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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要再婚,孩子却被前夫藏了起来,看这个法院工作室如何妙解纠纷
时间:2022-08-03 14:58来源:武汉江汉法院责任编辑:余晖杨

夫妻离婚后,儿子随母亲一起生活。眼见前妻再婚,孩子的父亲不干了,不仅往前妻住处泼墨水,还把儿子藏了起来……经法院调解,中止了孩子父亲六个月的探望权,并向孩子父母发出“法定合作家长承诺书”。

这是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法言她语”家事解纷工作室今年来化解的纠纷之一。

近年来,江汉法院大力开展家事审判改革,打造“法言她语”家事解纷的“123”,致力推进“平安家庭”建设。

2年调解两千余起家事纠纷

在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审判一线,江汉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设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

在具体司法实践中,该院注重家庭财产申报制度、情感修复冷静期制度、案后回访帮扶制度、亲子教育辅导制度、亲子关系观察制度,并在庭审中引入道德规范,坚持情理法交融化解矛盾,积极发挥家事审判的裁判和救治职能。

该院充分发挥“小案大道理”作用,审理的涉残障儿童的陈某与张某离婚纠纷案、黄小某诉章某抚养费纠纷案等一系列事关价值导向和社会风气的案件,分别入选“湖北省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及“湖北法院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近2年,“法言她语”家事审判团队共审结各类家事纠纷2128件,调撤率过半,柔性司法成效显著。

“法言她语”解开家事千千结

丈夫平日工作较忙,妻子因不满丈夫长期“缺位”提出离婚。通过与双方沟通,家事调解员认为,该案夫妻双方没有明显不可调和的矛盾,妻子经调解同意暂时不离婚,但希望能够得到家事法官的帮助,唤起丈夫责任。

于是,家事调解员与承办法官共同约见夫妻二人,并采取背靠背交流、面对面沟通相结合的方式,从夫妻分工、未成年人成长等角度对丈夫进行引导、对妻子予以劝解。最终,丈夫与妻子携手回家,该案以调解和好的方式结案。

2020年,江汉法院设立“法言她语”家事调解工作室,与区妇联协同联动,大力开展简易案件诉前委派调解,探索复杂疑难家事案件“诉中委托调解”。凝聚特邀调解员、妇联维权干部、区妇联常驻心理咨询师、街道工作人员等信息优势和法官专业优势,打造“1+1>2”诉调模式,最大程度提升审判效能,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2020年底至2022年年中,“法言她语”家事调解工作室累计委托离婚纠纷、继承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抚养权纠纷等各类家事案件122件,调解成功58件,成功率达48%。

“在这里能近距离接触法官得到专业指导,感谢法官为我解答问题!”在江汉区巾帼家政示范实训基地,一名“宝妈”听完“法言她语”团队法官的民法典普法讲座后感叹。这名“宝妈”与前夫离婚并独自抚养小孩多年,前夫一直未支付抚养费,“我今天特意把离婚协议书带过来了,想请法官给我支支招。”

2021年6月,江汉法院携手江汉区妇联成立“她说法”公益普法驿站,整合家事法官、妇联干部等多重社会力量,合力打造妇女权益保护新平台,持续开展以女性、儿童为主题的公益课程。

目前,普法驿站已开展“妇女代表进法院,普法维权巾帼行”法律沙龙、庭审观摩、法官进网格、“民法典伴我一生”直播课堂等各类普法宣传活动近20场,为千余名妇女同胞提供法律服务,获得学习强国、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关注。

“零距离普法走进群众生活,切实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家庭稳定与社会和谐,是我们延伸家事审判,深入诉源治理的重要举措。”家事审判团队法官李海燕介绍。

三个“护身符”建和谐家庭群

李某不堪丈夫吴某的家暴行为,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向法官求救,法官当即审核其证据材料,第一时间作出民事裁定,支持李某提出的人身保护令请求。

2022年,江汉法院协调妇联、公安、司法局、街道社区等单位建立“快反联处”维权机制,疏通跨机构、跨部门协作堵点,依法、适时干预家庭暴力,细化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构建“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工作模式,建立申请前移、信息互通、危险评估制度,相关案件快审快结,重点做好案后追踪、心理疏导、帮扶保护,打通反家庭暴力的“最后一公里”。

2021年,在一起身患重病的女儿为追讨父亲的丧葬费起诉继母的案件中,江汉法院首次运用公证调查令帮助原告调取资料,顺利为后续审理提供了充分证据,该案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

“家事案件矛盾夹杂情感和经济问题、诉求比较复杂,多数当事人没请律师代理诉讼,带着身份证就来了,举证能力较弱,事实查明较为困难。”“法言她语”团队法官介绍。

为了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加快审结进度,弥补涉民生类案件中长期存在的举证能力不足的问题,江汉法院联合多家公证处,将公证力量纳入承担司法辅助事务、开展多元解纷的合力当中,重点为弱势群体开具免费公证调查令,弥补妇女儿童权益案件举证难。

2022年,在一起涉及抚养费纠纷案的判后回访中,江汉法院向离异的双方当事人发出全省首份“法定合作家长承诺书”,要求双方父母保持良好的合作抚养关系,共同守护孩子成长。

发出“法定合作家长承诺书”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以来,该院在妥善解决家事纠纷,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新尝试,旨在唤醒和强调父母共同抚育子女的责任,预防父母离婚对未成年人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同时,该院与妇联、共青团、学校、社区等机构对接,依靠社区家长学校、妇女儿童维权室、婚姻家庭辅导室等机构,开展“依法带娃”法律指导,推动构建多点面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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