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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500万,彭某判了!
时间:2025-02-27 09:01来源:湖北长安网责任编辑: 安羽

使用伪造的公章频频找商家签订合同,购买高档烟酒、笔记本电脑等高档商品,通过不断复制这一看似简单的骗术,在半年多时间里骗取近500万元!近日由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彭某合同诈骗一案,法院作出判决彭某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并追缴其巨额违法所得。



2023年底,宜昌市多地公安机关分别接到报警:彭某虚构某单位需要采购的事实,在各烟酒商行骗取高档白酒等商品。警方介入调查后,彭某随即投案。因涉嫌合同诈骗罪,经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警方执行逮捕。

检方介入调查后,案情逐渐浮出水面:2023年3月至11月,被告人彭某谎称其工作单位需要采购物资,并冒用单位名义,在宜昌市多地先后与20余名商户达成口头购销协议,或使用伪造的单位印章签订购销合同,多次向被害人采购高档白酒、手机、电脑等商品。

得手后,彭某将相关商品立即低价变卖,所得款项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或填补前述高价买进、低价卖出商品的资金缺口等。

在相关被骗商户催促彭某支付所欠货款时,彭某又伪造公司电子回单,谎称货款已由财务公司支付,或以单位财务预算调整、审计等为由予以拖延,造成25名被害人直接损失近500万元。

“同样的方法,屡试不爽,受害人都缺乏防范和戒备。”办案检察官介绍,为了成功诈骗,彭某采用了两种手段:一是诱之以利,他在找商家购买高档商品时,按明显偏高的价格采购,比如茅台采购价3500-3600元一瓶;二是为了让商户放心合作,以伪造的公章冒充公司采购签订合同,并多次带人到所在的单位参观。

高价“购得”相关商品后,彭某又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售给其他商户,迅速变现。随着彭某资金缺口越来越大,他的黑手伸向更多的商户和受害人。

经调查,彭某还以其在出差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受伤、需要给伤者垫付医疗费为由,以借为名骗取他人15万元。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彭某以借为名骗取他人钱款以填补掩盖前罪后果,数额巨大,该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遂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

检察官指出,利用合同形式实施诈骗是当前常见的犯罪手段之一。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在签订合同、交付财产时,需多方核实对方身份、资质及履约能力,并在履约过程中及时跟进。如遇诈骗,应保存相关证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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