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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意外,被告人瘫痪在床!法官的这个举动太贴心
时间:2020-03-29 08:15来源:平安广西网责任编辑:聂明镜

把每一个案件都看作是“大”案,以“匠心”精神认真谨慎对待每一个细节——他说,只要有万分之一的错误,对当事人都是百分之百的伤害。

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黄庆华在输送正义、惩治犯罪的审判席上一干就是22年。由于工作突出,黄庆华多次获得办案标兵、优秀法官、优秀共产党员、青年卫士、个人嘉奖、个人三等功、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2019年被评为“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办案有尺度

刑事法官的首要职责,就是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确保一方平安。

面对形形色色的暴力犯罪,面对一双双渴望正义的眼睛,黄庆华深知自己肩负的重任,始终坚持严格执法、不枉不纵的底线。“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做出合法公正的判决”,是黄庆华对自己最基本的要求。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灵山县法院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该类案件往往涉案人员多、卷宗材料多、涉及的犯罪事实多,审理工作难度要比一般案件大。黄庆华不惧难、不避难,主动作为,带头啃“硬骨头”。

在主办灵山县法院受理的第一起涉恶案件——陈某权等5人涉嫌寻衅滋事案件时,他每天加班加点阅卷、到看守所对被告人进行提审、认真审查证据材料、主动联系辩护人听取意见、整理简洁明了的庭审提纲……可谓是做足了庭前功课。在庭审过程中他运用娴熟的庭审技巧引导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开展辩论,确保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在庭审结束后,他还多次召集合议庭进行合议,加班加点撰写出了共23页13154字的一审判决书并及时完成宣判。

该案宣判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并在自治区高院开展的全区基层法院“三个一百”评比活动中荣获“百个优秀庭审”。

黄庆华说:“涉黑涉恶案件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老百姓深恶痛绝,作为刑事法官,我们有责任尽快审理结案,早日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还一方安宁。”

司法有温度

“法律无情人有情,要让冰冷的法律展现出司法温度、体现司法人文关怀。”法庭上的黄庆华严谨理性、严肃公正,但铁面无私的外表之下有着一颗温暖的心。

“被告人梁某,你对公诉人指控的事实和理由有无异议?”

“没有异议。”

回答黄庆华的是一名瘫痪在床的被告人梁某。2016年11月15日至17日,灵山县檀圩镇的梁某在没有向林业部门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人砍伐其种植的巨尾桉林木0.53公顷。后梁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取保候审期间,梁某因发生交通意外事故瘫痪在床。

案件受理后,黄庆华认为让被告人到庭参加庭审十分困难,在与检察院沟通后,把庭审现场搬到了梁某家中。虽然没有高悬的国徽、没有威严的审判台,但庭审的庄重性、法律的严肃性并未打折扣。梁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会尽快缴纳罚金,并一再感谢法院的人文关怀。

法安天下、德润仁心。审判中,黄庆华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在庭审前充分了解犯罪嫌疑人的“过去”;在庭审中对他们进行温暖又深刻的教育;庭审之后进行帮教回访,帮助他们早日回归社会。

黄庆华(左二)到瘫痪在床的被告人家中开庭。

普法有热度

“有不少犯罪分子根本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犯罪,也没有想过自己做的事会有那么严重的后果,往往是这种对法律的无知,才导致他们走上犯罪道路。”审理的案件越多,黄庆华越觉得事前普法的重要性。

低田教学点是檀圩镇甘梅小学的一所分校,地处大山深处,自然条件艰苦。学校只有4名教职工,仅有的56名学生大多数属于留守儿童。这里的孩子懵懂单纯,学校希望学生能接触更多课堂之外的法治教育和安全知识。偶然得知这一情况后,黄庆华选择每学期的开学季、假期前后、“六一”儿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带领刑庭的干警来到低田教学点开展普法活动,这一坚持就是3年。

“送法”进校园、“禁毒庭审”进社区、“扫黑除恶”普法专场、“蓝丝带·平安法治进万家”……递普法资料,解答法律问题,说法律常识,讲法治小故事,在普法的一线,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活跃、忙碌的身影。

“我最大的心愿是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把法律知识传递给更多的人,让更多的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从源头上尽量减少和避免违法犯罪的发生。”这就是一名法官的初心。(吴国清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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