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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连“感情破裂”和“分居”都不懂?看法官究竟如何断案!
时间:2021-10-17 20:56来源:平安广西网责任编辑:梁晓晨

特色审判奏响壮乡和谐曲

——广西法院推行壮汉双语审判为少数民族群众特色司法服务

今年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马山县人民法院古零人民法庭通过“贝侬”调解成功调处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年近九旬的胡阿婆实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因分担赡养义务闹矛盾的兄弟俩也握手言和。


图为马山县法院古零法庭通过“贝侬”调解成功调处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贝侬”是壮语,指的是兄弟姐妹、朋友或者关系好的人。马山县人民法院结合本地民风民情,创建“贝侬”调解机制,让矛盾双方信得过的“贝侬”参与化解纠纷,打造了新时代马山版“枫桥经验”。

近年来,广西法院聚焦更好满足少数民族群众司法需求,大力培养双语法官,因地制宜推行壮汉双语审判,立足民族地区民俗民情,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接地气、有温度的特色司法服务,为推进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和民族团结事业贡献司法力量。

壮汉双语法官: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传递法治声音

“用壮语做壮族群众的思想工作,可以直达心窝。”靖西市人民法院壮汉双语法官梁蓬勃对壮汉双语审判的好处有着自己切身的体会。

在一起离婚案中,梁蓬勃要向当事人解释“感情破裂”和“分居”这两个法律术语。“一开始,我用汉语说了半天,当事人还是似懂非懂。后来我改用壮语解释,‘感情破裂’意译为‘不合适’,‘分居’用‘不合适,没有感情了,夫妻双方各过各的生活’来表示。这样一说,当事人就全明白了。”

“同种乡音瞬间就拉近了与群众的心里距离,使得一个个案件难题迎刃而解。”土生土长的梁蓬勃不仅会说壮话,还熟悉当地的风俗习惯,善于和群众交流,妥善处理案件纠纷。在他18年的审判工作中,懂壮语成了他最大的优势,不仅帮助他更好地向当地群众解释和普及法律,更成了他与群众心连心的桥梁。


图为广西法院壮汉双语培训班授课老师为学员讲解壮乡文化和风俗。

像梁蓬勃这样的壮汉双语法官,广西还有很多。2015年以来,广西高院连续举办六期壮汉双语法官培训班,共培训200多名壮汉双语法官。

2018年,广西高院会同自治区民宗委,以12个壮族聚居人口较多、壮语使用有代表性的县(市、区)基层法院为试点,开展壮汉双语法官评定工作,2019年在全区铺开,两年共评定壮汉双语法官266名,壮汉双语法官后备人选89名,确保每一个壮族聚居地法院都有数量适当的双语法官。

这些双语法官用少数民族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辩法析理,奔走在田间地头定纷止争,走街串巷做群众工作,守护着边疆民族地区和谐安宁,受到少数民族群众交口称赞。

“贝侬”调解法:让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贝侬调解好,吵架贝侬到……坐桌边讲理,商量解决了”,这首以壮族山歌为基本元素的原创歌曲,唱出了马山县人民法院从审判实践中提炼出来的“贝侬调解工作法”的真谛:利用壮族群众讲友情、重亲情的民俗民风,组织壮语法官和当地族老共同参与调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效果。

“贝侬”调解工作法的广泛运用,让“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枫桥经验”在马山县落地生根、开花结果。2016年1月以来,马山县人民法院运用“贝侬”调解工作法解决矛盾纠纷4000余件,8000多名当事人握手言和。

“我家和老李家的矛盾也有好几年了。我们吵了这么久,没想到一找到法院,法官这么快就帮我们处理好了矛盾,连水渠也修建好啦!”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彭久村的村民黄阿婆开心地说道。大寺法庭根据辖区壮族群众居多的特点,设立壮语巡回法庭主动上门提供壮语诉讼服务。壮语巡回法庭成立以来,大寺法庭依托壮语巡回法庭共收案1036件,结案1021件,调解558件,撤诉207件,调撤率达到了74.93%。


图为钦州市钦北区法院大寺法庭庭长李钦城到实地测量水渠。

在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专门设立壮汉双语窗口及接待室,既解决了壮族群众特别是偏远村镇、中老年少数民族群众打官司的语言交流障碍难题,也为立案法官了解案情、沟通协调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壮汉双语窗口与接待室设立以来,已为几百名当事人提供双语诉讼服务。

上思县人民法院依托双语人才队伍,组建家事审判双语团队,联合当地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建立双语诉前联调机制,矛盾纠纷案件在未进入法院之前,先行开展诉前联调,多元化解少数民族群众矛盾纠纷。今年以来,该院诉前调解案件达320余件。


图为兴宁区法院为“族老”调解员颁发聘书。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五塘人民法庭设立全市首个“族老”矛盾调处中心,聘请两位“族老”为法院特邀调解员,发挥其调解优势,加强诉源治理工作,把矛盾化解在最基层。近三年,该法庭利用“族老调解”制度协助调处案件1000余件,无一发生矛盾激化现象。

主动作为:多元化解纠纷,助力乡村振兴

马山县金钗镇某蚕丝厂老板李某,以赊账方式收购300多户茧农饲养的蚕茧,共赊欠茧农180万余元。

然而到了约定付款时间,蚕丝厂因经营不善面临倒闭,迟迟不能兑付欠款。茧农们多次催促无果后便将李某诉至金钗法庭。主办法官陈志强为帮助老百姓追回“辛苦钱”,同时保护当地蚕桑产业发展,主动转变办案思路,找到了解决纠纷的好办法:当地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一家丝绸公司,由其承租欠债老板的厂区和生产设备,租金优先用于偿还老百姓的蚕茧款,公司还提供了130多个就业岗位招聘茧农进厂工作。


图为马山县法院金钗法庭庭长陈志强对一起涉桑蚕种养经济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回访。

“原来企业欠债那么多,没有法庭保驾护航,我们外省人可不敢投资接手”。该丝绸公司老板对陈法官说道。

“陈法官你放心,我们都晓得有困难找法院讲道理。现在好了,可以一边在工厂打工,一边回家和老太婆种桑养蚕,不出家门也能挣钱供孙子读大学了”。茧农老黄乐呵呵地说。

这是广西法院能动司法助力乡村振兴的一个缩影。2018年,广西高院出台了《关于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就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全区各人民法庭按照高院的部署,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取得了显著成效。

执法办案成效明显。全区各人民法庭立足于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推动乡村文明进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妥善处理大量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矛盾纠纷;着力源头预防,注重非诉方式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2021年上半年,全区人民法庭调解结案13594件,撤诉案件8694件。

司法为民落实到位。全区各人民法庭依托“车载法庭”“背包法庭”等方式广泛开展巡回审判,极大地便利了辖区群众诉讼。加强人民法庭信息平台和人民法庭工作平台建设,基层法庭服务群众的能力明显提升。

促进治理取得进展。主动融入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人民法庭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发挥司法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探索出具有广西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双语审判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效能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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