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潮汕方言电影《给阿嬷的情书》热映。影片以侨批为线索,铺陈出一段跨越山海的信义故事,引发广泛共鸣。
侨批,是当年海外侨胞寄回国内的家书与汇款凭证。在没有法治保障的年代,侨批业按其功能与范围,形成“三盘局”经营模式:头盘在海外收集信款,二盘在口岸调拨中转,三盘深入乡间派送解付。维系这个链条顺畅运转的,是“一诺千金、使命必达”的诚信。
当岁月的指针拨向今天,这种刻在潮汕人骨子里的侨批精神,正在汕头行政复议实践中焕发新生。实践中,部分群众初入复议大门时往往带着“不信任”,担心“官官相护”、程序不公。
如何消解这份疑虑?汕头市行政复议机构从侨批“三盘局”中找到了答案,创新推行“头盘揽析、二盘核商、三盘递释”全链条调解工作法,将侨批的诚信传统转化为案前、案中、案后的三步“诚”字功,力图让群众带着疑虑而来、带着“信服”而归。

头盘诚揽:当面听诉求,摸清心头结
侨批头盘局揽收银信时,坚持“当面点验、亲笔签署”,确保内容真实、承诺明确。汕头市行政复议机构将这份严谨融入收案阶段,专门安排业务骨干或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接待申请人。一沓卷宗或是一番倾诉,都要当面听、当面核。
“不服在哪?为什么不服?先别着急,喝杯茶,慢慢说。”办案人员从事实争议、法律争议、程序争议、权益争议四个维度切入,逐一梳理,形成争议焦点分析清单,确保查有方向、核有重点。
对事实比较清楚、法律关系较为简单的行政争议,首次接待人员便在受理审查期间组织调解,让矛盾不过夜、纠纷不发酵。与以往“先受理、再调解”不同,此举创新地将调解端口前移至受理审查阶段,即尚未正式受理案件,调解已经介入。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自2024年1月实施以来,全市受理前调解和解行政争议1342件,调解和解率达22.7%,超过两成的行政争议在收到5个工作日内得到实质化解。这意味着,每五件走进复议大门的争议中,至少有一件在受理审查环节就画上了句号:群众刚把诉求说出口,握手言和的机会就摆到了面前,门槛更低了、步子更少了、心结解开得更快了。
速度背后,是“诚”字托底。某置业公司因经营困难,试图通过申请58件行政复议拖延缴纳罚款。复议办案人员没有简单收案分流,而是在受理审查期间摸清企业“不是不服理、是没钱交”的真实困境,立即组织住建部门与企业面对面协商,达成罚款暂缓执行和分期缴纳的和解协议。
企业的燃眉之急解了,58件复议申请一并撤回,58件涉企争议一次化解。
高效的化解效率,换来了群众的信任。2024年以来,汕头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900件,2024年同比增长83.1%,2025年同比增长33.8%,行政复议首选率达到91.6%。

进门时一脸愁云,出门时眉头舒展,行政复议已成为汕头群众化解行政争议的首选途径。
二盘诚核:实地看一遭,摆明事与理
侨批二盘局中转银信时,对每一封银信进行分拣、登记、核实,确保程序公正、内容清楚。汕头市行政复议机构将这份细致融入办案环节,全市统一建立“简案快办、繁案精办、专案专办”工作机制。
怎么分、怎么办?在汕头市行政复议机构,分拣有标准,程序有章法。
现场处罚、罚款数额较小、政府信息公开类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从快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组成合议组,落实“两听一调”程序,精审细办;公安交警、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类案件,由专门办案人员集中高效审理。

查清了事实,关键在于怎么“断”。办案人员围绕争议焦点组织双方当面协商: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的,协调行政机关主动纠正、采取补救措施;行政行为合法适当的,向申请人释法说理,把质疑一条条化解;对工伤认定、增设电梯审批等因民事纠纷引发的行政争议,不满足于“案结了事”,而是主动调解背后的民事纠纷,避免程序“空转”、纠纷“不见底”。
2024年以来,全市行政复议受理后调解和解结案1433件,调解和解结案率达46.5%,近半数案件在复议阶段握手言和。
一起涉侨房确权案件,让“精办”二字落了地。
申请人李某父亲留下整座侨房,一至四层以内部阁梯上下连通、独立成幢,但因历史原因,底层与其他楼层却适用不同的登记制度。复议办案人员没有伏在案头看图纸了事,而是实地走了一遭,认为该座侨房独立成幢,空间界线封闭,权属事实清楚,依法可以认定为一个不动产单元统一登记。
调解随即展开。复议办案人员建议自然资源部门从统一全座侨房登记适用依据、保护华侨房产合法权益等方面考虑,将底层所用的原名登记制度适用于全座侨房。自然资源部门研究后采纳了这一建议,同意统一按原名登记办理。
李某多年的“心头结”,就此解开。
三盘诚递:文书送上门,换来心信服
当年,侨批三盘局的批脚将银信亲手交到侨眷手中,收取回批后才算妥付,确保分毫不差、收妥为安。汕头市行政复议机构从中悟出一个理,文书的送达,不是程序的终点,而是服判息诉的“最后一环”。
对调解未果的行政争议,复议办案人员不满足于“寄出一纸决定书”。递达文书时,他们主动讲清法理、说透人情,把“为什么这么定”说明白,把“不服在哪里”掰开看,力求每一件案件不仅是程序上终结,更是心里头信服。
2024年以来,全市行政复议案件中,5710件未进入诉讼程序,复议后再起诉率仅3.2%,约97%的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环节得到实质化解,“案结事了”有了硬数据支撑。
一起加装电梯案,检验了这“最后一环”的成色。
申请人李某不服自然资源等四部门同意增设住宅电梯的审查意见,行政复议机关经审查依法予以撤销。如果简单邮寄决定书,撤销的是批文,留下的可能是整栋楼的矛盾。
复议办案人员选择上门,到住宅小区现场送达复议决定文书,面对面向加装电梯的业主释明公示程序哪里出了问题,引导其重新公示协议后再报批。话说明白了,理讲透了,业主们的心气也顺了,一场可能激化的群体争议就此消弭。
在个案纠偏的同时,汕头市行政复议机构还构建起“个案审查—类案梳理—系统治理”的递进式监督机制。系统梳理高频违法形态、常见执法不规范、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以意见书、建议书、提醒函等方式提出针对性整改建议。
2024年以来,累计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提醒函76份,编印监督依法行政典型案例6批次。“纠正一案”只是起点,“规范一片”才是目标。
从“头盘”到“三盘”,从“收案”到“送达”,行政复议的全链条调解,不仅要“调”出和解,更要“书”出信服。只有让申请人在行政复议每一个环节都感受到公正、透明和温度,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汕头市行政复议机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深化行政复议“三盘式”调解工作法,不断强化行政复议主渠道建设,培塑汕头行政复议工匠精神,打造一批行政复议精品案例,推进全市行政复议工作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