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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律援助三年为群众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69.8亿元
时间:2022-01-17 11:02来源:广东司法行政微信公号责任编辑:吕娜

阿金不会忘记17岁那年,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检察机关综合他是未成年人犯罪,认罪态度好,有明确悔罪表现等情节,对他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收到消息时,他给朋友发了条信息:“我终于自由了,感觉轻松多了。”

阿金此前因涉嫌盗窃罪被抓,整日担惊受怕,现在他在工厂工作,日子过踏实了,“再也不敢做违法的事了,想好好攒钱,分期买辆车,过上更好的生活。”他说。

作为“不花钱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是国家为弱势群体密织的一张法律保护网。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以下简称“法律援助法”),使法律援助有了立法的保障,在我国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将让弱势群体的维权渠道更畅通,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图为深圳一名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员,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

“法援律师的解释,消除了心中的不安”

由于家庭变故,阿金很早就步入社会工作。2019年,16岁的他在中山一家玩具厂做装配工。这样的日子对他来说太枯燥了。他经常请假,借钱买烟、喝酒、开“鬼火”摩托车。那时,他身上有时连10元都掏不出,常常有了上顿没下顿。

当年10月,阿金跟一群打架认识的朋友去珠海玩,晚上喝完酒,有人提议去偷摩托车,赚点买烟钱。他们物色到了两辆没上锁的车,“熟手”剪断电源线,阿金帮着观察周围情况,不到一分钟就开走了车。事成后,他们卖了其中一辆车,5人每人分到90多元。12月中旬,阿金和其他盗窃摩托车的同伙,被公安机关抓获。坐上警车,前往看守所的路上,他说:“后悔了,想哭又哭不出来。”

由于阿金案发时是未成年人,且没有委托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珠海市斗门区法律援助处为阿金指派了广东嘉俊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杨佩文作为辩护人。

杨佩文接触阿金后发现,他认识到了错误,同时涉案金额小、情节轻微,属于初犯、偶犯,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杨佩文反复阅读案卷,认为阿金的情况更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其特有的考察帮教措施,有助于他在考验期内矫治不良行为,增强法治观念,完成自我救赎。

附条件不起诉是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特别诉讼制度,即对未成年人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多次沟通后,2020年5月27日,检察机关采纳了杨佩文的全部辩护意见,依法决定对阿金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8个月。

“当时他主动提出希望法援律师和检察机关帮他在珠海找工作,方便接受考察监督,不是想着赔完钱就算了。”杨佩文说。8个月考验期后,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阿金不起诉。

阿金的父亲说:“法援律师给我们解释了不同阶段能做什么,消除了心中的不安,也为阿金争取到了合适的处理结果。”

如何贯彻刑法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及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成为承办未成年人案件的重点和难点。本案做到了罚当其罪,给了受援人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的机会,是一起对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典型成功案例,也入选了广东省2021年刑事法律援助典型案例。

阿金的故事并非个案。2018年至2020年,广东受援人群体中,未成年人占比为8.02%。目前,广东法律援助的受援人构成,包括妇女、残疾人、农民和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等。

让弱势群体平等获得法律保护,是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作用,这在法律援助法中得到了延续和强化。

援助事项范围方面,结合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法律援助法新增了“确认劳动关系”、“生态破坏损害赔偿”等事项。法律专家解释,如增加确认劳动关系这一项,主要是在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增加了维权者的维权成本和难度。将确认劳动关系纳入法律援助范畴,能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与现行有关规定及实践相比,法律援助法还明确了法律援助申请人属于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等情况的,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保障更多公民享受法律援助、更便利地获得法律援助。

广东超八成法律援助案件为社会律师承办

受援人能否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律师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广东律师资源充足,在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中,执业律师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相比较,专业能力较强,办理案件的经验更为丰富,有利于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2018年至2020年,广东省88.11%的法律援助案件为社会律师承办。

“相比于自己花钱打官司的当事人,法律援助的受援人一般法律意识淡薄,证据意识和维权意识也很弱,”广东东维律师事务所李云霞说,“法律援助律师的职责就是耐心地跟受援人沟通,帮他们梳理哪些权益被损害了,为他们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2020年7月,老章着急地来到惠州市博罗县法律援助处申请援助,请求追索社保待遇损失。原来,2018年11月,某公司辞退了任缝包工的老章。双方劳动关系存续的5年间,该公司没有为老章缴纳社保费用。2019年12月,时年61岁的老章咨询博罗县社保局得知,他未参加过社保,且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条件参保,也无法办理补缴。

对此类案例有所研究的李云霞被博罗县法律援助处指派为老章的代理人。她担心老章不熟悉办理流程、不知如何沟通,便陪他到博罗县行政服务中心开具未缴纳社保的证明。

因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老章提出的劳动仲裁申请不被受理,在李云霞的代理下,他向法院提起诉讼。博罗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某公司未给原告缴纳社保,致使原告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无法享受社保待遇,且原告无法补办养老保险,被告应当赔偿原告未能享受社保待遇的损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应向原告赔偿基本养老保险损失43018.08元。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老章没有买社保,损失的是可期待的利益,不同于直接的财产损失,这类案件也比较少见,当时不知道法院会不会认可。”李云霞说,接手这一案件时,她感觉有些棘手,某公司一审判决之后也提出了上诉,老章很是焦虑。于是,李云霞查阅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案件判决,也安抚老章,自己会尽力为他争取最大的利益。

二审判决出来后,不擅言辞的老章向李云霞连连道谢。“受援人往往担心法律援助律师不收费,会不用心,我通常会认真倾听他们的想法,讲清楚法律依据,让他们感受到自己是被重视的,慢慢地就会信任我们了,也会对司法公正有信心。”李云霞说。

法律援助法规定,法律援助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包括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与代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等。与现行有关规定及实践相比,法律援助法新增了“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作为法律援助形式。

在民事法律援助实践中,以广东为例,劳动争议类案件占比很高,2018年至2020年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有44.81%为讨薪维权案件。劳动争议的解决办法包括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新增的法律援助形式,有利于劳动者更便利地用多元化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这方面,广东也已有探索。2016年第二次修订《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时,细化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属于我省的法律援助方式之一。

如何吸引高水平的律师加入法援工作?

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长期以来也存在着一些痛点难点问题。其中,经费保障不足、补贴标准低、案件办理质量参差不齐是比较突出的方面,对此,法律援助法作出了一系列规定。

在经费保障上,法律援助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法律援助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等方式为法律援助事业提供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税收优惠等。

早在2020年5月,广东省司法厅联合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制定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法律援助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各地随即制定相应标准。以珠海为例,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补贴从2500元提高到3500元,增幅40%,刑事审判阶段法律援助补贴从1500元提高到了3000元,增幅100%,值班补贴从200元/天提高到600元/天,增幅200%。

“对于一些案源不多的年轻律师,这样的增幅是有吸引力的,调整之后能明显感觉到律师参与法律援助的积极性更高了。”在杨佩文看来,提高经费保障和补贴标准,能直接体现法律援助律师劳动应有的价值,是对法律援助律师工作的认可与肯定。

如何吸引更多高水平、高层次、高素质的律师加入到法律援助工作,是另一大关键。

暨南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陈晖建议,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规范法律援助补贴制度,如根据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不同,对补贴标准进行分类,使资金分配更为科学合理。

法律援助案件的有效推进,离不开受援者、律师的高度互信、互相“匹配”。陈晖建议,法律援助律师的选择,要充分尊重受援群众自主选择律师的权利。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应考虑其资格条件、专业优势与法律援助事项的匹配程度,特殊案件要指派有经验的律师。

同时,她认为目前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缺乏有效的过程监督,影响了法援服务质量。

法律援助法明确,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投诉查处制度,制定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标准,通过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定期进行质量考核。

陈晖也建议,建立并完善包括法律援助案件经费管理、流程管理制度、案件质量检查体系、群众满意度测评、专家(同行)评估和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队伍遴选、培训制度等构成的立体式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制度体系。

广东省法律援助局此前发布的《广东省法律援助工作数据及法律援助案件分析报告(2018-2020年)》显示,2018年至2020年,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2.9万宗,受援人数达67.3万人,帮助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69.8亿元。(文中阿金、老章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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