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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昌乐县检察院“三项机制”助力农民工破解维权难题
时间:2024-12-30 16:19来源:山东长安网 大众政法大平台责任编辑: 陈言

山东昌乐县检察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建立诉前、诉中、诉后全方位保障的支持起诉新机制,综合运用诉前调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检察建议等多种手段助力农民工讨薪,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已成功为15名农民工追回薪资20余万元。


建立“诉前调解+支持起诉”工作机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昌乐县检察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办理农民工支持起诉案件过程中,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的,深化释法说理和心理疏导成效,力争把矛盾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当地。通过组织公开听证,保障当事人双方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实现案件纠纷实质性化解。

办理的徐某某、郑某某等六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在了解到包工头已经携款潜逃,建筑商和承包商均拒绝垫付劳动报酬的情况后,昌乐县检察院协调劳动监察部门,组织双方当事人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加强释法说理,促使双方达成诉前和解,最终建筑商与承包商同意共同垫付6名农民工的工资。

建立“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工作机制为农民工维权纾困

昌乐县检察院探索并实现支持起诉和司法救助“双管齐下”,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中家庭困难的当事人纳入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范围,积极引导农民工申请司法救助,形成“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的全流程办案机制。

办理的张某某、石某某等四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考虑到张某某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告知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为张某某申请到司法救助金一万元。同时,基于此类案件当事人在经济上的特殊性,昌乐县检察院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帮助当事人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等,用心用情为农民工纾困解难,传递司法温情。

建立“支持起诉+诉讼监督”工作机制为农民工维权纾困

昌乐县检察院积极发挥“四大检察”融合作用,强化检察监督职能,民事检察部门主动加强与刑检、控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增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刑事检察在推动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上的合力。

针对农民工讨薪案件线索,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依法惩治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针对法院判决支付农民工工资未及时履行的,支持农民工申请强制执行,督促法院执行部门加大执行力度。另外,昌乐县检察院为更好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县总工会会签《关于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同推进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通过定期开展联系会议、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共同维护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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