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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前民警妈妈未寄出的与女儿书,成为她一生的指引......
时间:2021-05-11 09:48来源:河南日报责任编辑:徐琢

家书原件受访者供图

“女儿别父母,上学在省城……交友要选择,绝不交刁朋;外出要结伴,女友须同行;过往车辆多,安全钟长鸣……”母亲节前夕,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金祥爱心幼儿园园长马丽拿出母亲写给她的家书,轻声朗读。

信纸已泛黄,字迹却清晰。读着读着,马丽的眼眶不觉湿润了。这封家书,是30年前母亲写给她的,题为《为女儿17岁生日而作》。如今,家书中的“女儿”47岁,“母亲”郑贺平已牺牲多年。

郑贺平生前是河南省沈丘县公安局副局长,曾多次荣立个人二、三等功,2000年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2001年10月28日,在去省公安厅汇报工作途中突遇车祸,不幸以身殉职,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记忆里,母亲一直很忙。“母亲从没为我过过生日,一忙就忘了。”马丽回忆说,“母亲很严格,经常教育我要独立自主,重视学业。15岁那年,我考上郑州幼师时,她特别高兴,破天荒请假送我去上学。”

在郑州求学3年,由于当时通信工具并不普及,相隔数百里的母女俩全靠写信交流。母亲前后给她写了十几封信,多是叮嘱她好好学习、锻炼身体、团结同学的,现都被马丽收藏了起来。

马丽说,30年前母亲写的这封家书当时并未寄出,是在整理她的遗物时发现的,“那一刻我的眼泪马上涌了出来,纵使工作再忙,她心里也一直惦记着我。”对于这封并未寄出的家书,马丽揣测,可能是她17岁生日当天,母亲值班时,趁闲暇写成的。

“母亲生前廉洁奉公,没留下什么物质财富,但这些书信是宝贵的精神财富。家书中母亲叮嘱我要‘吃的求饱暖,切戒奢靡风’。现在我的女儿快20岁了,我一直拿这句话来教育她,现在她也保持着勤俭节约、不攀比的好习惯,我的弟弟也成为一名公安干警。”马丽欣慰地说。

“吾女长知识,学习须用功;少小不努力,老大徒悲声;在校尊师长,同学姐妹情;取长补己短,大器亦早成;满腹嘱咐话,一时写不清……”手捧家书,马丽再次轻声诵读。她计划在母亲节这天带着女儿,买一束鲜花放在母亲遗像前,并给女儿讲讲姥姥的那些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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