证员就公证的意义、公证案件类型、收费等专业知识对调解员进行两次培训。该机制运行以来已有10余起案件化解在诉前并赋强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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